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賈伯斯說的 消費者並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直到我們拿出自己的產品,他們就發現,這是我要的東西 ?

時間 2021-05-06 07:29:38

1樓:少東賈

這個問題並不矛盾;

1、客戶只知道慾望——驅動客戶的永遠是慾望,對快的追求也是慾望的一種;

2、客戶是不懂產品的——如果要求客戶能找到能符合慾望的產品就有點為難客戶了,畢竟不能要求客消費者都能充當產品經理的角色

3、大部分客戶的理解是有侷限性的,受制於客戶所處的環境和現實——他們只知道馬和車,還有馬車,他們知道一定有比馬車更快的東西,但是是什麼其實誰也不知道;

4、任何偉大的突破都是有一定的偶然性的——誰說以後不可能每人乙個小飛船呢?說不定真能實現,但是需要歷史、科技、文化、經濟的發展去推動,需要有一定的必然條件和偶然性;

2樓:喬幫主

我一直認為你如果問朋友對產品的看法,那就把這個朋友暫時賦予這個產品ceo的身份了,而消費者也是如此。可能消費者是個更大的群體,會發現未知事物,顯然的!但是那需要多少萬分準確的消費者心裡感受的報表呀

3樓:Yuxiang zhou

我認為說到底產品的存在是為了給消費者解決問題的,同一類下的不同產品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幫助消費者解決相同的問題,區別只在於所用技術的不同而帶給消費者不同的解決體驗罷了。

如何獲取與傳遞資訊是消費者的問題,而因技術,不斷公升級與整合,所誕生的新的產品,帶給消費者傳遞資訊的體驗是不同的(傳遞速度更快,資訊的豐富度更高)。

作為消費者本身對於新技術的關注度與了解程度,比起行業的從業人員要差很多,而優秀的創新者一定能夠領先於絕大多數人了解到新的技術與能夠讓技術與應用場景有機的結合在一起,這樣才能創造出偉大的創新的產品。

普通消費者在不知道內燃機為何物時怎麼可能會想到汽車的出現呢?

需求始終存在,而更好的解決方式永遠都存在於實驗中等待著聰明的人去整合。

4樓:Juliette Zhou

諾曼在《設計心理學1: 日常的設計》中講「以人為本的設計」時說,這種設計理念以充分了解和滿足使用者的需求為基礎,這種理解主要通過觀察。人們往往並不知道自己的真正需求,也不清楚他們將要面對的困難。

定義所設計物件的規格就是設計最困難的乙個部分,因而以人為本的設計原則就是盡可能的避免限定問題,然後不斷的反覆驗證,尋找問題的真相。解決方法就是快速測試不同的概念,每次測試後都有所改進,從而找到問題所在。產品才能真正滿足使用者需求。

要理解人的行為心理學,有3個層次,行動的,思想的,和情感的,他們之間還會相互影響。人們能說出來的需求,往往是基於以往的經驗或想象,並不能很好的反映自己的問題。

5樓:

大眾都是盲目的,大眾是盲從的,大眾都是愚昧的,大眾是迷茫的,大眾是一群不能認識自己的。正因為他們不能夠認識自己,難道要問一些愚昧的人,怎麼做出一款好產品?

6樓:身邊的行為設計學

消費者知道自己在抽象層面上的困擾,但是抽象層面的東西,不好用語言的描述,所以就從個人當前的日常經驗和認知出發,用乙個具體的事物作為參考,表達了乙個具體的要求。

賈伯斯的意思就是,消費者表達不了他們抽象的需求,而表達出來的具體的要求,往往又有誤導性。所以他要做的事情,就是抽象出消費者背後的本質需求,給出當前技術所能提供的做好的解決方案,並以產品形態呈現出來。

用乙個大家都聽爛了的例子就是,消費者的困擾是馬車不夠快不夠舒適,想要更好的交通工具,但是表達出來的語言,都是基於大腦中最快的交通工具馬車的認知,而想要更快的馬車,福特和賈伯斯這種牛人,就能給出汽車這種更好的產品形態。

7樓:

「人類並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2023年你問乙個人他想看什麼樣的電影,他會告訴你,當然是《大白鯊》那樣的電影啦!但到了2023年那部和大白鯊一點也不像的電影上線,他們才知道自己想要的原來是《星球大戰》」

8樓:灑脫的碼農

我覺得做需求分析的人回答這個問題挺恰當的。當你問客戶,你想要個啥樣的軟體。客戶絕對憋不出幾句話。最終,什麼樣的軟體得靠你來設計。客戶也許只知道問題,卻不知道答案。

9樓:盧一發

在自己家裡,媽媽說,盧一發,過生日你想吃啥呀?

