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數效用理論中的邊際效用相等規律也就是著名 戈森定律 該如何理解?

時間 2021-06-09 17:11:13

1樓:

戈森定律分別由第

一、第二、第三總共三條定律組成。

戈森第一定律:人類為滿足慾望和享樂,需不斷增加消費次數,而享樂因隨消費的增加而遞減,享樂為零時,消費就應停止,如再增加,則成為負數,使享樂變為痛苦。這也是我們常說的邊際效用遞減規律。

戈森第二定律:又稱邊際效用相等規律、邊際效用均等定律、享樂均等定律,是指在物品供給有限和人的慾望無限的情況下,應盡可能使各種慾望被滿足的程度相等,從而使各類被享用的物品的邊際效用均等。此時,人能獲得一定量收入下的最大總和的效用。

戈森第三定律:在原有慾望已被滿足的情況下,要取得更多的享樂量,只有發現新享樂或擴充舊享樂。

解釋:第一條定律比較好理解,即隨著對一種商品的消費量的增加,它所能給我帶來的邊際效用是遞減的。舉乙個舉了很多次的例子——「吃包子模型」。

假設小王在飢餓的時候,吃了第乙個包子,很舒服,給小王帶來的效用為10;

吃第二個包子的時候,嗯,還很爽,但沒有吃第乙個包子的時候那麼爽,所以它給小王帶來的效用為8;

第三個包子,小王好像快要飽了,邊際效用為6;

第四個的為4;

第五個都為2;

好了,等小王的面前,擺著第六個包子的時候,小王已經飽了不需要再吃,但是好像把它吃下去差別也不大,於是小王還是把它吃了下去,只不過此時它給小王帶來的邊際效用為0;

而第七個包子,小王是絕對不會選擇吃下的,因為他知道如果吃了它,它只會給自己的肚子帶來不舒服的感覺,而此時它的邊際效用就是負數了。

第二條定律也很好理解。感謝時代的進步讓我們的生活中,充滿著各種各樣的商品來供我們選擇,能夠給我們帶來各種各樣的效用。那麼作為乙個理性的消費者,在我們的預算既定的情況下,當然會選擇理性地消費讓來我們總效用水平達到最大。

該怎麼做?戈森第二定律給了我們答案:只要我們能夠使每一分錢花在不同商品上所能帶來的邊際相等的時候,我們所能獲得的總效用,一定會達到最大值。

用乙個十分簡化的模型來模擬一下就知道了。還是以小王為例子,它有一天拿著2元去買早餐,假設早餐店只賣包子和豆漿,單價都是1元錢,買第乙個包子和第一杯豆漿給小王帶來的邊際效用相等,都為10,買第二個包子或第二杯豆漿給小王帶來的邊際效用相等,都為5。那麼機智的小王一定會選擇買「乙個包子+一杯豆漿」的組合,因為此時這個組合能給小王帶來的總效用水平為20。

高於買「兩個包子」(總效用為15)或「兩杯豆漿」(總效用為15)的組合。

為什麼小王會這樣選擇呢?我們可以假設小王第一塊錢購買的是包子,那麼這一塊錢給他帶來的邊際效用是10,那麼他第二塊錢如果繼續用來購買包子的話,那麼它所能帶來的邊際效用為5,但如果用來買豆漿的話,邊際效用為10,此時,花在兩種商品的每一塊錢所帶來的效用相同,所以也達成了效用最大值20。

在前面兩條定律以後,第三條定律也很好理解。相比於購買乙個舊的商品來講,購買新的商品所能帶來的效用自然會更高一些。

序數效用論和基數效用論的區別是什麼?

這問題挺好玩 首先在可選集合X 上的representable preference R是一種ranking,給每個小x排了序。這裡你得到的是x1 R x2 R x3.然後效用是一種測度,它測量了你喜歡的程度,用實數表示。你得到了u x1 a u x2 b.序數而言,效用不過是的preference...

存在負的效用嗎?如果存在,它滿足「邊際效用遞減」嗎?

落塵 理論上不存在負的效用,效用是經濟學中的乙個名詞,指商品或者服務滿足人們某種慾望的能力,或者是消費者在消費商品或服務時所感受到的滿足程度。效用是人們的心理感覺,即消費者感到商品是有用的,或者是使我爽的。心理感受的滿足程度代表效用的大小,定義決定效用一定為正。即不存在一定沒有用或者一定讓消費者不爽...

與邊際效用遞減相反的案例

什麼樣的生活樂趣不會邊際效用遞減呢?是一生只夠實現一兩次的那種吧。登頂珠峰 上火星旅行 出國留學以及養個孩子。除此之外,什麼好吃的 好玩的不會膩呢?什麼樣的戀人 藝術和風景不會讓人審美疲勞呢?似乎沒有。那些深深激盪過內心的體驗,終會變得淡而無味。但邊際效用遞減的反例,還是有的。我覺得目前最高票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