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一部作品,真的不應該考慮作者本身嗎?

時間 2021-05-30 13:44:42

1樓:樂觀主義

個人覺得這個觀點不太對,評價一部文學作品也應該從作者本身出發,作者的生平經歷大多會被寫進故事情節,如果我們一昧地關注內容,會覺得有些東西空穴來風,但是如果我們了解了作者的生活環境和個人經歷,會更容易理解文章內容。

2樓:

法國比較文學教授 Tiphaine Samoyault 說過兩句話我很喜歡:

1、It』s dangerous to explain the work through the life, or vice versa, as they are two

'heterogeneous realities'.

2、A writer』s life is understood by what it lacks, as much as by the events it encompasses.

(原文大概是法文,我只看到翻譯)

3樓:

每個人都是多面的,並且每一面都不一樣,有好有壞。作品只是作者向他人展示他其中一面的方式而已,要考慮,也只需考慮他展示的那一面,揣摩他想表達的意圖,考慮太多反而會失去了方向。至於作者到底想表達什麼,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4樓:

我主要看書的題材和內容想反映什麼,與作者自身行為有多大的關聯性。

假設一本書在宣揚愛,友好,善良,正能量。作者本人卻無惡不作,偶爾還喜歡虐死幾個小動物。那他所宣揚的東西,至少在我眼中並不是由內而發的,因缺少生命體驗感,其含金量與指導性極其之低。

我們不能要求所有閱讀者都具備披沙揀金的能力,認為只要求同存異,去粗取精就好,那最好的辦法,當然是看作者本人行為咯。

如果所傳遞的東西與作者行為關聯性不大,我認為就沒有必要,就好像看梵谷的畫,那他是不是精神病有什麼關係嗎?

5樓:東牆太守

等車時碼一發。

同意@盧林的觀點,這句話其實是說「 不要拿和作品無關的東西出來說事,哪怕這個無關的東西是作者的」

作品必然是與作者有關的,考慮下面的情況,當我們讀不懂一首詩的乙個意象時我們會怎麼做?我們預設的解決方案是:

1.優先考慮這首詩的上下文

2.如果1不能解決,將參考同一詩人的其他作品

3.如果1.2不能解決,再參考同時代不同詩人的相關作品

以上的參考價值1>2>3,如果作者是不重要的,如何解釋我們闡釋作品時的這種優先順序選擇?

「作者已死」的說法是矯枉過正的,當時法國文學理論隨時都在更新,不危言聳聽就不能引起重視,「深刻的偏見」是那時許多人的選擇。

PS.說「作品」就還是承認作者對文字的所有權,如果想說「作者已死」,那麼更準確的表達不是說「作品」,而是說「文字」

以上說法參考了《理論的幽靈——文學與常識》,這是一位法國理論家寫的,對這個問題有很好的梳理。

先簡單說這些,有時間再來補補。

6樓:飲馬東南

回到作品本身來說,所有的文藝作品都是很私人的東西。當然,作者完成一部作品(拿出來)之後,這部作品就不再屬於他自己了,事實上,我們眼裡所有的作品都是作者和讀者一起完成的,解讀等於再創作。

7樓:福瑞

只有中國才有這種德才兼備,有德才能有才的認知。。

而且也只有中中國人批評別人的觀點的時候,先攻擊對方人品而不是就事論事從觀點出發。

8樓:宋小弱

有句話叫對人不對事。

說乙個真事。

之前大四的時候在學校參加乙個攝影展,本人成功殺入決賽。

然後舉辦方通知我說:這是重點。

需要我準備乙個自我介紹(3分鐘)+加自我展示PPT,介紹一下自己的攝影」作品「,再準備一段才藝展示,決賽有乙個環節是類似於」必達、搶答「之類的比賽,各種活動,然後場下觀眾和評委老師根據參賽選手的種種表現打分,分數最高者即為****攝影大賽冠軍。

說實話,聽到這裡我就蒙了。之前參加過各種大大小小的比賽,從來沒見識過這種」角逐「方式。

我想,如果我上台那一刻,一定會變成超男超女,我要想辦法讓下面的評委和觀眾欣賞我,給我打高分。如果我要跳舞,我得跳得激情,如果我要彈琴,要優美動聽……

攝影比賽儼然成為乙個才藝展示競賽。

至於還要答題(雖然是跟攝影有關的,我也自認為基礎知識相當紮實),我當時心在想,難道沒學過攝影基礎知識,不懂得光圈、快門、景深之類的人,就不能拍出優秀的作品嗎?懂得人也未必拍得出好作品!

最後,直接說我還有事,不能參加了,就讓給別人吧。

我想,這麼大的乙個活動,也許會歪曲了很多學生對於攝影的理解。

所以,對於乙個作品,我們只需要看作品就好了。攝影作品很優秀,我們何意關注攝影者是不是同性戀等之類的呢?難道是同性戀作品就不好了嗎?

9樓:

講講以前文學課上學的東西。

羅蘭·巴特的《作者之死》。

首先了解乙個概念,結構主義。

引用英文wiki的解釋,

In critical theory,structuralismis a theoretical paradigm positing that elements of human culture must be understood in terms of their relationship to a larger, overarching system or structure.

