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試用期3 6個月合法嗎?

時間 2021-06-07 18:42:43

1樓:Eric.Lee

合法。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對試用期作出了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一般試用期工資是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故最好明確試用期具體月數。

2樓:小草一顆

勞動合同三年的,試用期等於小於6個月合理合法。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時間及合同期限該如何填寫?

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試用期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合同期限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勞動合同三年試用期三個月合理嗎?

信威法律 合理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從上面的規定可以看出,用人單位的做法是合理的,三年的合同屬於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

試用期三個月,簽了三年勞動合同,可以直接交離職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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