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駁認為傷害貓狗和吃雞鴨豬肉是一樣的言論?

時間 2021-05-07 06:38:16

1樓:Dreamist

可以反駁但是沒必要。有能力就收留一些流浪動物吧。

首先這件事必然不會有絕對錯誤的一方,否則法律就禁止了,那麼剩下的就是三觀不同帶來的問題了。

那你眼裡這些動物不一樣,別人眼裡它們都一樣。都是從自己的想法出發,反駁有什麼用呢,就算對方被你反駁的無話可說,為了他懷孕的老婆他不還是要殺貓?

2樓:小公尺

我也經常遇到持這種言論的人,你跟他說保護動物,他就會反駁那你怎麼還吃雞吃豬吃魚,難道這些不是動物,其實是他們混淆了乙個概念,在大自然生存法則裡,任何動物包括人在內,出於自身生存的需要合理的捕獲食物,這是一種正常的生存行為和方式,這和肆意虐殺動物有著本質的區別,而會這樣做的只有人類,你什麼時候見過一頭獅子抓到乙隻羊只是把他弄死為了取樂的?其實不光是現在很多人虐待動物,也有些人會吃一些珍稀保護動物,或者用極其殘忍的方式食用這些動物,在我看來本質上和虐殺並沒有什麼區別,說的不好聽一點,這樣的人已經喪失了作為人的道德倫理品質,變得連低等動物都不如

3樓:「已登出」

我的天。。這難道不是一樣的麼??都是利己而損他啊。。。不能因為大家都吃就預設這是好的,個別傷害動物就是壞的,其實大家都一樣壞啊,找啥藉口呢?

4樓:

我看過那個題目來著

應該分為殺和虐殺

流浪貓狗確實很有可能傷人,殺了算是做好事,就像捕殺老鼠之類的。

如果是虐殺就不一樣了,想為自己虐殺貓狗的快感找個理由罷了。

至於反駁……你讓他像吃雞鴨一樣吃掉流浪貓狗啊(迷惑行為)不過說真的,真的要是為了流浪貓狗著想那就要為他行為負責而不是隨意喂,喂完了倒是可以不負責,白嫖了做好事的快樂,但貓狗傷人了為什麼不見平時喂的人出來負責。

聽起來挺狠心的,但又能怎麼辦。

5樓:

這個要看傷害的原因了,純粹為了好玩而傷害是不應該的,對任何動植物都一樣,和吃肉不一樣,因為人類吃雞鴨魚肉是必須的,什麼肉都不吃是難以生存的。如果為了吃或者皮毛等原因,那和吃雞鴨魚沒啥兩樣。

但話說回來人類殺害的動物遠數量遠不止因為生計要求的,大量動物因為人的高階需求,比如零食、好看的衣服、皮包等而被殺。同時,因為人類對美食的需求,很多葷菜的製作會讓動物不能痛快的死。

所以,雖然傷害貓狗是不對的,但大部分人的行為也並不比那些人好多少。

6樓:神弗福

無法反駁。

天底下究竟有誰敢說自己吃肉的時候是滿懷去著傷害了生命的愧疚,不得不因此苟活下去的痛苦下嘴的?

事實就是,人類完全可以不依靠肉食活下去,完全不用吃肉,人一樣可以從其他食物中攝入足夠的蛋白質和脂肪等營養物質,按照某些人的「必要論」來說,吃肉完全沒有必要,建議從自身做起,今天開始素食主義。

明明每個人在吃肉的時候,滿腦子都是「好吃」「真香」,想著是下頓還來吃,肉汁真美味,卻還能開口閉口「果腹」,「生存本能」,真是虛偽之至。

什麼時候不吃肉人就不能健康地活著了?

如果不吃肉人依然可以健康地活著,那麼你吃肉的目的分明就是為了獲得快感,你裝什麼呀?

7樓:熒惑的記憶

為什麼要反駁?有些人就這麼認為了,你再怎麼說,說得再怎麼有理,他們也還是這麼認為,並且還覺得你這人有毛病。

別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

8樓:

流浪貓狗本身就不受保護,只要不影響市容市貌,拿去殺掉和吃雞鴨魚肉還真沒有什麼區別。

而虐殺貓狗的重點不在貓和狗,而在於虐殺動物本身,幼年虐殺動物可能會導致成年心理出現問題,殺貓殺狗和殺雞殺魚一樣,只要你從虐待動物中獲得了快感,那你就需要小心一下心理問題。

隔壁那是個成年人了,前兩隻也是送花鳥市場,後面的是交由捕捉隊淹死的,談不上從中獲得什麼快感,如果說快感那也是對小區大爺復仇的快感,並不是來自於殺貓本身。

9樓:徐翎

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捕殺流浪貓和屠宰或食用家禽家畜的肉類至少區別不大。

不過從傳統觀念和人類發展歷史的角度上來說,是略有差別的。

人類在發展的過程中,有許多動物都是對人類文明的延續和發展有幫助的,因此會被家養。

一部分是作為畜牧業中的飼養物,用於提供食物,如雞鴨等家禽,豬羊等家畜,簡單的說主要就是養大了殺了吃的。

另一部分是作為一種合作夥伴或者說難聽點叫智慧型工具來飼養的,如貓狗牛馬。這些動物並不是不能吃,但是飼養它們主要是為了發揮其他作用,比如畜牧業需要牧羊犬,游牧民族要騎馬,農耕民族就需要牛來犁地,驢來拉磨等,貓則可以幫助清理鼠害。

