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論的樣本均值和樣本方差是什麼意思?

時間 2021-05-08 05:47:11

1樓:用來觀學術

不請自來,我對這個的理解,抽樣分布研究的是統計量的數字特徵,就是樣本方差的數字特徵,而隨機樣本則是研究的隨機變數也就是樣本的特徵,而不是統計量的特徵,兩個得區分開來

2樓:Mohin

首先,S*2 並不是乙個確定的數,根據你所選樣本的不同,該數值也會發生變化。

E(S*2)當然是有意義的啦~ 它是樣本方差的均值嘛~ 當樣本足夠大時,它就接近甚至等於總體的方差咯~

3樓:王芊

E(X)是整體的數學期望

D(X)是整體的方差

這兩個都是客觀存在的,不隨樣本而變化,哪怕沒有樣本都是存在的S2是樣本方差,是由樣本決定的,不同的樣本有不同S2E(X平均)是樣本均值的數學期望

D(X平均)是樣本均值的方差

E(S2)是樣本方差的數學期望,

這3個也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它由取樣的方法來決定,包括樣本大小,但是一旦取樣方法確定,它們也就確定了,跟具體的樣本沒有任何關係

統計學就是要從樣本的均值樣本的方差中來估計E(X) D(X),從而估計整體的概率分布情況

4樓:TomHall

因為X1~Xn只是樣本,所以我們不知道它們的具體值,所以我們沒法保證每次取的X1~Xn都是相等的。這裡我們不能認為它們是「已經抽好了的固定的數」,而是應該認為它們是「從某個總體裡面選出來的但是我不知道具體是多少的一組數」。也就是在「某個總體」這個限制之下的一組未知數。

於是相應的,E(X),D(X),E(S2)等數其實也不是固定的。X1~Xn變換不同的值,這些算式也有不同的值。而因為「某個總體」其實是有規律(即分布)的,那麼X1~Xn的值在變換的時候也會滿足於某個規律(從某個分布的抽樣),因此在這個規律下我們就能推出E(X),D(X),E(S2)了。

在統計學裡如何理解樣本均值的方差等於總體方差 n

簡併 給題主乙個直觀解釋。樣本方差S 2是總體方差 2的無偏估計。S 2 Xi Xbar 2 n 1 所以,Xi Xbar 2 n 1 S 21 這並非樣本波動的全部。上式中Xbar 樣本均值 相對於真實均值而言是存在誤差的,是有偏離或波動的,而這一部分波動沒有體現在上式中。實際上,樣本均值Xbar...

樣本方差公式是如何推導出來的?

佔坑。紀念一下我跟我學心理的室友艱難地講懂了這個n 1的問題。懶惰的我居然現在才回答。事情是這樣的,我室友高中學文科,大學學心理,大一學心理統計知道了這個n 1的公式問我這是為什麼,我當時哼哧哼哧半天也沒想出來,一年後又提起這件事,我這回決定怎麼著也要講明白了,於是乎,我先翻出了課本的公式,方便起見...

做了多因素方差分析和獨立樣本檢驗結果是可以的。但是資料都不是服從正態分佈。那是不是要重新做啊 ?

簡併 首先看殘差 資料減去均值 是否近似正態。如果是,就可以直接分析。注意方差分析不需要原資料正態,需要殘差近似正態。其次,方差分析對正態的要求不高。直方圖上中度偏離正態都可接受。或正態概率圖上主觀判斷,大略成一條粗的直線即可。再次,可以進行資料變換。看有無方差不齊 非正態常常與方差不齊有關聯 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