我說來個蒜臺炒肉吧!

還有呢?

再來個雞腿!

還要別的嗎?

嗯·······其他的我也不知道吃啥了,就這倆吧!

行,媽媽這就給你做!

如果是在我們社群門口的小飯店過生日點菜呢?

我可能會點拔絲山藥、松鼠魚、糖醋里脊、皮皮蝦········點上五六個吧。

為啥一到飯店我就知道自己想要啥了?因為飯店提供給我了,在家裡,憑空想,我是想不出來的。

如果我去了日本去了美國過生日呢?

我可能會點日本和牛,美國帝王蟹,香檳,紅酒,為啥我在社群的小飯館看著選單點不出這些東西呢?

因為我壓根就不知道還能有這些東西,我也沒接觸過,所以我根本想不出來,哪怕我再有錢,我也想不出來。

因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直到你把更豐富的選單給到我手裡,我才明白,嗯,我過生日,我得點這個,這個還有這個,這些才是我想要的。

10樓:薛玫

事實上就是世界上除了1%的聰明人以外,99%都是蠢蛋。蠢蛋就是你說啥他都信。下面問題來了:你打算把你的主要客戶群體定位1%的聰明人,還是99%的蠢蛋

11樓:袁榮

消費者知道自己要什麼,但是他們無法準確描述。他們只有一種感覺。

只能靠你來引導。

你拿出乙個產品,「要這個嗎」,

消費者:「我試試吧」,

也可能是「算了,我還是等等吧」

情況就是這樣的,想想女人挑衣服時的感受吧。

至於科技類產品,其實是逐步試探的過程。

賈伯斯就那麼一說,然後,很多創業者做出乙個產品之後,就堅持堅持堅持,然後死了。

還有一部分創業者,則是在做了乙個產品之後,再改再改,就活下來了。

12樓:夏爾謝夫

事實上就是世界上除了1%的聰明人以外,99%都是蠢蛋。

蠢蛋就是你說啥他都信。

下面問題來了:你打算把你的主要客戶群體定位1%的聰明人,還是99%的蠢蛋。

13樓:劉六六

最直觀的栗子:使用者說我想吃麵條,這時應該思考使用者真正的餓了,還是因為看到某種場景突然想吃東西了,還是僅僅想吃麵條了,了解到真正需求時,才可以提供更優的方案去解決問題。

14樓:Glen

還記得高中校長講了一句話:時代是由精英領導的。

每個人都有需求,但他們可能不能很好地描述需求,或者遇到了痛點,不能解決,只能忍著。

一群厲害的人能提取到使用者的痛點,然後想辦法解決它,並讓使用者知道這個方法可以解決,於是使用者才能感知到自己真正的需求。

舉個栗子:

開始人們出門用馬車,速度當然慢,很多人都有更短時間去遠距離的需求,但是他們不知道怎麼解決,然後乙個厲害的人造出了火車,於是人們紛紛接受。

總結起來,普通使用者有痛點不能感知,或感知了不能解決,厲害的人感知了使用者需求,解決了使用者痛點,他就成功了。

15樓:xjzhou

「用過 Retina 之後,就再也回不去了」人在用過好東西之後,才會離不開好東西。沒有用過 Retina 的人,大概也會偶爾覺得螢幕不夠清晰,但是很快就是習慣,這就不再是「痛點」了。