那麼長此以往的,人們就會相對來說對於後一部分的,可以通過發揮自身特長來幫助人類的動物,有著更高於前一部分主要是養來吃的動物的感情。

因此,回到現代社會,大多數人類仍然保持著類似的感情。那麼儘管在法律上來說,傷害城市中的野貓野狗,應該並沒有什麼大問題,但是將這種行為進行大範圍的宣傳之類的,相比吃一些肉類,就更容易地傷害到部分人的感情,雖然程度是非常輕微的,但範圍可能就比較廣,容易讓許多人感到不適。

具體到那個問題的話,個人認為有許多人反感不僅僅是因為上述原因,還有乙個更加重要的原因是那位題主自身在處理那件事情的時候存在一些問題,讓很多人覺得他處理的不太好。

10樓:心安乃近

嗜血程度不一樣,吃雞鴨魚豬肉的人,大部分都不喜歡親自宰殺動物,而是買處理好的食物,迴避了視覺上和聽覺上殘忍與原始的一面。

傷害貓狗的人,通常不親自傷害動物自己就不痛快,非常享受生命消亡的過程本身。

11樓:

吃肉是傷害嗎?

實在沒法想象應當如何傷害一塊肉。(說它難吃?)非要對標的話應當是傷害雞鴨豬。

不管是啥,只要是有主的動物被傷害,他們的主人也會被傷害。

至於流浪貓狗?大街上有個家豬的野化後代你抓來打殺吃肉也不是不可以吧。那流浪貓狗又有什麼特殊的呢?

非要在大庭廣眾虐殺的,只不過是貓狗常見而已,要是有誰當街抄刀把一頭活豬大卸八塊恐怕也是要進局子的,但他進局子的原因絕不會是什麼當街虐殺了乙隻豬。

挺無聊的。

12樓:哲學家

那個題我也答了。

傷害貓狗要看從什麼角度去傷害,如果是為了保護環境滅殺流浪動物或者減輕病痛動物的痛苦,這就是可以理解的,哪怕只是單純的為了吃,只要不侵犯他人財產,流浪的抓來吃沒有什麼問題。

但是為了取樂去傷害貓狗或者因為一些迷信之類的不科學問題去傷害貓狗,這就和吃雞鴨魚肉完全不是乙個概念了,只要不是謀害他人財物就並不違法,但是從道德層面來說這種人的行為就是極其敗壞和病態的,尤其是乙個成年人,如果以謀害動物為樂簡直就是病態。

13樓:雜雜論

你說的那個題主我看見過,我承認他做法偏激了一點,但是請你了解清楚,當時題主是跟大爺商量讓大爺換個地方喂,不要在他們樓下就好,大爺不肯,還叫他人繞著貓走。題主一開始是打算抓貓送走而已,沒有要殺貓,是大爺破壞了他的計畫,還變本加厲。激怒了題主,題主才殺貓。

我就想問一句,雞鴨豬都沒有惹到你們,你們就殺它們來吃,貓都已經打擾甚至危害到了別人,為什麼不能傷害?!

流浪貓流浪狗之所以被人們排斥,是因為他們是屬於潛在威脅。他們身上攜帶病菌,甚至攜帶狂犬病菌。流浪的動物不像家養的溫順乾淨,他們性情不定隨時都有可能會咬人,如果被攜帶狂犬病的貓狗咬了一下,你有可能會沒事,也有可能會死掉。

當你家庭幸福美滿的時候,你自己或者家人願意冒這個險嗎?!

14樓:某科學的局座

來了來了,我來了,我就是所謂的認為是一樣的那種人。

我是動物保護主義者,倡議保護的物件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全球性可信度高的組織倡議的,需要保護的動物,對於以上動物,我高度倡議給予應當的保護,不得因為自身原因而傷害或破壞其生存環境。

我也是動物權利倡議者,我只認為動物的權利是平等的,如果乙個動物不需要被保護,那麼他們都是平等的。可以平等的被飼養,被屠宰,被撲殺。不能說乙隻雞被殺了吃了就是正常,乙隻貓被殺了刷火鍋就是不道德。

所以如果你想保護動物的話,要不然您吃素?

再說過來,即使你吃素了,你的貓的貓糧裡面依然是有肉的,所以你還是在間接的殺其他動物。聖母真的是,餓得輕了。這個問題還得從一位偉人和被發現的野生水稻不育株開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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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我最後說的,偉人指的是袁隆平,發現雄性不育系水稻是雜交水稻成功的關鍵,發現人是李必湖和馮克珊。大概意思就是說,你們吃飽了撐的,餓的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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