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素悖論裡自身包含自身的集合構造出來違背同一律所以無法構造出來

時間 2021-05-07 04:25:55

1樓:曙光

同一律是屬於形式邏輯的規律,形式邏輯的根本是謂詞邏輯,是解決主謂關係問題的。羅素悖論不屬於主謂關係,所以形式邏輯的同一律是不適用的,羅素本人就提出過形式邏輯不能解決非主謂關係的問題。

zfc公理系統僅僅是從實用性上考慮羅素悖論問題,其本身並不能證明這樣做是否合理。研究非主謂關係的問題還是要用到辯證邏輯,辯證邏輯有兩大規律,分別是因果關係的時間順序性和從屬關係的空間次序性,前者規範因果關係,後者規範從屬關係,前者屬於時間,後者屬於空間。羅素悖論實際上違反了從屬關係的空間次序性,所以zfc公理系統是合理的

2樓:不出彩的真理

自相矛盾的東西,自然不能自我同一,不管它是否自指。

不自相矛盾的東西,自然可以自我同一,不管它是否自指。

禁止自指是個辦法,但是,這阻止了太多的思考方式。不禁止也可以解決生活中的邏輯思維,但是需要解放思想。

隨便說個詞比如「生活」,當指生活全體時,這個詞自身也在其中呀!

3樓:bixi

他的立場是a在構造出來前還沒有a,所以不能說a屬於a。這個出發點本來就和ZFC或型別論啥的差不多,即先有一些基本元素,通過這些基本元素逐步往上構造集合。龐加萊在二十世紀初就此提出禁止惡性迴圈原則(定義某概念時不能指稱到這個概念本身),之後羅素從僅允許直謂命題建立型別論。

羅素悖論的提出是要說明不加限制的概化會產生問題,接受禁止惡性迴圈原則然後指責羅素悖論顯然不合適。

但禁止惡性迴圈原則並不能構造出什麼東西,我們需要一些公理描述對集合的直觀,並告訴我們如何構造集合。如果說集合就是那些不屬於自身的東西,僅通過這條描述我們不知道集合的宇宙到底是什麼樣,還需要加入其他公理以保證集合論有一定的表達力。

就目前來看,ZFC公理集合論很成功,在ZFC裡做些具體的工作可能比研究這些歷史問題更有意義。

4樓:LLjpcz

假如我們採取從形式語言出發考慮問題的立場,羅素悖論就和同一律沒啥關係。

我們考慮乙個形式化的集合論語言系統 ,其是從ZF中拿掉正則公理和分離模式公理,放入萬有概括公理得到的語言。

萬有概括公理的形式是這樣的:

如果 是 裡的一元謂詞,那麼 是乙個集合。

現在,我們考慮 中的一元謂詞—— 。

利用萬有概括公理,可以得到 是乙個集合,進而就推出矛盾。

觀察上面的過程,我們可以看出,這裡和所謂的「同一律」沒啥關係,因為在 毫無疑問的,確實的是 裡的謂詞,不需要考慮誰先被構造之類的問題。

然而,如果採取其他的數學哲學立場,具體地說,採取一種放棄形式語言的數學哲學立場,也許可以用同一律去解釋羅素悖論?但是我想,這樣的解釋還沒有好到能夠促使數學工作者去放棄形式語言,轉向新的數學哲學立場。

最後吧,如果我們把貼文裡的解釋看成嚴肅的數學工作,而是作為一種心得、感悟的話,可能對剛接觸形式邏輯的人來說還挺有啟發性的。形式邏輯的很多構造都是分層進行的,從而起到迴避類似於羅素悖論的問題——不嚴謹的說,就是避免在構造出來之前,就被放進謂詞裡(最初等的例子可能就是馮諾依曼宇宙)。

為什麼會存在羅素悖論中羅素構造的集合?

琉年 有個東西叫 正則公理 就是說,乙個集合不能自指 在定義的時候提到了自己 否則不承認它是集合。羅素構造的那個東西不滿足正則公理,不是集合。 鍵山怜奈 公理化集合論的思想是構造的,我們從乙個空集開始構造所有的集合,這樣直觀上我們覺得每個集合都是實際存在無矛盾的。但是樸素集合論是非構造的,我們只要指...

羅素悖論中的自己屬於自己的集合是不是根本無法被構造出來?

袁若程 哎。現在學數學的喜歡搬一套名詞術語嚇人。數學建立在 N條形式化公理上,目的是保證隨後的推演無記憶體矛盾。羅素說,誰來證明 N條公理本身無內在矛盾?為了使人容易理解,他杜撰了乙個故事稱為理髮師悖論。 Comcx 提供乙個視角,在電腦科學中,乙個閉包 Closure 如果想要實現遞迴,其內部的環...

請問公理集合論是如何解決羅素悖論的?

譚雅 反對所有答案。我所學的ZFC是這樣處理這個問題的。首先是,不是乙個集合,而是乙個class symbol。如果我們定義那麼我們就可以定義class symbol和集合之間的相等關係而且可以證明它也滿足axiom of extensionality的形式。由此,我們可以將乙個class視為乙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