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另乙個人的出現,而結束現任感情,分手或者離婚。大家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時間 2021-05-12 20:41:58

1樓:硯墨流香

愛情是很縹緲的東西,人與人之間的感覺也是。

以前的我覺得這是很不可原諒的行為,下意識同情被劈腿的一方,經歷多了就看開了,人是多麼複雜的生物啊,如果簡簡單單都從一而終深情專注反而不好玩了呢。

2樓:

愛上乙個人容易,等平淡了後,還堅守那份諾言,就不容易了。在平淡的時候,遇見另乙個讓自己動心的人,總會覺得自己應該跟著感覺走,離開舊人,去追求此刻感受到的驚心動魄的真愛,其實再過五年回過頭來看,也不過如是。激情是會變麻木的。

當在愛里傷害了別人,最終自己會受到傷害。平平淡淡才是真。

從微博看到一句很入心的話,侵刪!

3樓:蔡羽毛

單身3年了,3年前也是因為另乙個人的出現自己的女朋友走了,不過在朋友面前我依舊會誇這女孩,並不是因為怕給自己丟臉,是因為你一定要明白,她教會了你看人要看準!不准就是這下場!

4樓:

如果是戀愛的話,作為初戀+異國戀近五年,因為另乙個人的出現而被分手的一方,仍然覺得沒什麼可責怪對方的。能有另乙個人介入,一定是兩個人的相處本來就出了問題,那個人只是乙個誘因而已。把分手當成乙個機會,讓自己去找到更合適的人,摸索更正確的相處模式。

如果是婚姻的話,彼此還是應該負責的,畢竟婚姻比起單純的感情,更多地是一段社會關係。

5樓:Sah Lee

她身邊出現了她更喜歡的人,或者比你更適合她的人,她去追求她自己的幸福,這是完全合乎情理的行為。不要覺得她離開你是一件如何傷天害理的事,她又不是賣給你家了。反倒是如果你硬要把她拴在你身邊的話,那才是極度不道德的。

更是極度愚蠢的。

我是在她第二次外遇之後想明白這些的。當時我跟她說,如果下次你再喜歡上乙個人,別瞞著我。先告訴我,和我分開之後再去和他發展。我保證支援你的選擇,不糾纏你。

後來很不幸還是發生了第三次外遇。但是這一次雖然分得非常徹底,我卻沒那麼不捨,沒那麼痛苦了。

6樓:夕照雪

我想了一下,如果我是愛上別人的那個,大概首先我自己會哭死,糾結到心死,因為我可能不能原諒我自己。但是如果我真已經傾向結束現任,甚至做好了決定,那麼我是不會回頭的。哭死也不會回頭。

如果我是被拋棄的那個,我想我會離開,然後自己去療傷。沒必要去死纏,因為人家已經選擇放棄你了,你就不能再放棄你自己。

7樓:

沒有忠貞不渝的愛情,只有不夠努力的小三;沒有不能挽回的伴侶,只有不夠真誠的他/她。為了維繫感情只有在天平上不斷加砝碼,你多加一些,別人的介入就難一些。ps 玩過三國志麼?

每個武將都得時不時的給些獎勵,不然忠誠度一直在降,生活中同理啊!感情重在點滴的維繫。。。

我說這些前提是在你們相愛並已經在一起的基礎上哈。

8樓:日斤晨

人是善變的,這也是很正常,但是為了另外乙個人而要去放棄乙個家庭就過分了點,其實我覺得第三者根本就不會成為離婚的原因,最大的原因在於婚姻本身或者是家庭本身.

9樓:櫻大力

冷暖自知。別人怎麼想都沒有意義,自己的選擇自己做決定。

想清楚選擇後自己將面臨的所有的問題,無論最終結果會怎樣也不要責怪別人。

10樓:許曉風

有乙個心理測試題,對這個問題怎麼看能區分三種不同型別的人。基本上這三種型別的人同時存在。所以,重要的不是大家怎麼看,而是你怎麼看?

如果乙個人因為愛上另乙個人而決定離婚,而對方不同意,該怎麼離婚最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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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跟另乙個人溝通講道理,另乙個人說我的原話不是這麼說的,你會不會感覺對方在抬槓,持對立情緒?

晨光微涼中 對方的解釋就是他本來的心意,也許當初顧及情面講話委婉,說錯了意思。所以不需要糾結當初原話如何。錄音也沒用。俗話講日久見人心。現在的態度就是他一直以來的心意。以前如何,浮雲 哈哈,親身經歷,當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我認為大家當下可以不用在溝通了,因為沒任何用,這個時候看對方都帶有色眼鏡,再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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