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貓巷與你
屠宰和虐殺是兩個概念,前者目的是宰殺,簡單粗暴快速,後者動機在虐不在殺,過程痛苦而緩慢,把自己快樂建立在小動物的痛苦之上並引以為豪!
2樓:銀河皮大王
因為人類自認為是地球的主宰所有生命的貴賤都由人類來定對人類有益的動物(如貓狗大部分人覺得可愛狗還能幫助人類進行一些社會活動)大部分人就覺得它們是朋友需要保護而雞與其他動物呢?不說下去了
3樓:記憶rio的永恆
現代社會的角色定位所致。
一提起貓狗,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是:萌寵、可愛、撒嬌、聰明……各種詞彙。
提起雞鴨呢,很遺憾,我想到的第乙個詞是肯德基。
其次是麥當勞。
然後是煌上煌烤鴨、北京烤鴨、德州扒雞、周黑鴨……
4樓:
題主我告訴你哈,越與人類相似的動物,人越會對其有同情心。
這種相似包括體型、性情、長相等各方面。
雖然不是那麼絕對,但基本上遵從這個規律。
所以踩死乙隻螞蟻當然不能和殺死乙隻雞比,
同理,殺死乙隻雞也不能和殺死乙隻貓比,
同理,殺死乙隻貓也不能和殺死乙隻猩猩比。
5樓:羅駿飛
作為食物屠宰吃了,沒問題,難道要全人來都吃素麼?植物也是生命,是不是也不能吃呢?細菌也有生命,是不是也不要看病了呢?
但虐殺。。。就不行。。國家應該規範作為食品的屠宰制度,在標準的屠宰廠進行動物的屠宰工作,而個人的私下虐殺,應作為禁止和處罰的物件
6樓:
就是感情深,殺了難受,感情淺,或沒感情,殺不殺無所謂嘛。
大多數人對貓狗有感情,對雞鴨沒感情唄。
聽說死了個人,你啥感覺?
聽說認識,你啥感覺?
又聽說是親人,你又啥感覺?
區別不就在對他的感情深淺嗎?
7樓:劉克
是什麼促進了法律的進步?
是制定法律的人某天突發奇想,就制定出一條法律來?那是封建國家。
現代的法律都是經過發生事情—沒有合適的法律可引用—制定法律的過程。
攔車救狗在目前的中國來說貌似是違法,但具體違了哪條法誰也說不上,因為飼養肉狗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這些人也沒有辦法證明車上的狗就是自己的。比如你去抓小偷,就算小偷身上的錢包不是你的,能說你的行為是犯法麼?
所以這些是行為在促進法律的進步。
至於殺狗為什麼和殺雞鴨不一樣,這是文明的代價,你也可以不走紅綠燈,可以不善待老人,可以隨地吐痰,對嗎,這個事情與別人無關啊。
但你就是不文明的,公認的不文明。
8樓:譚攝耐
看一下這條微博 http://www.
為什麼那麼多人替貓狗說話而不替雞鴨說話?這種就是區別。
如果雞鴨也有那樣的感情的話,我也贊成譴責。
9樓:翟佳明
似乎貓狗跟人類更加親近,容易讓人產生憐愛之心。不說別的,貓狗有更豐富的表情。
如果完全禁止殺害動物,難道全人類都吃素嗎?我的想法是,至少可以減輕被殺害的動物的痛苦,比如殺豬,痛快地讓其斃命。所以,虐待動物、虐殺動物在我看來是很殘忍的。
動物倫理可能應該用在「虐」字上,而不是「殺」字上。
10樓:「已登出」
先甩別人的文章 http://
wensonyeh.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_29.html然後上我的觀點:
如果這些貓狗是屬於飼養是為了被屠宰那麼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拿別人的寵物貓或者拿流浪貓燒了作肉是不應該的
至於論證,懶了,不想做了
為什麼貓和狗能養熟,雞鴨不行?
積木 我姨太奶家早年養了乙隻公雞,因為家裡大人都去農村學習改造了,這只大公雞沒人宰殺,陪著幾個孩子一起長大,到後來能看家,也能認人,還會開門插銷,熟人來了沒事,生人進家會啄人。再後來,家裡大人回城,也沒宰殺,就當成家庭成員一直養到老死,家裡親戚回憶,如果來了陌生人,一定要給它說明白是自己人,它就一邊...
如何反駁認為傷害貓狗和吃雞鴨豬肉是一樣的言論?
Dreamist 可以反駁但是沒必要。有能力就收留一些流浪動物吧。首先這件事必然不會有絕對錯誤的一方,否則法律就禁止了,那麼剩下的就是三觀不同帶來的問題了。那你眼裡這些動物不一樣,別人眼裡它們都一樣。都是從自己的想法出發,反駁有什麼用呢,就算對方被你反駁的無話可說,為了他懷孕的老婆他不還是要殺貓? ...
除了貓狗還有什麼動物適合當寵物 倉鼠之類的
京昭 倉鼠呀,最近養了只倉鼠,不知道它是啥品種的。我覺得它好可愛呀,而且也不算笨,就是一直不會用浴沙,哼唧唧。它買回來就會嗑瓜子。哇咔咔咔,太可愛了。它有時候會咬我,但是不狠,不會出血,可能覺得我的手是食物吧。嗑瓜子https www video 1348323000962547712 血色殘陽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