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ZFC公理體系下正則公理的必要性?

時間 2021-05-30 05:47:08

1樓:coffin2

剛剛想到了分類公理似乎沒法阻止A \in A。

比如從X生成A :=

只要P(A),並且A \in X,那麼就會有A \in A並沒有規定使得分類公理只能在某個集合上操作一次也沒有規定不能在可以動態調整的集合上使用如果加上這些規定那就相當於另外的公理系統了。

2樓:超濾空間

正則公理最好用的推論就是所謂的斯科特竅門(Scott's trick):

任給乙個非空類 A,我們可以顯式地定義 A 的乙個非空子集 τ(A) 。(τ(A) 可以被定義為 A 中 rank 最小的元素組成的集合 。)

Scott's trick 被用於在沒有選擇公理的情況下定義基數等。Levy 曾證明,如果在 ZF 中去掉正則公理,那麼,在下述意義上,我們無法定義「基數」的概念:

不存在類函式 G 使得下述語句在 ZF 去掉正則公理得到的系統中可證:

對所有的集合 x,y,x ≈ y 當且僅當 G(x) = G(y),其中 x ≈ y 表示存在從 x 到 y 的雙射。

3樓:

「集合的屬於關係是良基的」也被認為是「自然的」。不知道不要良基公理會不會造成像不要選擇公理那樣跑出來一些奇奇怪怪的結論,有人來科普一下嗎?

4樓:鍵山怜奈

我覺得正則公理有乙個比較簡單的理解方式。

正則公理確保了集合就像現實中的箱子。並且,每個箱子的體積都可以衡量。乙個箱子裡面如果裝著其他的箱子,那麼最外層的箱子的體積一定比其中裝著的任何乙個箱子體積都大。

接著看正則公理,任意x≠,存在y∈x,y∩x=,這就是說,對於任意乙個箱子x,取箱子x中最小的那個箱子y。因為x中的任何乙個箱子都不比y小,因此x中的任何乙個箱子都不可能裝進y中。這也就是說,y∩x=

5樓:HAyAsIiI

既然提問者是從構造的角度來看的,那麼正則公理無非說了一件事,所有集合歸根到底,都是從空集開始構造出來的。

具體就不說了,也不規範用語了,自己想想吧。

不過我不是很理解,別的公理我還能感受到和構造有關,外延公理怎麼看出和構造有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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