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簽訂了5個月的合同,現在不想租了,但被要求賠償200 的服務費,這合理嗎?

時間 2021-06-03 03:50:02

1樓:菲律賓子喬事務所

就合不合理的說法,這個既然簽了契約。只能自願的背鍋了。很國內現在很多租房的平台都面臨了各種各樣的問題。

要麼是硬著頭皮住,要麼的話就轉租給別人。他在籤這個合同的時候就設定了,可能讓你往裡面跳。

2樓:賣藥郎

這個服務費是違約金嗎?如果是違約金的話是不合理的,法律規定違約金不能高於30%,而且只能賠付一次,就是不能這裡違約20%,那裡違約10%賠付。就合同只能寫明一次賠付違約。

3樓:

首先,拿出租房合同,看看上面是否約定,一旦違約,賠償200%服務費。如果沒有,就可以不賠償。提早收拾行李,不要被房東換鎖,行李鎖裡面。

不過,租房一般會押乙個月房租,可以跟房東協商,只賠乙個月房租,或讓房東退還押金(這樣的房東少之又少)。

其次,看一下租房合同裡是否規定不能轉租。如果沒有,那就把房子轉租給別人,同時這要求對方押乙個月租金,等後期退房的時候,讓房東把押金直接退還新房客。

4樓:萌友租房

您這個服務費應該不屬於押金的範疇內,一般來說目前的房屋租賃多數是押一付

一、押一付三等,這個押金是用於你在租住期間對房間的家具家電有損壞的;或者合同未到期不想租了,沒有提前30天跟房東說明情況的,這才是需要扣除的。

同樓上意見一樣,要仔細看一下合同是否有說明,是否有寫明合同未到期,提前退租要賠償200%的服務費。這個200%的服務費才是此次違約要求賠償的費用。如果合同裡面有寫明,那就比較倒霉了,下次再租房子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內容,現在有很多在合同上玩花樣的;如果沒有的話,可以跟房主協商,向他說清楚解約原因,也可以協商幫忙把房間轉租出去來換取因解約要求賠償的200%服務費。

5樓:是乙隻盒子怪

一般租房的時候都會簽訂租賃合同,這個時候就要在關於權利義務,違約,到期處理等幾個方面進行多次確認。一般目前的租賃都是押一或者押二的。這個押金可能用於你損壞家具,或者提前解決需要扣除的,扣除的額度可以擬進合同裡。

問題中說200%的服務費這一塊可能是違約的費用,你可以再次看看合同有沒有這條,如果有的話,就是自己沒提前溝通好,契約需要履行。如果沒有的話,可以跟房主協商,提出異議進行解決。提前解約如果是客觀因素,還可以提出來作為合同的砝碼。

雙方履約過程看誰的問題大一些,也可以作為你去協商的條件。

祝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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