一般人有尊重乙個有勞動能力的乞丐的道德義務嗎?

時間 2021-05-08 06:53:17

1樓:fall awake

我覺得乞丐放棄的只是部分的尊嚴,他放棄的只是自己與他人平等的權利,承認了自己是乙個弱者,並乞求得到幫助。如果你對領導低頭哈腰乞求得到某些合同的批准時,他用一種你是廢物的眼神看著你,然後拒絕了你的要求。你怎麼想?

理論上他並沒有什麼錯,因為是你自己捨棄了自己的尊嚴。是的,他並沒有錯,可是你開心嗎?你覺得他做得對嗎?

我覺得只有發自內心的覺得領導做得對極了的人才真正有資格鄙視乞丐。

2樓:

經過多方觀察,我發現等級社會的最大問題在於,上位者是無需尊重下位者的,這是他們肆無忌憚的歧視別人不尊重別人的原因。因為他們既不用擔心沒有資源的下位者掀起什麼浪花,也無需擔心自己有一天會落入下圍著的窘境。這裡背後的原因在於階層固化和利益交換。

所以一切的問題是什麼呢?乙個乞丐,他不管是否勞動,都不應該得不到尊重,這不是別人的道德義務而是社會的基本道德需求。他不勞動就沒好飯吃,受別人的施捨,他好好勞動就不當乞丐了,這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選擇,正常人不應該因為任何別人沒有侵犯你利益的行為而不尊重對方,你可以不贊同,可以不施捨,但有什麼權利鄙視對方?

一切可能還是社會文明程度不夠的原因

3樓:趙婉茹

乙個四肢健全的乞丐是有被尊重的權利的

每乙個人都應該被他人尊重或者尊重他人就算你是乙個殘疾人,也不應該被別人所歧視,每個人生下來是怎麼樣不是由自己決定的,要當乞丐也是一樣的,並不是說當了乞丐就可以不受到尊重,我們尊重他選擇乞丐這條路,但是是否施捨完全取決你自己

4樓:王明陽

每個人存在於世界上必然有他的意義。世界上沒有無緣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我個人見解:

之所以我們要為老人孕婦孩子讓座,沒有老人們付出沒有我們今天的物質生活。孕婦客觀因素。孩子你今天的所作所為就是你老了的時候的景象。

說回乞丐這個問題。只能說我們國家實在是太窮了。。。所以那就憑自己心情決定愛與不愛。

如果你給了乙個有勞動能力的人。豈不是對那些為了生活天天日夜勞作的人的不尊重。道德操守太荒唐了。

跟乙個拼命想在社會上有立足之地的人談道德操守豈不是開玩笑。自己尚且要向社會討飯,還是愛自己吧。

5樓:

那天去現代藝術館看展,隊伍排的很長,有乙個上來拿著碗要錢,我就掏了零錢給他,沒一會兒又上來乙個,一直問我要,我說我剛才給過了,他竟然說「他有腿啊「。

6樓:無翼而飛

我覺得應該尊重,並非是你必須要施捨,完全可以無視他,走過就像沒看到一樣。

也許你可以從心裡看不起,鄙視他,但是語言上,不僅是肉體上我覺得都沒有必要去傷害嘲諷他。

7樓:shinji Ayasaka

大街上見到殘疾,年老,年幼的乞丐都會給一點,將心比心誰能沒個落魄的時候呢。至於那些有手有腳四肢健全,看著比我還壯實還腆個臉上來要錢的我就一句話:「滾你媽的!」

8樓:

今天忽然想起這個問題,說下自己的看法。

既然尊重是乙個人對另乙個人的尊重,那麼,尊重應該是普遍的,不僅僅是比你弱小的人,感覺敬仰的人,還應該有窮凶惡極的人,無惡不作,認為這種人該死,豬狗不如的人(這裡是悖論,如果你真的尊重人,那麼不應該有這種想法)

由此,這種情況下更多的是憐憫吧。

9樓:

有手有腳,去工地搬一天磚都有100塊,還管飯,幹嘛要乞討?說到底是想不勞而獲,是懶得抽筋,是賤。消費別人的同情心,滿以為跪著掙錢不丟人。

要是你兒子這樣,你會尊重他嚒?你恨不得打死這個逆子吧?

