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讓養寵物,輔導員檢查宿舍抓到了乙隻貓,然後貓被安樂死,他們真有權力這樣結束一條生命嗎?

時間 2021-05-11 14:11:51

1樓:key456

學校不讓養寵物,我支援,但學校無權處理學生的貓,更無權沒收。之前看到別人對於大功率電器的想法,說做登記,這樣感覺還不錯。寵物也完全可以做登記,並對主人進行安全培訓。

寵物和野生的是有區別的,與其一直盯著學生的東西,還不如仔細管理下學校的野狗野貓。安樂死也是不尊重生命的做法,完全可以使用其他方法解決問題。

2樓:呆子

學校沒有權利讓貓安樂死,但是很多時候,主人買貓,總會有人會說要自己確定有能力照顧貓咪,這是對小貓的責任啊。

固然學校就很冷酷吧,但是主人是否也是沒想過後果呢

3樓:繼哥哥

個人認為沒有權利

這世間的每乙個生命都值得我們去尊重生命是最寶貴的東西

無論是人還是其他的生物

任何人都沒有權利隨意將其剝奪任何的思想和法律教義都不能凌駕於生命之上以上為個人看法……

4樓:小哥哥

法律規定不能種植罌粟,警察檢查到了,把罌粟全拔了。他們是不是侵犯了我的個人財產?

只要規定不是非常不合理的,違反了規定就應該被處理,法律是針對全中國人的規章制度,校規是針對全學校的規章制度。不讓帶走安樂死沒關係啊,學校換個處理方式,屢次違反校規,給予退學處理。到時候再看看你更希望學校是安樂死貓還是你退學。

最討厭動不動就說一條生命的人,感情你不吃肉似的。

5樓:南秀雋燈

我只想客觀的說一下,首先在這裡我絕對認同貓主人的''罪無可赦'',但是對於那些刻意洗白校方而狂噴貓主人的答客們,我想說,其實一開始那些指責校方的人就沒有袒護貓主人的意思,他們只是在緊緊抓住這個問題的核心--校方到底有沒有錯,(不得不說,校方在沒有必要去殺害一條生命的時候,選擇了殺害它,僅從這一方面來說,校方絕對是錯的),後來這個正確的道理被另一些愚蠢的所謂的''人道主義''者帶了節奏(這些人將責任完全推給了校方),以此讓很多人覺得如此指責校方偏離了正道,便開始''換個思路'',開始洗白校方,攻擊貓主人(我這裡絕無誇張,你們自己寫了什麼東西你們自己心裡清楚),你們以為這是正確的答案,但是這無疑是另乙個極端。。。

你們自以為自己很聰明?以為自己很公正?或者說以為自己很''眾人皆醉我獨醒''?

你們在狂噴貓主人的時候,就沒有想想校方的極端手法的問題嗎?就算貓主人的錯是根本性的,但是是全部嗎,就算乙個學過歷史的初中生,也能分析出這個導致貓死亡的案例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吧。那些為校方叫好的人,你們和那些只指責校方而保護貓主人的''人道主義''蠢貨們(你們寫了半天要極力反對的)有區別嗎?

6樓:

所以答各種亂七八糟的,是沒看見題主說處分然後讓把貓帶走這句話嗎?!正常處理不都是把寵物帶走咩?中小學校收到手機的一般處理都是通知家長來帶走吧?!果然奇葩思維的人更容易認同奇葩。

7樓:夢遊女子

學校有權懲罰學生,但無權剝奪乙隻無辜的貓的生命。上面有個提到砸電腦的,我想說電腦和貓本身就不同,貓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更何況砸電腦的行為到底是否合適還有待商榷,我個人就不贊同任何損壞學生個人物品的行為(除非這個東西違法犯罪)。

8樓:

這個回答專門針對 @弦歌緩緩

愛君回答如下

根據她邏輯推測如下

無視規則讓乙個生命平白遭殃。

明明國家有計畫生育政策。

你們還超生。

強制結紮引產。

你們就沒有尊重肚子裡的小生命。

這種時候,反省自己。

比糾結抓你引產的人是否有權這麼做更有意義。

9樓:

這個讓我想得以前的宿舍時光,同學把她姐的泰迪帶到宿舍住了幾天,那時正是冬天,小狗感冒了,經常吐,還拉稀,有時還沒有帶到外面去解決就噴出來了,噴得鞋子上地面上都是狗翔……