也就是說,結構主義趨向於把文藝作品放在更大的結構下來審視。

舉個例子,羅密歐與朱麗葉,梁山伯與祝英台,雖然產生的文化社會背景不同,但是都是Boy meets Girl的故事,因此其基本結構是同一的。

或者說,把特定的故事符號化了。

用比較難懂的話來說:

「文字分析的目的並不在於對作品做出歷史的、道德的和美學的價值判斷,而是要揭示文字這個「符號系統」內部各種成分構成、制約、組合的關係和規律,而這種形式本身就是價值。」然後再說,解構主義。

這個主義是結構主義的延伸,產生在它之後。你看,讀起來都差不多。

再引用wiki的條目一下:

Deconstruction denies the possibility of a pure presence and thus of essential or intrinsic meaning.

也就是說,這個主義覺得根本沒有「意義」之說。意義是多變的,不定形的。

再用比較難懂的話一說:

「意義只能是乙個不斷各外擴散的過程。意義的隨意性、零亂性、不完整性不斷地拆解形上學的中心和本源,並且拒絕成為新的中心和本源。意義不斷地生成、轉換,又不斷消失,最終消解了意義的本身。

中心的消解就意味著取消意義,意義的延異就否定了世界上存在著終極不變的意義。 」終於,這樣你就好理解羅蘭巴特的《作者之死》了。

他的這篇文章就是解構主義理論的經典。

「巴特表示不管作者的意圖為何,文字只有在原作者身上才具有某種程度的「一義性」,但只要文字一旦被發表或呈現,讀者在與文字的相遇(encounter)中,讀者會以其文化脈絡及思考,創造讀者自己的意義:讀者的那些文字,會因此一直變動、不穩定,而且容許質疑;解釋的任務也不在於去尋找作品的終極意義,不在於關注它的普遍結構,而是在於閱讀的創造性,將作者權威從文學研究和批評思想中去除,把文字和意義與詮釋權轉到讀者身上,以讀者為中心,賦予讀者創造性、開放性的文學空間,給予任何讀者皆有越過作者而直接詮釋「文字」的權利與可能性。文章也不是封閉完整的單一個體,其開放和多元性,為讀者提供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詮釋方式,文字的意義是由讀者個人的詮釋所賦予,而非來自作者。

在此,讀者的誕生必需以作者的死亡為代價,每一次的閱讀,也同時即是一種寫作(writing)–每一次閱讀皆帶著讀者本身獨有的批判、詮釋、解釋,用其自身經驗或興趣想法等而重新寫作了文字,從而瓦解的傳統閱讀方法;更甚者巴特要人們〝忘卻〞自己被歷史中的經歷與知識,進而〝擺脫記憶〞的束敷。正所謂一本書被一千位經驗背景不同的人閱讀,就等於是一千本不同的書。」

這樣,作品一經發表,就已經不存在作者了。每個讀者都是新的作者。

其實我是學程式設計的(...,對語言學/符號學沒什麼研究,有不對的地方抱歉。

10樓:

我來唱唱反調。

個人看法:「只評價作品,不要拿作者本身的行為說事。」這句話本身有問題,或者說不嚴謹,應該有上文沒說出來。

猜測這句話的本意應該是「不要拿和作品無關的東西出來說事,哪怕這個無關的東西是作者的」。舉個例子,乙個饅頭好不好吃、乾淨不乾淨,和麵點師傅打不打老婆真沒多大關係,但是和麵點師傅上完廁所洗不洗手關係還是很大的。

11樓:高希希

這在文學批評領域是個專業的問題,新批評主義認為在進行文學批評是應該關注文字本身而不是文字以外的作者,背景和讀者自身的感受。

12樓:小 菜

不能說完全沒有必要,但大多數情況下,不需要

作者在完成一部作品的時候,或者有他所謂的意義(有的根本沒想意義這回事)。但這種意義,不過是這部作品千萬種解讀方式的其中一種而已。

作為普通讀者,我關注的是作品而不是作者。作品本身能否打動我才是主要的。

就算作者在完成這部作品的時候賦予了它什麼偉大的意義,但限於自身經歷,我get不到這份含義,那對我來說就沒有任何意義。

最好的狀態就是,當你看一部作品的時候,不看別人的解讀,不受作者的影響。

作者能不能做到他作品當中所寫到的倒是其次,讀者能不能做到才是重要。如果真有讀者按照書中所說去行動,而改變了生活,那這部作品對他就是具有積極意義的。即使它的作者是乙個滿口大話的人。

對作品的解讀也是作品的一部分。

13樓:淺川

好問題。

我的觀點是對事不對人,因為人是太複雜的動物。

乙個作家也好,藝術家也罷,評價這個人,太難了。

舉個例子,有個商人朋友,如今家財萬貫,常年投身公益,捐出去的錢物數目也不小。但他早年發家前卻幹了不少缺德事,攤開來說,若不因早年的缺德行為也無法成就如今的他。如果要評價他這個人,首先在時間關係上就得分兩個階段講,發家前與發家後;從功與過方面去評價,也很難去權衡兩者的大小。

而這只是巨集觀上來評價乙個人,細分到這個人從小到大有過的每種行為的對錯,還有現實層面與意識層面的矛盾,皆是乙個又乙個麥比烏斯環。

一句話說,人無完人,沒有乙個標準去判定乙個人的好壞,以致我們也不能以人議物。

而乙個人的作品,不管是書籍,或是設計、藝術品,皆有作品本身的評判標準。

他的作品,只能代表他在那段時間裡、那種環境下、特定的心境裡完成的物質形態,我們只能從作品中去感受這個人,不可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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