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說》第七季第十九期辯題 我是職場新人,老闆明顯不喜歡我,要不要辭職 ,你如何選?

時間 2021-05-06 02:28:08

1樓:虎兒小姐

要的當你猶豫不決的時候,其實自身是感受到不舒服了,要不就調整心態,繼續加油,要真不行,就離開吧,因為以後你也會體驗更多不一樣的事情,為什麼要一直死磕在這個問題上呢

2樓:醉酒看狗

這是令我很失望的一期:

1、三位老闆的社會地位決定了他們的輸出不是站在持方立場上而更多是站在老闆立場上。因此比賽一定會輸,因為面對一眾打工人不討喜,輸出的東西也很有侷限;

2、作為正方,尤其是結辯時的顏如晶,火力和觀點的豐富度都一般;

4、回到辯題本身,和其他辯題一樣這本就是個因人而異的題目,無所謂哪個持方一定是對的,都是觀點的交流與碰撞。這也是為什麼我覺得結果很迷,正方因為技巧和討喜而贏得比賽,反方的觀點被「確立」為「正確」。

3樓:夏初啟

前兩天才看《奇葩說》「作為職場新人,領導明顯不喜歡我,我要不要辭職?」當時的辯論場可謂全程高能,金句不斷,價值觀點不斷,各路神仙瘋狂、源源不斷地輸出。

辯題正方是顏如晶、馮曉桐、梁秋陽三位職業辯手,反方是王小川、李想、楊天真三位職業老闆。這一場辯論更新了我對活躍在娛樂熱搜的楊天真的認知。不管這是不是她的人設,場上的她真是個極其聰明,應變能力超強的女老闆啊。

楊天真作為反方三辯出場。在王總李總的努力之下,當時反方以大比分差距落後於正方。楊總可謂是力挽狂瀾,扭轉局勢。

她發言後,反方領先正方近三十票。果然,「男人搞亂的世界,還是要女人來收拾。」上下級是僱傭關係,不是戀愛關係。

僱傭關係在於需不需要,戀愛才關心喜不喜歡。

老闆不喜歡我可能是主觀錯覺。

老闆只在乎工作結果。

要學會溝通,向上管理。

當好自己人生的主角,老闆只是客串。

「職場不是偶像劇,沒有霸道Quattroporte愛上你。」「我會讓老闆辭職。」這些金句一出,哄堂大笑。

不知有無人笑著笑著就悟了,在剎那間及自己曾陷的「職場貪嗔痴」,然後對自己釋懷。換個角度看職場,有趣著呢。

緊接著,她給職場新人打工人的四點建議也實實在在:

理解公司文化。

正確理解老闆指令。

主動匯報工作進度。

覆盤工作結果。不怕犯錯,但不能白犯錯。

打工人,打工魂。與其糾結老闆喜不喜歡自己,還不如想想自己能為老闆做什麼貢獻。在這個講究KPI、以結果導向的時代,有什麼比一路高揚的績效表更讓老闆歡心呢?

劉擎教授就提到,如果老闆極其討厭你,但又不辭退你。那麼你一定有個認識盲區,肯定是你漏掉了自己身上老闆看中的某項重要價值。

不夜郎自大,也不妄自菲薄。是祖訓。仍適用於現代人生的方方面面。

既然老闆看重結果,那我還能存在的原因肯定是對結果有某方面積極作用的價值。立馬辭職,並未能有助於我發現這項價值。

蔡康永總結的一段話很戳心:「人生很多東西你辭不掉的,靠著喜歡與不喜歡來決定你要不要離開,如果你遇到乙個離不開的環境怎麼辦……如果覺得這個世界不喜歡我,我要不要去死啊?」

他說,我們可能收到各種的惡意,那是沒辦法拒絕的,因為沒辦法改變他人。但我們可以改變自己的想法,讓這個惡意變得不那麼重要。所以,相應的,是不是也可以,不那麼看重老闆喜不喜歡我這件事。

