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應知月光寒
狗被某些人稱作「人類最好的朋友」,是因為其作為工具動物能滿足某些人的情感或生理需求。
那麼未來的人工智慧一定會是比狗更好的人類的朋友。
2樓:韭菜
應該這麼說,狗是愛狗人士,最好的朋友。原文是極其不負者任的妄言,因為狗,在大多數人的眼裡,只是一種,被人類馴養、雜交出來的動物。
3樓:霧翔
」韋小寶道:「他是我好朋友,讓他開心,那也是做朋友的道理啊。」海老公厲聲道:
「我有一句話,你好好記在心裡。今後皇上再說跟你是朋友什麼的,你無論如何不可應承。你是什麼東西,真的能跟皇上做朋友?
他今日還是個小孩,說著高興高興,這豈能當真?你再胡說八道,小心脖上的腦袋。」韋小寶原也想到這種話不能隨口亂講,經海老公這麼疾言厲色的一點醒,伸了伸舌頭。
這和說狗是人類的朋友是乙個道理。
4樓:心情還不錯
廢除一般用於使一些有公共強制力的檔案或者規則失效,標籤加了個法律,那就更該如此理解,但很明顯,狗是人類的朋友這句話沒啥官方強制力能保證它的效力,也就談不上廢除。
至少在中國,吃狗肉的人多了,官方誰管?愛吃不吃,愛當朋友當朋友,都沒人管。
你說的兩個他人對狗的態度反映了你的態度,這兩個觀點並不相悖,都是狗並非人類之友。工具或者畜牲,都乙個意思,反正就是拿來用的,不是當朋友的。
廢除這事就不談了, 說說價值上的事。
很可笑的是,人類交朋友又何嘗沒有一點未來想要利用別人的意思,對待交往不來的人,又何嘗不在心裡罵「畜牲」。
朋友這個概念很模糊,相互幫忙和相互利用基本上也只看主觀,客觀上是一樣的效果。
多個朋友多條路和多個工具好辦事體現的價值基本就是一樣的,多個朋友不是為了某些溫馨的事情,哪怕是為了溫馨的東西(心理需要),也都就是赤裸裸的實用主義。
還糾結什麼,何者都可利用,只是利用人有這法律上的限制方式。
5樓:「已登出」
中國的成語從來都是把狗作為反面形象的。
「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這句話明顯是英語翻譯過來的,是西方愛狗人士強加給中中國人的價值觀。
事實上人馴養了那麼多動物,狗是對人類最不友好的。
牛,馬,豬都任勞任怨,比狗好多了。
6樓:李藤
如果這句話有錯誤,那就是太容易使人誤解了。
狗作為乙個物種是人類這個物種的好朋友。意思是人類早期的發展通過馴養狗,使得狗成為了人類的很好的幫手。這樣理解一點毛病都沒有。
但是你還可以這麼理解,狗是人類的好朋友,那作為乙個人類你必須要認同狗是你的好朋友,不認同你還是人嗎?這麼理解就很有誤區了。
所以不應該廢除,因為本身第二種理解就是片面的理解。而第一種理解是客觀事實啊。
7樓:溫柔的張先森
看來釣魚真的上癮
廢除?我並沒有在任何文獻中看到過這句話
廢除什麼呀
愛狗和吃狗本身是兩種態度
大家保持界限
各行其道就行了
為什麼一定要爭個高下呢
8樓:李馬刀
如果牛馬豬羊雞鴨鵝鴿會說話,一定會義憤填膺:「種族主義者!我們為人類貢獻皮肉骨蛋奶,卻是陪人類玩耍的狗子們獲得『人類最好朋友』的稱號』?」
9樓:demon08
"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這句話沒有問題
但是由"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引申出的"你必須喜歡狗""你竟然吃狗肉還是不是人?""我家狗不咬人他咬你肯定是你招欠"的幾大神論問題大了去了。
10樓:不說Mk2
不應該。
再荒謬的觀點,也不應當不允許提出,更何況只是個見仁見智的事情。
某個人、某些人不能在乙隻狗身上找到友情,並不意味著別人不能把狗視為朋友。正如某些人再怎麼喜歡狗,也不能從我桌上端走香噴噴的狗肉鍋一樣。
大路朝天,各走一邊。把狗視為朋友和把狗煮熟吃進肚子,都是正常的個人選擇。如果重視自己吃狗肉的權利,那麼也請尊重別人把狗視為朋友的主觀意志。
「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這句話經不經得起推敲?
紙鹿 相對來說,狗子確實是最好的朋友呢 因為貓自認為主,顯然沒把人當朋友。其他大多數動植物大多是用來吃。人顯然沒把他們當朋友。腸道菌群與人類確實互惠共生,但是他們太小了,莫得感情,而且近些年我們才注意到他們。你會有乙個從小就最要好的朋友,直到昨天你才突然注意到它的存在嗎?當然,除了狗,其次要好的就應...
「狗是人類的朋友」這句話是否不尊重宗教信仰?
張先生 狗是人類的朋友 這句話是不尊重伊斯蘭文化的宗教信仰。在伊斯蘭文化中,狗是骯髒的,不潔的。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關於狗的貶義詞也有很多。因此在中國文化中,狗也不是人類的朋友。狗是人類的朋友 是西方人炮製的謊言,是美國的一種文化侵略。當年在美國,乙個名叫伯登的人養了乙隻兇猛的惡狗,有一次,伯登的弟弟...
到底該如何理解「狗是人類的朋友」這句話?
沒毛病,人和人做朋友都還挑著呢,那個誰,你也配和我做朋友?那條 狗 它能算是狗嗎?來來來,我兄弟就是大家兄弟,我朋友就是大家朋友,我老婆就是 算了 風輕雲淡 某些人類 宇宙是我們的朋友。宇宙 人類?那是什麼玩意?某些人類 大自然是我們的朋友。大自然 真把自己當盤菜了?你有資格跟我當朋友?你伺候不好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