習慣了傳統 USB 介面的人,在使用 lightning 或者 USB type C 之前,大概也不會覺得要區分正反面是乙個痛點。

在 Facebook 把人們連在一起之前,大概很少人會希望存在乙個分享自己近況給所有人的工具。

16樓:桂少

賈伯斯成功的把產品的定位由「我需要什麼,所以我要買什麼」變成了「我覺得這個產品不錯,所以我要買它」

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想到一句話「追求卓越,成功才會在你不經意之間追上你」

17樓:jULIAN

這個就像給老闆提方案一樣的。如果一開始你就問他對於某乙個事情有什麼看法嗎,他基本上你是得不到你要的答案的(指大的方向),但是當你一旦做出具體方案提交給他的時候,他就會有很多意見的,讓後讓你一稿一稿的改。這就說只有你給消費者具體的東西的時候,他們才能告訴你他們喜歡不喜歡,喜歡在什麼地方,不喜歡在什麼地方。

18樓:知節

有多層含義 :其一,使用者需求不能等同於產品需求;其二,個人需求不能代表大眾需求;其三,使用者需要的不完全是他所說的;其四,好的產品要超越市場和使用者預期。

所以我們需要做需求分析、需求轉換和產品創新開發。

19樓:water

三星是使用者需要什麼我就給他什麼,以此來賺錢,而賈伯斯更加高明,給使用者創造需求,當使用者離不開的時候公司就可以盈利了。但賈伯斯不僅僅想的是賺錢,他想做出偉大的產品,所以蘋果的使用者忠誠度遠遠高於其他手機廠商。

20樓:陸晨

我也思考過這句話,我想可以簡單的用一句話簡單的分析:

使用者往往只知道「某個產品需要某一項或者少數幾項功能,哪個方面需要改進」,但他們並不清楚他們「需要」或者說到底乙個什麼樣的,具有完整功能的產品是需要被創造出來的。

21樓:

答案引自科特勒的《營銷管理》論「需要」、「慾望」、「需求」的部分:

實際上,這裡「需要」、「慾望」、「需求」

三個看來十分接近的詞彙,其真正的含義是有很大差別的。

「需要」是指人們生理上、精神上或社會活動中所產生的一種無明確指向性的滿足欲,就如飢餓了想尋找「食物」,但並未指向是「包」、「公尺飯」還是「饅頭」;而當這一指向一旦得到明確,「需要」就變成了「慾望」;而對企業的產品而言,有購買能力的「慾望」才是有意義的,才真正能構成對企業產品的「需求」。

例如:當我們看到有乙個消費者在市場上尋找鑽頭時,會認為這個人的「需要」是什麼呢?

以一般的眼光來看,這個人的「需要」似乎就是鑽頭。但若以市場營銷者的眼光去看,這人的需要並不是「鑽頭」,而是要打乙個「洞」,他是為了滿足打乙個洞的需要購買鑽頭的。

那麼這同前者的看法有什麼本質區別呢?區別在於,如果只認為消費者的「需要」是鑽頭,企業充其量只能在提供更多更好的鑽頭上去動腦筋,這樣並不能保證企業在市場上占有絕對的競爭優勢。而如果認為消費者的「需要」是打「洞」,那麼企業也許就能創造出一種比鑽頭打得更快、更好、更便宜的打洞工具,從而就可能使企業在市場上佔據更為有利的競爭地位。

所以從本質上認識,消

費者購買的是對某種「需要」的「滿足」,而不僅僅是產品。

引述如上。

無論是題中賈伯斯「創造消費者不自知的需求」,還是福特對於汽車與馬車的闡述,都是對以上內容的演繹。

理論是用來支撐靈感的,不要因為靈感拋棄了理論。切勿飄在天上說話。

22樓:yhyhyhyh

因為在消費者原本的基礎生活中並不存在一種產品可以讓生活更快捷便利有精彩直到你把它發明生產出來,而消費者不是生產者更不是發明家

如何評價《賈伯斯傳》裡賈伯斯說的這段話?

nielson 在資本主義社會,你身邊充斥著各種各樣的生產資料。每乙個單獨的個體都可以使用生產資料來創造價值。但是有很多很多人把自己變成了生產資料。將自己變成生產資料的人一輩子只能達到middle class.你需要改變。你需要從乙個消費者,轉變為乙個生產者。你需要購買生產資料,僱傭別的人形生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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