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事件對公序良俗有多大的衝擊,對公眾的婚姻觀是否存在巨大的傷害,是否可能推動婚姻法修改?

時間 2021-06-12 12:29:35

1樓:楊奇

婚姻法的出台比憲法還早,可以說是新中國第一部法律,那年代可不興個人主義。其中關於男女平等,婚姻自由,離婚自由,夫妻財產共同共有的規定對於整個社會來說簡直是翻天覆地的變化,這乙個案子應該還沒法讓婚姻法的重要意義有損。法律確實有引導社會風氣的作用,比如婚姻法第四條:

夫妻應互相忠實,互相尊重。這就是對於出軌行為的否定了。

修法的問題,在有「通姦罪」的台灣,這個罪也被反對很久,基本原因就是這個罪名在實踐中對女性的傷害太大,可能是因為男性通姦被處罰率很低吧,或者社會觀感上大家就覺得男性找小三沒什麼,女性一出軌就潘金蓮,導致通姦罪的處罰力度有偏差。具體我也不清楚了。不過入刑還是很難。

至於出軌行為本身當然應該有不利後果,比如財產分配。只是法律的規定是「相互忠實」,這個太難操作了,你修法也很難修,比如出軌到什麼程度算出軌,精神出軌算不算,出去應酬被硬拉著找小姐算不算,喝醉了酒後亂性被撿屍算不算。所以司法解釋才只規定同居,因為這個明顯算,還比較好認定。

至於風氣問題,這破事老娘舅之類的調解節目狗血多了,收視率還特別高,要敗壞風氣電視台早禁播了。水滸傳還播不播了。所以別太緊張,中國老百姓對這事都身經百戰了,大家更關注的是名人被出軌,不是出軌。

王寶強離婚事件中馬蓉可以分到多少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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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董婧這篇關於王寶強事件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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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神之所說 一些答主什麼居心哦,只不過是三觀有分歧,和女友好好說說麼,你女友是入戲太深了,同情心氾濫,互相理解就好,沒什麼大事,娛樂圈的就當消遣取樂而已,你認真就輸了 我覺得輿論太恐怖了,縱使馬蓉出軌經紀人這種行徑可惡下賤,令人不齒!但不理性未經思考,各種偏激不堪,像是要致人於死地的言論,這樣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