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個人是否應該僅僅因為出生在某個地方而揹負傳播文化的責任呢 難道不是有了認同感才會這樣做麼

時間 2021-06-09 09:47:15

1樓:Arvin Lee

我的觀點是,乙個人沒有傳播家鄉文化的責任。

一、什麼是責任?

對責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為兩個意義。一是指分內應做的事,如職責、盡責任、崗位責任等。二是指沒有做好自己工作,而應承擔的不利後果或強制性義務。

這裡的意思毫無疑問是第一種意思了。

二、傳播家鄉文化是不是一種責任

有做一件事的責任,前提是要有契約或者法律的約束,比如丈夫的責任,婚姻約束,納稅,法律約束。

乙個人和家鄉之間肯定沒有傳播文化的契約或法律約束。所以為什麼應該傳播家鄉文化呢?

這個問題就像問為什麼要愛國一樣,很多人會不假思索的回答因為那是你的祖國,甚至祖國媽媽養育了你之類的,這個時候我就只能呵呵了。

三、什麼樣的文化是值得傳播的?

湘西的趕屍是一種文化,如果你是湘西人,你會不會去傳播趕屍文化呢?

你會說這種文化過時了。

如果說是雜交水稻呢,你作為乙個中中國人願不願意去傳播呢?

所謂的傳播文化,無非是文化的交流,是乙個去其糟粕取其精華的過程,是乙個授與學的過程,你把你覺得好的東西分享給別人,別人把好的東西分享給你。

文化有地域之分,所以存在著你知我不知,我認同並且我願意,我自然會傳播交流。

乙個人無論你出生在乙個什麼樣的環境,只要你受過教育,就不應該平凡的度過,應該為社會留下點價值?

段阡 不全贊同。其一人存於世,多是利己的。從某些立場出發,己可以上公升到某個家族 種族,但歸根結底是為了自己的精神需要。為不為他人創造價值,著實與是否受過教育沒有干係。自小而來,你我收到的集體主義教育尤甚,以至於湧現出多少仁仁愛國之士,諸君臥薪嘗膽 懸梁刺股 刻苦求學,一朝功成,盡收名與利者有之 默...

如果乙個人在出生之前可以選擇是否出生,或者給予他多種選擇權,你覺得會發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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