劉擎加以佐證,他說喜不喜歡是一種主觀感受。它會變。而且遠遠比我們想象中的易變。這句話等同於,老闆現在喜不喜歡我著實沒那麼重要。

這正好呼應了楊天真的論點:你隨時可以辭職,但不要以主觀的評價系統(喜不喜歡)作為依據,而應以價值系統作為基準。

何為價值系統?它是一套完整的是非觀。如,你為什麼來到公司,準備呆多久,打算帶走什麼,下份工作準備做什麼。

找到工作目標。知道自己的價值排序及底線。在職場中合理利用價值系統,不會被個人情緒左右,才能作出理性判斷。

在這集,蔡康永提到了我上回推薦的《被討厭的勇氣》。那真是一本好書。但未必每個人都能看進去,畢竟它是涉及心理學的哲學,有些話說得繞來繞去。

豆友總結得精闢,它的核心觀點就是「關我屁事/關你屁事/做個有用的人」。人生如此。

馬東提到鈍感力。他說聰明的人都是敏感的,這個敏感會無意間放大別人的惡意或者善意。職場人不妨有些鈍感力,如「快速忘卻不快的能力」「接受失敗繼續挑戰的能力」等等。

這個鈍感力的大意,聽起來倒也頗像「關我屁事/關你屁事」。

我從第七季才開始看奇葩說。剛開始無非看神仙打架,圖個熱鬧。中途倦了,覺得每集都差不多,就放一旁。最近看到傅首爾封神才又重新拾起。剛剛看完的這集給予我很大啟發。

於我看來,這集不止是看眾神各顯神通的酣暢淋漓,更是固有價值觀被擊中的痛與爽。像一場單向思想交流,我接受到新的思潮,也爽快轉了立場。而這個新立場,如似阿基公尺德要找的支撐點,舉重若輕撬動了積壓已久的掙扎與不快,四兩撥千斤點明了長期以來的混沌與迷惘。

萬幸,想通了,許多小情緒便不值一提。

世上沒有白走的路。一直喜歡這句淺顯又深刻的話。職場也沒有白走的路。

沒有受委屈的昨天,哪來倍加信念堅定的今天。未來,爭取做乙隻擁有鈍感力的職場蚌,以價值系統為導向,勇敢、堅持、智慧型、忍耐,直至把闖入心的沙礫都磨成珠。

4樓:笑看世間百花豔

職場新人學的東西很多,若在意別人的臉色,你的內心就會亂色,清楚自己要學什麼,這是純色,有了自己標誌性的顏色,染缸耐你何?

5樓:凱西

我是來打工賺錢的,老闆喜不喜歡我沒有關係。

在這個工作中,但凡我還能找到我需要的東西,金錢,經驗,人脈或者別的,我可以忽視那些有的沒的

6樓:若葉

這個場景發生在剛入職的時候,正常一點的單位,入職是有半年的考察期的,雙向選擇,考察期過後,你的領導會向公司給出是否同意你轉為正式員工的意見,如果他不喜歡你,那麼你痛苦的時間也就半年,半年以後,要麼你轉崗去別的部門,要麼離開這家公司,反正都不會再跟這個不喜歡你的人有太多交集,所以根本不存在你自己辭職的問題,除非你連這半年都熬不過去,那我只能說,你需要歷練。

我認為一路順境的職場很難磨練乙個人的格局,你在羨慕他人都有乙個能賞識他提攜他的上司的時候,可能更多會覺得自己沒有遇到乙個好上司,但其實這其中有很多是自己的問題。我曾經因為我的新任領導剛上任的時候在乙份檔案中當著他的面寫錯了他的名字,當時我是很慚愧的,但是後來慢慢就淡忘了,但是我的這位領導對我施行了長達2年的職場冷暴力。期間我一直分析為什麼他不喜歡我,我以為是派系紛爭的問題,但後來我反思自己,很可能是那一次寫錯了他的名字給他造成了非常負面的第一印象,以至於後面我很認真的工作,很用心的討好他,他也依舊不買賬。

7樓:

要辭,但要準備好了辭。

乙個人的價值只有在你辭職的時候才能體現出來。拿著兩千塊的工資,老闆根本不會當回事兒,還覺得給你給的多了,哪哪都要找點藉口剋扣一些。結果你一提辭職,他才發現,從市面上再招乙個人,起步價都要四千,還得從頭培養。

這就體現出來你的價值了。如果你提了辭職,老闆根本沒當回事,甚至很快就找到了替代的人,那麼說明你目前的工作本身也是沒有什麼價值的。乙個人的價值就在於不可替代性,如果你這麼容易被替代,那麼只能說你目前的工作沒有任何技術含量,繼續做下去不過是虛度光陰,等過了35歲,找不到其他工作,你就是案板上的魚了,老闆想怎麼壓榨都行,你只能不停點頭說:

好的,好的,沒問題!

