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允許墮胎嗎

時間 2021-05-31 06:45:54

1樓:Raymond Wang

美國最高法院在2023年做出的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判決,推翻了46個州的反墮胎法,確定了「三階段標準」:肯定了妊娠第一期(First trimester,妊娠頭3個月)婦女作決定的自主權;在妊娠第二期(Second trimester,妊娠中3個月),為了婦女的健康,各州可以限制墮胎,但不能禁止墮胎;在妊娠第三期(Third trimester,妊娠後3個月),除非母體有生命危險,為了保護胎兒,各州可以立法限制或禁止墮胎。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州都容許第三期墮胎。自從該案判決以來,美國第三期墮胎的數目已達數十萬之多。

可參考維基百科詞條「Abor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http://

en.wikipedia.org/wiki/Abortion_in_the_United_States)

2樓:田吉順

不同的州法律有所不同,而且也要看孕周。如果孕周不到3-4個月的話,很多州是允許的,但是不能進入醫保,而且不能在州立機構實施。孕周太大的話,除非醫學證實胎兒有致死性畸形或者繼續妊娠可能危及母親生命,否則不能墮胎。

小孕周流產的話,如果所在州禁止,可以去允許墮胎的州手術就合法了。

關於墮胎,涉及到乙個生命權和選擇權的爭論,在美國憲政歷史上曾經有過極有影響力的判例,小孕周墮胎的合法性一直沒有定論,但是大孕周禁止墮胎是有共識的。

我國法律為什麼一邊允許自由墮胎,一邊規定孕婦不得適用死刑?

Rainbow Fluorescence 這是個好問題。法律不是數學,它很難具有整體的邏輯一致性。它是根據社會需要不斷變化的。首先,因為計畫生育政策 女性權益提高,社會有墮胎的需求,那墮胎就合法。但是,社會也沒有明確的對孕婦處死刑的需求,而一直以來孕婦不適用死刑是習慣,那也沒動力去改。 我一直覺得規...

美國法律裡的「長臂管轄」(Long arm Statute)如何理解,其適用的條件是什麼?

長臂管轄權最早始於美國,為了擴大自己的管轄權,美國法律規定其法院在判斷能否對乙個涉外民事案件行使管轄權時,可以適用 最低限度聯絡 原則,即認為涉外民事案件中只要有任何因素與美國有關,就與美國有最低限度的聯絡,美國法院就可以主張管轄權。長臂管轄權的本質是域外管轄權,是美式霸權。由於域外管轄威脅到他國的...

美國法律關於離婚財產分割,撫養費,以及妻子贍養費是如何規定的?

慕然 我不在美國,在加拿大,離婚財產分割的規矩應該差不多,最近有個姐姐離婚了,花了大概兩三年的時間,可以跟你們分享一下。如果雙方都願意離婚,那麼不需要分居,可以直接找律師起草離婚檔案。如果雙方有任何一方不同意離婚,那至少需要兩年以上的分居期才行。分居期結束,可以開始離婚法律,預設夫妻,雙方無論婚前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