國家就是有太多這樣的人,自己於旁人周圍家庭社會無半點貢獻,還覺得比自己過得好的人都必須拉自己一把,否則就是人家不厚道不仗義。

自己幹嘛不去拼?憑啥人家要尊重你?

10樓:姚海

尊重是必須的。但尊重不表示我必須認同他們。他們有的是投機者,有的是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碰到這樣的人,我會憤怒,我會報警,因為他們的行為我不認同,同時這也是我對他們的尊重;他們有的確實是天生的殘缺或後天的遭遇,讓他們無法保障自己的生存的人。

遇到這樣的人,我會出於同情給予他們一些幫助。傷殘的人有很多,有的選擇了靠自己,有的選擇了靠別人,不管什麼選擇,他們都應該被尊重(不要去傷害他們,無論是精神上的還是肉體上的)。

當然我尊重他人的前提是別人是尊重我的。

11樓:

僅從我個人而言,覺得在談論尊重啊給錢前先會想這麼幾點:

別把施捨不當消費。心態正常點,別以為自己是救世主好嗎,給錢就是慈善了?你不能監督他怎麼花不能嚴格審計他的財務狀況,你就是買一東西賺一心情。

給錢不等於尊重。承上所言,給錢就是消費而已,本身跟尊重是兩回事,以及,乞丐們真的在意你尊重與否嗎?你跟乞丐也就是各取所需。

這根本不關道德什麼事兒,利益交換而已。題主題目說的是尊重,但說明裡又回到了給錢,所以題主到底想問該不該尊重還是該不該給錢?還是題主以為尊重就該給錢不尊重就不該給?

這不是實踐的邏輯吧,實際生活裡這兩者未必掛鉤吧。

假裝殘疾、迷路等要錢,那是涉嫌欺詐。抱你腿逼你給錢那是強買強賣。都是犯法地!

12樓:

不止乞丐這個行業,任何建立在仁慈基礎之上的行為和行業,如果結果是負面的,都是非常扯淡的事情,不值得尊重,也不值得宣揚,沒什麼可糾結的。在你不能分辨真假的時候,最好的方式就是不理睬,題主所說「尊重」本身就是乙個比較極端的詞,補集包括不理睬和不尊重。而不是非我即他的二選一,不選尊重就是不尊重。

行乞如此,義賣如此,大若紅會的募捐奕如此。

【最牛乞丐】西單磕頭王一家縱橫北京西單多年,擁有北京多處房產,多輛轎車!更令人吃驚的是,他的母親穿金戴銀.兒子身著國際名牌經常工體把妹堪比富少!

據傳他曾創下「乙個小時就磕頭磕出了4000多元」記錄年收入輕鬆過百萬!

忽然想到十一去解放碑,乙個小女孩過來推銷玫瑰花,看著可憐,問了下價錢,一支十塊,一大把就是上百,索性擺擺手讓他走了,結果丫直接抱住同行的乙個哥們的大腿不放。。旁邊不遠處就是盯梢的大人,如果不是我們同行六人,怕是女孩倒地瞬間就被訛詐了。

善用自己的仁慈,不要助紂為虐。

13樓:

道德的義務如果帶上經驗性的判斷,分門別類,前提假設,看似客觀公正,但實則我覺得只是自己的生活價值判斷。如果你說,你的價值觀認為乞丐,並且是四肢健全的乞丐,乞討是用尊嚴換金錢的看法,是不值得同情,尊重的,我完全贊同。但如果你說道德上他們是否值得尊重,我們是否有尊重他們的道德義務,我認為他們無條件地需要被尊重。

省略無限哲學家對於道德的思考,我知道我沒耐心打,你也沒耐心看。但我只想說一點,在公平,道德面前,我們的任何社會屬性必須去掉,我們每個人不會因為他的社會地位,個人知識,生活閱歷而顯得不同,為什麼?儘管這樣的對待會顯得造成不平等的傷害,但這是為了顯現人性,道德的最好手段。

所以,如果你個人認為這樣對外乞丐不屑一顧,但請在道德義務上尊重他們。

14樓:「已登出」

我不會去歧視乙個乞丐. 人都有順境的逆境,或許在他身上發生了很多我不知道事情。

但是尊重這個詞,他做了什麼我需要去尊重他?

