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領導不放人,也不公升職加薪,是為什麼?

時間 2021-05-31 08:11:02

1樓:刺蝟

沒招到人而已,我現在就是這種情況,就差跟她撕破臉皮了,自離我都說了,她說你沒必要不要自己辛苦賺的錢,最後一次談話我什麼話都說了,不想做就是不想做,我寧願自離我也不想做,拖了我兩個月我也煩了,她始終招不到人,最後答應她做到下次發工資我就走。我把整個談話都錄音了,就以防萬一。

2樓:喜樂年華

三種情況:

一種,領導吃定這個人了,知道只要自己壓著不給放,這個人就走不了,最終也不會走,就算最後真的走了,拖延的這段時間自己還是賺了。

二種,這個人之前得罪過領導,讓領導很不爽,現在報復的機會來了,不放人,你執意想走,金錢或者名譽都會有損失。

三種,領導其實心裡有想法,知道再過幾天可以讓你公升職或者給你加薪,只是怕提前告訴你但到時候萬一沒搞定不好看,所以啥也不說,先不放人。

但是第三種的概率比較小。

3樓:Dean

沒有那麼複雜,非常簡單的是他目前還沒找到可以替代你的人或者替代你手頭工作的人,這並不表明你是不可替代的,一旦找到乙個你不走他都催你走了。

4樓:不怎麼勤勞的人

說說我的看法。

不放人,肯定是因為你還有用,有價值,可以做事兒。

不公升職加薪,通常情況是你的工作業績還沒有達到領導的期望。

如果是不放人,非常認可你的能力,本身想給你公升職加薪,領導沒有許可權的話,他也會給你溝通的。

這種既想用人又不給錢的情況,是因為目前沒有合適的人交接你的工作,先把你拖著,同時HR已經在找替補了,只是什麼時候找到說不准,能拖著就拖。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找你們領導或者HR談吧,不管是否有人交接,1個月期滿,你就走了,如果不想你走,那就拿出誠意挽留你,這種不清不楚的狀態是怎麼回事。

5樓:

沒有什麼原因啊,你人好用,所以不放你,

你比較好說話,所以不給加薪,

你還問為什麼,當斷則斷,

你都提出離職了,單位想留就得有條件,

沒有挽留的條件就是可有可無,

所以趕緊找好下家,申請離職時間滿乙個月就走人。

你都不打算在單位幹了,還考慮人家想什麼,為什麼幹嘛!

6樓:胖貓爬樹

這種問題,主要還是看你和領導到底是一種什麼關係。

不放人大概有以下幾種情況:

1.你和你的領導關係很好,他認為你留下會有更好的發展;

2.你和你領導關係很好,他認為你留下會對他有一定幫助,他也不會虧待你,但留下的發展可能確實沒有你出去的好;

3.你跟領導關係一般,你走了,沒人接替你的工作,會導致他不太舒服;

4.你跟領導關係很緊張,他明知道走對你來講是最正確的選擇,可是他就是見不得你好;

你看,這個問題問別人是沒啥用的,因為你的描述沒有把這些大背景都寫出來,別人出謀劃策只能是基於自己的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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