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了,但是忘不了前任,沒聯絡有4年了感覺還是很愛很愛他,每天都會想他,越想就越煩我是不是神經病了

時間 2021-05-31 01:16:20

1樓:Bling花花

你忘不了肯定是現任不夠好,為什麼要找乙個不愛的現任,現在的狀態只會讓你更想前任,因為他帶給你愛情的回憶,你現在的生活缺愛

2樓:曾志宇

我挺確定的。

你是神經病。

本想勸勸你。單轉念一想。乙個不對自己負責(嫁給自己不愛的人),不對家庭的愛人負責(結婚了卻還走不出來,影響家庭。)的人。

你痛苦是在正常不過的事了。不痛苦反而對不起你的性格。注定你將來還會失去的更多。

3樓:

你只不過愛上的是你腦海裡的乙個Phantom。

現實的她早就忘記你該幹嘛幹嘛了。說句不太好聽的,你死了她或許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不過就說一句:哦,是他啊。

別嫌話難聽,男人心裡有個念想很正常,沒幾個人能找到自己啥靈魂伴侶。但你已經結婚了,就要學會另一種活法。不然你就還是個感情世界裡的二球,也對不起你現在媳婦。

合著你找人家就是為了承受你精神chugui的?

人要向前看,也必須向前看。

說那麼一大堆,搞得我跟情感導師一樣。我擦,我就是只鹹魚。另外這幾天知乎敏感詞又上乙個台階,每個回答都要審核。我擦。

4樓:阿喵

張愛玲在《紅玫瑰與白玫瑰》中寫道:也許每乙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男人如此,女人也逃不掉。假如你當初與前任結婚了,現任就是你的「明月光」和「硃砂痣」。這是人性的貪婪在作怪,沒有什麼很好的解決辦法。

對得不到的東西念念不忘,是多數人一輩子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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