15樓:開福大道

分幾個方面解答。

首先,尊重作為一種思想自由。這點很容易解釋,乞丐也好,李嘉誠也罷,我恐怕都沒有尊重的義務。

其次,尊重與否的合理性。你說不尊重乞丐,這是從鼓勵人勤勞,自力更生這個角度來說的,這是合理性。你說應該尊重乞丐,因為乞丐也是人,哪怕他不勞而獲了,你不能侮辱他的人格,這是從人格平等的角度來講的,這也是合理性。

第三,尊重與否的外部影響。乙個人在腦子裡尊重誰不尊重誰,大概沒人管。但是,乙個乞丐在乞討的時候,你經過,你如何對待他,就是一種社會性的行為。

如果你不打乞丐,不辱罵乞丐,大概警察也不能管。不過在這之外,行為還是有區別的。

演個情景劇,我和四個女知友分別約見,都是第一次約會,都路遇乞丐。第乙個,見到乞丐,彎下腰,把錢放在碗子裡;第二個,給錢了,但是是把錢扔出去的;第三個,停下來,說,你有手有腳的,幹嘛不去自力更生。第四個,停下來,對我說,你幹嘛給錢,你不知道你是在縱容不勞而獲嘛?

我的價值標準大概是這樣的,不考慮其他條件,一和二之間,我會選一做女盆友;如果是一,二和三之間,我會先排除掉三。如果是第四個,我大概以後都不想和她約會啦。

16樓:臨冬

其實不打算回答的,因為我比較直性,一般都會說了讓人覺得不愛聽的話,對於那些說尊重的,我想說一句,拍拍良心,若是尊重,你是不是看到乙個就施捨乙個呢?還有前幾年看到的一篇日誌部落格什麼的,說是一般人不會放下自己的尊嚴去要飯,我聽著都扯淡,你說的符合中國發展中國家的基本國情麼?我承認是有很多人迫於無奈才討飯,但是也有很多人是以此為職業,事業,這種人值得尊重麼?

四肢健全的人去討飯,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都不在乎自己,憑什麼要得到別人的尊重?而且四肢健全憑什麼來討飯,說句不好聽的,去賣腎不得了。

我覺得這句話說的很對。

我尊重那些為生活所迫,不偷不搶不騙而是去做乞丐的人。

更尊重那些為生活所迫,不偷不搶不騙,而沒有去做乞丐的人。

至於有些人把這件事放到道德的高度,我想說一句,中華民族的道德很多,但是這種道德是相對的,誰都沒有義務對待乙個根本沒有道德的人,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依存的,妄圖不勞而獲的人就是不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沒有盡到自己的義務,憑什麼要得到別人的尊重?你有這個權利麼?

17樓:孫委

對於你而言尊不尊重乞丐重要嗎?你需要每天和他打交道嗎?又或者是每天都會有那麼幾個乞丐上班時跟你打個招呼,休息時跟你問聲好,你不知道怎樣才能約到心儀的女神時需要請教他為你指點迷津?

就我個人而言,乞丐要他的飯咱走咱的路,我倆誰也不惹誰。哪天我心情不錯偶遇某乞丐,手上正好有點閒錢打賞一下又何妨?也許他有他的苦衷為生活所迫淪落街頭,也許他好吃懶做遊手好閒不務正業,可是這與我何干?

我不敢保證遇到他同樣的經歷一定不會像他一樣,我只需過好自己的生活照顧好自己的家人不能跟他一樣落魄就OK了。

總而言之,尊重不尊重別人是乙個人的修養,無關別人是幹什麼的高尚不高尚。養成乙個尊重他人的習慣對自己來說一定有利無弊。願樓主能夠因此贏得更多鮮花和掌聲!

18樓:IKKI

看了目前第一的答案,結合題主的問題,覺得這裡的乞丐應該是職業乞丐。

把乞丐作為一種職業我是肯定不會尊重的。

但是,我尊重那些暫時無奈,在某段時間以乞討為生的人。

我到底是有多醜?沒有乙個異性喜歡過我,一般人也不會和我聊長相問題,關鍵還笨。又醜又笨的感覺誰能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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