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男友戀愛4年多,因回家有事,異地2個月,期間喜歡上別的男生,怎麼辦?

時間 2021-06-03 17:05:42

1樓:廣闊的大海

你這人說什麼好呢?僅僅異地2個月,就移情別戀,如果讓人知道內情,誰敢跟你談戀愛交朋友。你平心而論,你已戀愛4年多,其中付出多少愛,那能見異思遷,你的情感太廉價了吧?

人不能輕易分合,除非有不可逆的原因,否則,要珍惜你現在戀情。

漫眼綠樹千萬枝,能有幾枝以身許?

2樓:女孩為何穿短裙

過來人告訴你你怕是會後悔!

說白了就是好時間長了沒新鮮感了,遇到個新的男生新鮮感十足,等你新鮮感過了,你未必能跟他處四年,等你發現你還是跟這個四年的合適的時候,怕是物是人非了!

3樓:嚯哈

千萬不要和你的男朋友分手。早點和那個男生斷了,就當什麼都沒發生過。你和那個男生好,在於異地期間沒有了男朋友的陪伴關心。

導致那個男生才趁虛而入。你那不叫喜歡,只是你在這期間找了乙個假的男朋友來彌補異地期間你和男朋友的感情缺失空窗而已。

以上是我作為乙個理中客來分析的。那我現在想批評一下你。你就因為倆月的分開就喜歡上另外的男生了,我只能說你太不堅定了。

遲早你會後悔的。如果我的女朋友出現了感情背叛,那我會毫不猶豫立馬踢丟的。

4樓:小錘多多

首先區分你的「喜歡」是針對「感覺」還是「人」

2.針對人,靠點譜。也就是這個人與你男友比較起來,不考慮狀態,只考慮人的區別,然後你發現這個人總體更好,更適合你。嗯,人都趨利避害,如果有利可尋,你就盡量避免一下風險吧。

還是盡早給自己乙個答案,無論什麼選擇,選擇後就堅持堅定堅守,這樣對三者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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