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現行法律取消了防衛過當這一條,好處和壞處分別是什麼?

時間 2021-05-08 10:56:41

1樓:Charsensei

很有趣的假設

如果沒有防衛過當,任何危害行為都有可能遭到剝奪生命權的反擊使得直接實施危害行為風險過高

比如我要教訓你一頓,就有可能被你合法殺死

所以明智的選擇是僱傭一位能徒手奪刀的武林人士去教訓你雖然我構成教唆犯,但你是不能來殺我的,因為我不在現場,你事後來殺我構成事後防衛一樣是犯罪

另一種辦法是先剝奪你任何防衛能力,比如說我本來打算搶奪你的財物,為了防止你追上來殺死我,我最好的選擇就是改變犯罪手段,直接一磚拍死你,然後再取財。

或者舉個溫和的例子,我與你有仇,為了防止罵你的時候被你一刀捅死,我先偷襲你把你五花大綁口塞抹布,然後侮辱你家十八代三個小時之後揚長而去,等你被人解救找上門來找我算賬,你也不能殺死我因為會構成事後防衛,這時候你如果罵我或者打我,可能我還反有權一刀捅死你

2樓:daiking

這個其實要看各人對於犯罪行為的看法:有的人激進一點,認為犯罪就是該死,管他輕重罪行,就是該死,那麼對於他而言,法律上取消這種區別就是件好事,因為這樣就可以為所欲為的懲治罪犯了;有的人認為是壞事,因為過當防衛(比如之前有個案件就是有人抓住小偷之後還把小偷砍頭)對於部分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來說就是一種不公正的處理,有些過當防衛的行為就是一種故意傷害,所以對其利弊看法因人而異。從社會的角度來說,取消過當防衛這一條,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起到遏制犯罪的作用(增加了犯罪成本和風險),然而這卻又是對犯罪者權利的漠視,是一種不公正。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見解,如有錯誤或歧義,請諒解。

3樓:一年將盡夜

取消防衛過當?

我這麼說吧。防衛過當不是正當防衛,而是一種違法行為,是一種採用防衛行為姿態的犯罪行為。

既然屬於犯罪行為,那麼主客觀都是符合犯罪的構成要件的。

如果取消防衛過當,就相當於取消了一種犯罪。

有沒有刑法約束犯罪,好處和壞處是什麼,我回答不出來。即使有好處,那也是對罪犯而言。壞處就是無法防止,壓制,懲罰犯罪。

嗯,通俗點就是這麼個說法吧~

為什麼要設定防衛過當?如果取消了防衛過當這一條的話,會出現什麼樣子的情況和結果呢?

紫焱 防衛過當不是一條罪名 只是一種說法 只有正當防衛和非正當防衛。所以談不到取消不取消。一般的防衛過當行為都有相對應的罪名。故意傷害,過失致人重傷,過失致人死亡,故意殺人。這幾條罪名 取消了的話會怎麼樣不用我說了吧 郭磊明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吳京關鍵時刻不見得幹得過亡命之徒。他只在電影裡殺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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