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借錢還是要錢!借錢或者張口和你要,那就讓他打欠條。如果不給打,你就偷偷錄音,錄音裡要說對方的名字和你的名字,說清楚今天的日子和你讓他還錢的日期,還有給他的金額,如果後期他不給你,就報警。
例如:XX 我XX今天把這500塊錢借給你,今天是幾月幾號,你最晚要在幾月幾號之前要還我,這錢我要在幾月幾號有急用。你能在那天還我吧?
這是乙個方法。還有如果不給欠條硬和你要,強要,那就算是了。所以錄音要掌握好。
還有就是他威脅你要錢你也可以錄音。後期報警都有用。
2樓:羊冷跑了
這個也算是校園霸凌的一類哦,不一定非要是打人,辱罵才算是,要錢,在同學願意的情況下叫借錢,不願意的情況下還強行拿那就是霸凌了。現在都還小,年輕,還是做個好學生吧,如果遇到懂法或者強硬的家長,那就回鬧到派出所,以後人生履歷上就是乙個黑點,怎麼都甩不掉了。套用一句話,且行且珍惜,人生還長,沒必要為了這點小錢毀了自己一生。
3樓:
如果是沒爹沒媽的孤兒,那不算
如果是全家火葬場等著錢下葬,那不算
如果是腦癱四肢殘疾等著錢治病,那不算
否則我覺得沒有任何理由去找乙個和你毫無關係,僅僅只是在同乙個房子裡學習的人要錢,畢竟有爹生有媽養,親人健在,四肢健全心智成熟的人是做不出這種下作勾當的
4樓:枳七七
一般看到這種問題我心裡先會冒出乙個?
大概是因為答主這個問法太模糊了吧來我給你分析分析問同學要錢我們先說這個「要」字怎麼要?是跟關係很好的or過得去的同學要還是找乙個平時在班裡默默無聞很好欺負的同學強制性要錢?
再說要了錢還還是不還?還了那肯定沒關係但是不還起碼是犯法的吧
只能說任何事情都要建立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基礎上啊這樣模糊的問怎麼給出正當的答案呢
5樓:颶風風風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使用輕微暴力或者威脅,強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隨身攜帶的生活、 學習用品或者錢財數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輕微傷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學習、生活等危害後果的, 不認為是犯罪。
應該是霸凌吧。
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出於以大欺小、以強凌弱或者尋求精神刺激,隨意毆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對其他未成年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擾亂學校及其他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的, 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6樓:鬱金香
帶暴力威脅算搶劫,屬於刑事犯罪。
求施捨算乞討,應該收容遣送。
假募捐屬於詐騙。
真募捐屬於人情。
題主這個情況贈予還是勒索,缺乏證據啊。
也不能說打過架就不存在贈予行為吧?
7樓:CCSPRP守護平台
如果明確的說是「要錢」(不歸還),而不是借錢(限期歸還)這已經能100%確定為霸凌
根據「要錢」的方式和金額
甚至涉及敲詐勒索
如果是陌生人攔路要錢
涉及搶劫
8樓:陸小飛
校園欺凌,指在校園內外學生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和心理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校園欺凌多發生在中小學。校園欺凌分為單人實施的暴力,少數人暴力,和多人實施暴力。
實施環境地區多為校園周邊或人少僻靜處,甚至是明目張膽的在校園公共區域進行欺凌,對學生的身心造成傷害。而你的問題卻沒有指出具體情況,所以你看看定義自己定位下
9樓:凌亂在風中
在兩人沒有任何交集的情況下:
要錢的人強制要求別人給他錢,這是搶,我認為算是欺凌;
如果要錢的人通過其他手段(比如騙,借,偷)這些都不算欺凌
10樓:撒撒張瑜
同學是外地來我們這上的學生,有個在外面上班的物件,時不時的給她發錢。舍友一見她有錢就問她要錢,因為同學之前被她打過兩次,她也怕就只能給。現在不玩了,還是想把我們該要的要回來,這屬於校園欺凌嗎。
每次錢數不多,但是次數不少
無問西東算不算是好電影?
阿雷 剪輯想打負一萬分,四個故事串連得非常生硬 部分台詞,尤其是最後張果果那段思想總結太尷尬了。但是,但是,西南聯大那一段又真的特別好,很多年在其他電影裡沒見過的那種好。我不能說它是一部好電影,可是這一段是寶藏。 馳子 好吧,來說說 無問西東 這部電影,這部電影是紀念清華大學建校120周年所拍攝!講...
如何判斷自己算不算是個憤青?憤青算不算是一種心理疾病?
香蕉你個芭拉 但凡有點真不是,何至於淪落為乙個網路憤青呢?沒錯,我說的就是我。如果我夠帥能泡妞,我天天忙著約會就好了,我用得著網上瞎逛嗎?如果我夠有錢,衣食無憂,我用得著看那麼多焦慮的話題嗎?在我在網上憤怒的時候,相當多的人都在享受生活 追不到女人就罵女人,掙不到就心理不平衡,混得不好就抱怨社會,其...
丘處機算不算是漢奸
喝茶去 首先明確一點,雖然丘處機屬於漢民族,但是他是金人,用漢奸來形容他不合適。準確的說他屬於政治投機分子,基本上沒有家國觀念。大概是某些道教徒資訊比較閉塞。沒看過楊訥老先生的 元史論集 不知道楊訥先生在2014年12月份還發表過丘處機 一言止殺 三辨偽 兼評趙衛東 丘處機 一言止殺 辨正 一文。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