所以,要做好隨時跑路的準備,哪怕你根本不打算走,你也要做好跑路的準備,給自己留條路。這就是將來議價的籌碼,業餘時間裡劃一點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想辦法做到準專業的水平,搞搞小副業。這樣一來你不怕被炒,二來這就是你談判的籌碼。

等碰到了題目中這種老闆,你管他是有意無意,你管他對別人是不是這樣,你管他是不是在考驗你,爺不爽,不伺候了,再見!

8樓:八仔不打劫

離不離職的關鍵是,你還能在這裡得到什麼。

錢,技能點,經驗值(刷簡歷刷的就是經驗值)

能在一家公司呆多久,大概率取決於這個直屬領導怎麼樣。重點是你能不能在他身上學到東西,你覺得領導對你好嗎(當然,這是主觀判斷),價效比如何。

9樓:人生路征程遠

跟你分享乙個小故事:有一人跟你一樣,感覺老闆不喜歡他,準備辭職,諮詢朋友的意見。朋友知道他比較軸,講道理不一定聽得進去。

所以對他說:老闆對你不好,那我建議你這樣報復他,你把你部門所有的工作都研究透徹,成為行家裡手,啥也難不倒你,就算印表機壞了,你也能第一時間搞定。到那時你再辭職,老闆就會後悔莫及,你不是很開心?

這人按他朋友的要求去做了,結果給公司不斷創造利潤,老闆給他加薪、公升職,他再也不想走了,也領會了朋友的勞苦用心。這個故事說明這樣乙個道理:公司是逐利的,只要你有能力給公司帶來利益,你就是老闆的心頭之愛。

10樓:白紙畫

???為什麼辭職?

老闆不喜歡你豈不是更好?

賴著不走,就是不同意撤銷勞動合同

好好幹活,別讓人抓到把柄,也別存心報復,給公司製造麻煩,如果你老闆還是煩你,還是辭退了你,那好辦了,依據勞動法第25條,無以下任何情況之一的話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可以進行勞動仲裁,向用人單位索要1.5倍月薪的補償,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也可以勞動仲裁,從不支付的第二個月開始向用人單位索要2倍的勞動報酬。

請記住,你是共和國的勞動者,不是你老闆腳下的奴隸,共和國有相當完善的法律保護你的勞動權益不受任何人侵犯,合法勞動,不受任何人任何單位的束縛和壓迫,也沒必要看任何人任何單位的臉色行事,

11樓:谷大頭醬

不辭。從旁觀者的角度看自己盡量客觀地判斷

1、為什麼能明顯看出老闆不喜歡

2、為什麼老闆不喜歡,老闆不喜歡的是哪些行為?

3、如果你作為老闆,看到新員工有這些行為是否也會不喜歡如果是的話,就應該想想怎麼改變,以及怎麼證明自己,而不是要不要辭職

12樓:月長石

我選擇辭職。原本想用親身經歷來說,但打字的時候,發現自己壓根不想回憶那幾年。

我只是個新人啊,就只是個初出茅廬的矜矜業業的普通人,那三年,每天下班,我就只想癱在地上,躺躺,躺到半夜再去洗澡。而且經常在租住的房的陽台看月光,看樓落車水馬龍,就是很抑鬱。一點都不像校園時候的我。

當我離職後,我靠著自己,面試找到了新的滿意的工作,無論薪水、職級、工作內容,都比上墳好很多。其實我很優秀,我一點都不差。

人生就那麼幾十年,不必強迫自己對著不喜歡你的人,讓他們見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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