10樓:中郎將

就像某些宗教人士喜好放生的慈悲心意義,根本就是個偽概念。殊不知,你要放生,就會殺生,你放了毒蛇,它就要吃其他小動物,你放了烏龜,它就要擠壓其他種群的空間。同樣,學校不是你的家,首先是你不遵守制度(而且這個制度沒有問題),就不要談愛心。

聖母婊的危害勝過凶相外露的壞人。

小富心理下的很多年輕人,已經有了這種偽聖母心,也許有一天,他們會說,難民好可憐,我們接受他們吧。

11樓:

題主是哪所學校的?給處分是學校嚴,把貓安樂死我就看不懂了。我們學校就沒這麼嚴。。

過冬同學把流浪貓帶回寢室學校是默許的。我們寢室有人養倉鼠,有人養鸚鵡,我還養了好幾隻龜。然而宿管完全不管。

別的寢室養貓也不管。還有人在櫃子裡養了條蟒蛇也沒老師管。。不過前些年有人養鱷魚被警告出分了。

應該不養危險動物和保護動物學校就不管。我們學校是北京農學院。

12樓:蓮生公子

看到大家模擬了砸手機,那就一樣回答吧。

學校砸了學生手機,不對,學生有權要求賠償。

學校弄死了學生貓,不對,學生有權要求賠償。

就這樣。

13樓:張清

那是學校,是學習的地方,不是養貓的地方

學校不讓養,你想養的話,就離開學校

不要把寬容和忍耐當成正確和應該

祖國的未來是人,是人的腦了,知識,不是貓

14樓:fox0815

這只貓如果是有主人的,作為主人財產他們沒有權利損壞。

這只貓如果沒有主人,作為乙隻貓,沒有人權,任何人都可以殺死他而不犯法。就醬。

15樓:M3小蘑菇

為啥我想起了《逆轉檢事2》第三關結尾的兩難抉擇?

如果從動物的角度來看貓,那麼校方完全可以處死它,就像打死乙隻蚊子一樣如果從物品的角度來看貓,那麼這只貓的所有權在學生,校方不得擅自沒收銷毀,就跟手機一樣,當然這取決於學生家長的態度

但是把貓說成物品,你恐怕又不高興

16樓:光明之眼

砸手機不行殺貓反而可以是什麼邏輯?

反過來,殺貓不行而砸手機可以又是什麼邏輯?

漠視法律,還前後矛盾。

知乎上某些人法律意識夠差,判斷可行與否不看法律全憑感情。

17樓:Chloe S

哎,安樂死???

還有這種學校,一般大學不都是野貓遍地跑麼?我們學校的大黃貓都快成明星了,天天宿舍門口趴著還有一群妹子輪流喂貓糧,簡直不要美滋滋

不在宿舍裡養完全可以扔出去在校園養唄,安樂死未免太麻煩了吧

18樓:白日衣衫盡V5

好多人都說學校有權處分學生,記過開除等等,我怕學校給了那學生乙個勒令退學的處分,學生或是學生家長會親手弄死那只貓哦。學校背鍋了呀!對了,我覺得人是有權處理任何可能對自己造成威脅的其他生物的,我不認為我們是平權,對於你身邊養大型犬類不帶嘴籠不牽繩並聲稱他家狗不咬人的,請堅決離他遠點,也可以找機會弄死,每乙隻咬人的狗都是它的第一次,狂犬疫苗並不是百分之百管用。

請有生而為人的自覺,人類歷經磨難爬到食物鏈頂端不是為了傳播眾生平等的

19樓:平定粉碎者

1法律上:有。

很明顯,這貓沒什麼證件,否則養貓人可以自己說侵害私人財產/侵犯私人財產一類的。

2道德上:有。

如果我養乙隻蜘蛛被踩死了能怎麼樣?不能怎麼樣,也沒人為我說話,同理,貓也沒什麼特別的。

你非要說萌就是道德正義我也沒辦法。

3個人上:有

我對貓毛過敏。對貓沒特別感情。

雖然不至於慶祝,不過我樂於看這一切的發生。

20樓:

