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備考發現不同老師觀點或看法不同怎麼辦

時間 2021-09-18 10:56:22

1樓:汗滴用作栽花

沒錯啊,a老師說的是物件不能犯,比如把稻草人當真人射擊的情況(這個也是法考的官方立場的前置賓語,老師只針對這類說的)而且這個老師一開局就說了,他說的不能犯都是不可罰的不能犯,而可罰的不能犯被他稱作未遂犯。

而b老師說的是不能犯未遂,並沒有說是物件不能犯,也包括手段/工具不能犯。注意他這裡意思是說,總結歷年考試規律,一般題目是考可罰的也就是構成犯罪的不能犯,因為這個難可考性大吧。b老師說,不能犯在當時條件下不可能既遂。

但是變化條件就可能既遂了,具有可罰性,所以要以犯罪論處。

怎麼判斷呢,就是看這個不能犯是不是有現實危險性,把稻草人當真人射擊,還有把白糖當砒霜用是沒危險的,不可罰,但是如果是偷東西啥的,假設乙個例子,人家手機放在左褲兜,你手偷偷伸進右褲兜,所以啥也沒摸到,被人發現當場逮捕,這個就是可罰的不能犯(其實現實中這樣也不追究把),或者你投毒,只投了50%的致死量,在故意殺人這方面,是手段不能犯,但是投毒了惡性這麼大肯定不能放過也是要處罰的。所以可罰的不能犯也叫未遂不能犯。

也許是因為刑法比較複雜,各位老師有自己怎樣撰寫教材使學生懂得做題的技巧理解,一切為了做題

2樓:無業小遊民

喜歡哪個就記哪個,不管你用哪個觀點都不會錯,如果是客觀題選項不會太死,或者是開放性的問法,或者是封閉性的讓你不得不選其中某個「最不錯」的答案。如果是主觀題,有爭議的基本是觀點展示的問法,就是要你兩個觀點都回答;即便不是觀點展示的問法,碰到了有爭議的問題你僅會答某一種也會給分的。

眾合的徐光華說的。

3樓:易北

1.刑法有觀點展示,所以每個觀點你都得知道。

2.我會去看出題的老師是哪個觀點,比如張明楷老師。

3.觀點沒有對錯,只要言之有理,有理有據,都可以得分。

4樓:昭明

不能未遂是否可罰在2023年(包括2023年修訂後)刑法中未有明確規定。這就給學說創造了解釋空間。

對比與中國刑法具有繼受傳承關係的國家或地區,其刑法和學說,也因立場不同存在落差。

德國現行刑法(2023年至今)§23 III其行為遂行之物件或以此為遂行行為之手段性質上,完全不能達於既遂者,行為人因明顯無知(重大無知)而有所誤認時,法院得免除其刑或依裁量減輕其刑。

中國台灣地區刑法 §26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日本刑法也未規定不能未遂是否可罰,但實務和主流學說持不可罰觀點。

涉及法考,我更相信柏浪濤。非廣告。

5樓:不斷探索的法學僧

跟哪個老師就全程跟,信他就可以。

真的發現兩個老師觀點出入比較大的,以司法考試的標準為標準。

(還是不建議一科跟幾個老師,為了求全把自己搞得筋疲力盡,而且很難形成體系感)

6樓:君陌

這不是老師觀點不同,是你沒理解清楚。

刑法攻略裡面的不能犯,僅指不可罰的不能犯。實際上不能犯分為可罰的不能犯和不可罰的不能犯。

老劉的教材裡面的不能犯未遂,就是可罰的不能犯。看清楚最左邊的標題「未遂犯的型別」

兩本書你覺得矛盾的地方,這兩個根本就不是乙個東西,乙個是不能犯(不可罰的不能犯),乙個是未遂犯裡面的(可罰的不能犯)

再認真看看教材

7樓:王律早上好

你自己理解的有問題。

不能犯在理論上是無罪的。

但是在法考中會給你虛擬出乙個看似像不能犯的場景,但是實際是其他犯罪的場景誤導你選擇不能犯。

考題給你描述了一大堆場景,給你挖了很多陷阱結果無罪,這題就沒有技術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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