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辭職,不同意的可以三天走人嗎?

時間 2021-06-03 03:10:03

1樓:念破花谷第一奶

勞動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條

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霍齊

要看你實習協議上是怎麼協議的。

我之前也是在一家公司做實習生入職第二天就想走,不過我算運氣好,人事什麼也不問就讓我辦離職手續了,只有主管在給我簽字的時候笑著調侃了我一句「你想通啦?」

即使沒得商量,我那份實習生協議上寫的也是實習生連續五天曠工視為中斷協議,並且也沒有需要我承擔的責任(除非我給公司造成損失),所以我底氣是很足的

建議你再通讀一下簽訂的協議,如果裡面有一些霸王條款或者陷阱你當時沒注意到的,那你可不能亂來,當然如果確定沒有的話,直接走就是了。

3樓:悟性

1.看實習協議怎麼規定的?2.

盡量要與用人單位協商好,不要強來,因為你已經簽了就業協議,如果單位不給你開解除就業協議的證明,你無法領到新的就業協議,這將導致你的派遣證和個人檔案還會在這個單位。這樣會對你下一家單位的入職造成困擾。3.

不知用人單位是否跟你們學校也籤了實習協議,注意避免單位通過學校方面施加壓力。

4樓:年輕真好心不大

本人是12月31號入職的,期間請假半天,再無其它請假,也無休息日,然後加班了許多次。工作方面因為快過年了,2.2號回家過年,辭職申請給部長看,她說不能放人,放了她這邊活沒人做。

我打算過年不再幹,而她的意思是還得幹一周,然後人事那邊說辭職需要和部長協商好,我就問協商不好怎麼辦,她又說別人都能協商好就你不能協商好。事實也正是無法協商好,我本人打算過年後就不再幹了,求解。

實習期到了,老闆拿了我的合同,說同意我轉正,但是拖著和我簽合同是為什麼?

很多用人單位企圖通過不簽勞動合同,來規避社保 員工錄用與勸退等方面的成本,其實用人單位方的責任和義務並不會因為勞動合同的不存在而消失。反而還會增加企業自身的風險。對於你來說,每天正常上班,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如果老闆還是總拿各種理由推脫的話,那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沒簽勞動合同期間的工資雙倍發放,同...

鐵路工作三年想辭職,家裡不同意,現在也沒有想好要做什麼,但是再繼續幹下去不論是身體還是人都要廢掉了?

大大的飛機 我想問一下題主是什麼學歷?是專科還是本科?先找好方向再做決定,有了方向後,工作之餘提公升自己,我入路五年了也開竅了,一線職工如果沒有背景沒有參加技能比武想上去真的很難,好在最近幾年副業幹的不錯,對待工作的心情和感覺就不一樣,底氣也更足一點。因為身邊有很多例子,辭了職基本都後悔了,所以端正...

試用期辭職提前三天通知,三天內可以請假嗎?

六十八 自己想要跳槽,又想上家工資一分不少。凡事必有代價,哪有那麼容易的事。積極主動去跟公司領導溝通。站好最後幾天崗,交接完工作再離職。 王騰 感覺你想多了,而且,為啥你辭職直接一封郵件所有部門領導?有點費解這個操作?同樣的,感覺你還是個職場小白,最好別揪著這個三天就離職,要記住職場圈子很小,沒個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