我們學校那時候也有很多流浪的貓貓狗狗,我們宿舍樓前尤其多,冬天總會有兩隻貓在一樓取暖也沒人會去驅趕它們。

後來就變成了我們的樓貓。

有時候我們吃不了的飯菜就會用小盒裝好拿下去給它們吃,有時候也會買點魚腸之類的喂一下樓裡的兩隻,每年冬天都會看到它倆揣著手在一樓椅子上或者地毯上蹲著。

也有很多流浪狗,流浪狗的活動範圍就是在學校左邊的小樹林裡,都很親人不亂叫特別會賣萌,每天都會有很多學生自發的去喂他們。

瀋陽的冬天很冷,有的時候過了乙個寒假回來就發現狗群少了好幾隻,就有點莫名的難過,那時候我也很想養寵物可是我忍住了,因為我覺得那時候的我無法對它們的一輩子負責,

現在我工作了,有自立能力,可以保護我想保護的,所以我這個聖誕準備養乙隻貓。

碎碎念完了回答一下問題,學校固然有沒收和處分的權利,但是沒有毀壞和處死的權利,我覺得記過處分完全沒問題,但是因為殺雞儆猴的心理處死乙隻貓,我覺得實在是過分,但是一般學校都不會太過強硬的,只要你要求了,好好跟老師講講老師肯定是會讓你自己帶回家處置的,只能說這個學生,怕也沒有那麼愛貓吧。

21樓:十橘九胖

部分回答強行因果。

強行學生養貓導致貓死亡。

智商感人。

殺貓的就是學校,沒得洗。

搶銀行的還對警察說「你不把錢給我,我就殺了人質」呢,然後人質死了,是因為警察沒滿足罪犯的要求咯?所以怪警察咯?

學校不讓養貓,所以養了就要殺?

這zz邏輯真是精彩啊。

要殺貓的就是具有主觀能動的學校,跟學生無關。

殺就殺,還甩鍋給學生,令人作嘔。

22樓:

沒有權利,但你報警走法律途徑也沒啥用。

乙隻流浪貓案值也就三四百,如何界定是否私有財產,確定價值都是很困難的,沒人願意管。如果是名貴品種有各種證明的,那輔導員怕是要喝上一壺了

23樓:劉長笑

規定不讓養不讓養不讓養,非得養,不守規矩還不會解決問題,我就不信學校的人非得要殺貓才能解決問題。還有生命這個東西,說事兒就說事兒,別煽情。

24樓:張羸

昨天看大事件,說學校裡的流浪狗被學校打死了,王尼瑪譴責了學校。

我先不說對錯,舉個例子,我的乙個隊員,特別怕狗,屬於那種是狗就害怕,聽到狗叫都想跑的。那些覺得流浪狗好可愛的人有沒有考慮過這些怕狗人士的感受呢?我們去做客戶服務,怕狗的姑娘聽見狗叫直接跑下兩層樓,有狗的客戶都是我跟別人去拜訪的。

就是怕,別說什麼狗狗可愛不咬人,多少人都沒見過鬼什麼樣子呢就怕鬼,就是害怕,不會因為什麼可愛不咬人就可以避免的。

我可以理解,違反規定是會帶來快感的。人都有叛逆心理,違反規則帶來的緊張和刺激是令人神往的。但是同時你要做好揹負違規導致的結果的準備。

很多事的成因都是互相聯絡的,比如這件事,學校這樣是因為擔負不起貓抓傷其他同學的責任(因為有規定不許養寵物,出了事家長肯定會問責學校,為什麼有規定不好好執行),如果你的貓(你如果宣布你的所有權,那你就有義務對你所有的物品負責)抓傷了別人,你會去賠麼?你會承擔那只貓帶來的損失麼?如果你拒絕承擔責任,那你憑什麼指責那些替你承擔責任的人呢?

權利伴隨著義務,不承擔義務就不要奢望權利。

25樓:Kai Zhen

我覺得吧,首先犯錯誤的是同學而不是貓,所以懲罰貓不是乙個合適的手段。叫養貓的同學帶著貓從宿舍搬出去應該是乙個更合適的方式

26樓:小明要修仙

結束貓和狗的一條命,談不上權利不權利,這片寵物醫院也能這麼幹。貓本身不受到法律保護什麼的

關鍵在於學校不能這麼處置學生財產。

其實關鍵是學校不讓養你養了,這個悲劇起源是這個養貓的人,請這個人不要甩鍋

為什麼學校不讓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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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到處都是你的案例 說下我的情況,大三,班級學委,她是新來的輔導員來查課,比較年輕,才研究生畢業,我當時坐在第一排認真聽課,她一下拍我肩膀上,嚇了我一跳,然後她很衝地說 你們班缺四個 我看以為是個學妹,還這麼兇,直接說 四個請假 不止我乙個人覺得她衝,當時我同桌也說過,而且原來其他老師來查課也沒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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