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接受過簡單培訓的人能否進行心肺復甦?

時間 2021-05-29 23:19:28

1樓:急救先行者

實施心肺復甦與否取決於患者是否有呼吸脈搏,不取決於患者是否暈倒和有心臟病。

樓主的案例,如果患者暈倒時已經沒有呼吸脈搏,那等120來只能是宣判個死亡時間。

而樓主實施了心肺復甦,起碼在120前延續他存活的可能性。

至於心肺復甦造成的肋骨骨折造成患者直接死亡可能性很小。

吹爆肺泡?得多大的力氣能吹爆肺泡,當肺細胞是一串一串的氣球呢?

最終最終,還是去嚴格學習一次心肺復甦,認真學+練習,兩個小時就可以很熟練。

2樓:

有效施救的話按壓深度5——6cm,差不多半秒就要按一次,專業的都很可能把肋骨按斷。但是情急之下沒有其他辦法的話,硬著頭皮也得上。

3樓:小宇

曾經做過乙個關於院前急救的系列片,第一期就是講的心肺復甦。可以說,心肺復甦是所有急救方法中,最重要、最必要、第乙個要學習的技術了。

心臟停止後,留給我們的急救時間只有4分鐘,所以也叫鑽石4分鐘,但是生活中這寶貴的4分鐘往往被錯過了。因為急救車很難在4分鐘內趕到,現場又很難有人懂並且敢為患者去做心肺復甦。

等急救車到來之後,患者搶救意義也不大了。

所以我一直認為,全民科普正確的心肺復甦術,讓更多的人了解、知道、敢操作心肺復甦術,才是最重要的。

是的,有人可能覺得cpr過程中可能會按斷肋骨、造成氣胸,或者純粹是不願意給人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等。我要說,這些比起一條生命,真的不算什麼。不救,心跳停止的人一定會死。

救了,才有生存的可能。和命相比,肋骨斷了又怎樣呢?至於口對口人工呼吸。

確實,現在我們不強求搶救者一定要有多麼高的覺悟,不嫌棄陌生人。所以,如果在現場不願意做人工呼吸,單純的胸外按壓也是可以的。雖然效果沒有那麼好,但總歸比什麼都不做強。

所以,我在這還是想不遺餘力的向大家科普正確的心肺復甦術的操作。

1、評估現場環境安全。

2、判斷患者反應,可以輕拍患者肩部並呼喊患者。

3、打120或999,如果有可能,讓現場人員尋找附近的AED

4、用報千位數讀秒的方式判斷患者呼吸,如果5—10秒鐘內患者沒有呼吸,立刻進行心肺復甦。報千位數的讀秒是用1001(一千零一)/1002/1003/1004/1005這種讀秒方式計時,會更準確。

5、心肺復甦的步驟是30次胸外按壓、2次人工呼吸,以30:2交替進行。

具體操作步驟和位置如圖。

因為怕而不去做不是最終的解決辦法,是因噎廢食。只有提高全民急救意識,才是正道。

4樓:Iris西西

就剛剛,我跟同學一起打車回來,司機聽我聊醫院工作,問我是不是醫生,我說是啊,他問我胸外按壓需要做多少次然後做人工呼吸。

我就來了興趣跟他科普了一下標準過程,最後建議他關注醫學非營利機構定期開展的這種急救培訓班,對身邊的人很有用,他非常贊同。

所以其實廣大群眾也是有需求的啊

5樓:

2023年中國已通過「好人法」的修訂,造成民事損失的不承擔相應責任。

我覺得這種事情沒人上的話99%都得死,哪怕多出乙個百分點的期望也是好的

6樓:侯炎彬

肺泡破裂。。。。吹氣的時候首先要看是被救者胸部上抬還是腹部,如果是腹部的話,那就是氣道沒開啟,吹到胃裡了。胸部的話能觀察到被救者胸廓略微起伏就可以了

7樓:朱肛蛋

無知者無畏啊...

我不敢做。

火車上喊需要醫生,我不敢出頭。

cpr?開什麼玩笑,我一公尺九,二百斤做cpr妥妥的按折肋骨。

在非註冊地點行醫,屬於非法行醫,非法行醫,非法行醫,非法行醫,非法行醫。

我付不起法律責任。我付不起法律責任。我付不起法律責任。

雖然在帝都三甲,但我乙個月工資才4000,出了事我賠不起。

非不為也,實不能也。

非常抱歉。

非常抱歉。

非常抱歉。

8樓:

親眼看到乙個人被車撞飛在我面前,然而我當時卻因為害怕承擔責任,害怕會不會我做的不標準反而害了他。(我幾年前有乙個證,但是也忘記的差不多了)結果我沒有上前,默默走出了圍觀的人群……後來聽說那個人還是沒有搶救過來。我被良心譴責了很久……如果我去了他會不會不會死,如果他還是死了會不會是因為我…… 但是僅僅因為我可能受到譴責就不去試一下麼……然後我發現自己沒有想象中的正直,然後發現自己其實還是弱小怕事的。

然而老人摔倒了我還是會去扶的……

9樓:宗公尺公尺

接受過三次簡單的急救培訓,培訓時老師提到過,按斷肋骨是正常的,但是看了這個問題,覺得當初想的簡單了。急救培訓,變成家庭急救培訓比較好,家人朋友不會訛你,其他人還真不敢。

10樓:

不行!我所知道的是,需正規醫生,在行醫執照有效期內,在醫院所給的行醫範圍內方可救人!如果在別的地方發現需搶救的患者,需要你承擔很大風險!

再者,臨危授命,救人屬於人之常情!如果是我,我會去救!前提,我是名醫生!

11樓:Dr-tree

接受過一點培訓的就算了吧。在目前的環境下,你需要確定你做的真的能給猝死的人帶來好處,否則可能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即使專業人士,在院外恐怕也不會去做。

12樓:狐狸BG5HNI

免責立法應該會逐漸普及,杭州去年已經通過立法並正式實施持證人員院前急救的免責條例了。

心臟驟停這種事兒,第一現場沒人做CPR基本大麵兒是死,做了搞不好能活,如果有免責而且你確實會,能救還是救吧。。。

13樓:布布

我在美國受的CPR訓練,每兩年更新一次證書。如果在美國,證書有效期內我會先得到病人許可然後實施急救,因為受訓時老師明確告訴我們這種情況下出現骨折或任何事我們都不負有法律責任。

在中國,一定不救,相關法律不夠完善,我無法承擔後果,也無法保證我的急救對病人一定是有益的。

14樓:

可以,培訓一上午就能拿到急救證,心肺復甦也非常簡單。(完全沒學過就算了吧)

但是我覺得大部分人平時身上也不會帶著心肺復甦用的東西。。

再加上當前環境,不是你撞死的你為什麼要給他人工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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