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內夫妻一方出軌 如何才能讓過錯方淨身出戶?

時間 2021-05-08 03:11:37

1樓:王幼柏律師

所以,如果沒有達到重婚或者同居程度的出軌在法律上是影響不到財產分割的。老百姓中流傳的「一方出軌,另一方可以要求出軌方淨身出戶」的說法是對婚姻法相關規定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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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已重置]

在完善離婚取證調查程式後,只能說可以在協議離婚中佔據優勢和道德制高點。

至於淨身出戶,也不是沒有,但每一對破裂的婚姻都有各自的原因,無法得到乙個普遍的準則。

3樓:婚姻法律師姜威

離婚時,怎樣讓對方淨身出戶?

4樓:張巨集明律師

雖然很難,但還是有辦法的。不用收集證據,也不需要什麼具體的程式。

首先你要知道出軌和《婚姻法》中過錯方的定義(情形),「出軌」可能就是你理解的「出軌」,但「過錯方」可能不是你理解的「過錯方」。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通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可以知道「過錯方」有以下四種:

1.一方重婚導致離婚的;

2.一方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這裡的「同居」可跟「出軌」還是有根本性區別的: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條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

4.一方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導致離婚的。

而且,即使一方在婚姻中有以上四種過錯之一,非過錯方也只是有權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出軌連四大過錯之一都算不上,也就是說你可能連損害賠償都沒辦法主張。

那到底有沒有給一方少分甚至不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呢?答案是有。但也很難,實踐中我所見到的頂多是少分,而且少分的金額也是比較有限的: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那我所說的辦法是什麼呢:過錯方同意。你說難不難?

5樓:劉克濫 律師

一方有過錯的情況下,在過錯方不同意淨身出戶時,是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可以讓其淨身出戶的,您只能根據對方過錯的大小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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