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時刻到底如何計算?

時間 2021-06-01 21:47:04

1樓:

各時、刻、更(更鼓)、點(點鐘)都是時間點。

子時00:00、丑時02:00、寅時04:00、卯時06:00

辰時08:00、巳時10:00、午時12:00、未時14:00

申時16:00、酉時18:00、戌時20:00、亥時22:00

第00刻00:00:00、第01刻00:14:24、

第02刻00:28:48、第03刻00:43:12、

...第96刻23:02:24、第97刻23:16:48

第98刻23:31:12、第99刻23:45:36

時刻搭配,兩時之間有八刻,子午卯酉時(即四正)前後為14.4分鐘間隙,其餘各時前後為4.8+9.6或9.6+4.8分鐘間隙。

時刻搭配,可以時序數×8,然後加上經過卯、午、酉三者之間的個數,然後再加上刻數,即為總刻數。

比如:卯八刻,3×8+1+8=33,即總第33刻。

而總刻數換成現代時間,就是十進位製換六十進位制。0.33×24=7.92,0.92×60=55.2,0.2×60=12,即卯八刻為7:55:12。

而初刻為準點,比如巳初刻即10:00。

唐代開元以後,時刻換成初正二分,換回去就好了。時初一至四刻,改為前時五至八刻即可。

比如:辰初四刻,即卯八刻,7:55:12。

同樣,初初刻、正初刻即為準點。辰初初刻,9:00。

寅巳申亥時初刻(即四維)前後有7.2分鐘間隙,其餘各時初刻(即八幹)前後有2.4+12或12+2.4分鐘間隙;

子午卯酉正刻(即四正)前後有14.4分鐘,其餘各時正刻前後有4.8+9.6或9.6+4.8分鐘間隙。

時、刻之後可帶「少、半、太、強、弱」等字,少為四分之

一、半為二分之

一、太為四分之三,強為加十二分之一,弱為減十二分之一。少半為三分之

一、太半為三分之二。

刻後弱-0:01:12、強+0:01:12

少弱+0:02:24、少+0:

03:36、少強+0:04:

48、半弱+0:06:00、半+0:

07:12、半強+0:08:

24、太弱+0:09:36、太+0:

10:48、太強+0:12:

00、少半+0:04:48、太半+0:

09:36.

比如,辰初四刻半強,7:55:12+0:08:24=8:03:36。

如果時後帶「少、半、太、強、弱」等字,則:

弱-0:10、強 +0:10、

少弱+0:20、少+0:30、少強+0:40、

半弱+0:50、半+1:00、半強+1:10、

太弱+1:20、太+1:30、太強+1:40、

少半+0:40、太半+1:20。

比如,午時半強,13:10。

如果時之後帶「時辰之」再帶「少、半、太、強、弱」等字,則前移一小時。比如:午時辰之半強,12:10。

康熙大表哥將一天從百刻改為九十六刻,隨後只有初/正初刻、初/正一刻、初/正二刻、初/正三刻,再無第四刻。初刻為0分、一刻為15分、二刻為30分、三刻為45分。也就是康熙之後,和現在說法一樣(僅現在用「點」數不用「時」,「初刻」也直接略去)。

另外,還有二十四山的用法:

十二支時間同上,子午卯酉為四正;

艮時03:00、巽時09:00、坤時15:00、乾時21:00

甲時05:00、乙時07:00、丙時11:00、丁時13:00

庚時17:00、辛時19:00、壬時23:00、癸時01:00

艮巽坤乾為四維,有時直接以方位稱之,比如時加西南維即坤時;

二十四山也有連用的,比如時加子壬之間即為23:30。

二十四山,通常只用「少半太強弱」,未見有和刻搭配的。

弱-0:05、強 +0:05、

少弱+0:10、少+0:15、少強+0:20、

半弱+0:25、半+0:30、半強+0:35、

太弱+0:40、太+0:45、太強+0:50

少半+0:20、太半+0:40。

更點制主要見於南朝至清,用法並不一貫。一般說更點為夜間時間二十五分,而且九天或十五天一變。但這樣經常變,沒有意義。

聽到打更,誰估計出來具體是啥時間、還要多久天亮?換一次,日出、日落變半刻或五小刻,也就是變四分之一柱或半柱香,經常換更點,連續香時間都控制不了,更不用說生物鐘全部亂掉。

因此,個人認為,實際操作中,僅起更、亮更時間浮動,中間更點則不變。

十更16:48、一點17:12、二點17:36、

三點18:00、四點18:24、五點18:48;

一更19:12、一點19:36、二點20:00、

三點20:24、四點20:48、五點21:12;

二更21:36、一點22:00、二點22:24、

三點22:48、四點23:12、五點23:36;

三更0:00、一點0:24、二點0:48、

三點1:12、四點1:36、五點2:00;

四更2:24、一點2:48、二點3:12、

三點3:36、四點4:00、五點4:24;

五更4:48、一點5:12、二點5:36、

三點6:00、四點6:24、五點6:48;

起更介於零更一點半(酉初二刻半17:24)至一更一點半(戌初三刻半19:48)之間,

亮更介於四更四點半(寅正二刻半4:12)至五更四點半(卯正二刻半6:36)。

更、點後附加「少太半強弱」,如前。

更:弱,前更五點半;強,半點;

少弱,一點;少,一點半;少強,二點;

半弱,二點半;半,三點;半強,三點半;

太弱,四點;太,四點半;太強,五點

少半,兩點;太半,四點。

點:弱-0:02、強+0:02、

少弱+0:04、少+0:06、少強+0:08、

半弱+0:10、半+0:12、半強+0:14、

太弱+0:16、太+0:18、太強+0:20

少半+0:08、太半+0:16。

三更二點少,0:48+0:06=0:54。

以上時間均為地方平太陽時或真太陽時(二十四山),需要加上平時差(二十四山制則還需加上真時差)。比如洛陽,需要在以上時間加上約半小時。

2樓:文刀半瞎

這個就得看你想要哪個朝代的了

周春秋秦,日晷,太陽表

刻漏(不一定是沙漏,也有水漏)

燃燒一種打結的繩子

焚香暮鼓晨鐘

一朝一夕

五時辰制。其名稱為晨明、?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鋪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參閱《淮南子.天文訓》。

二十四時辰制。宋以後把十二時辰中每個時辰平分為初、正兩部分,這樣,子初、子正、醜初、醜正......依次下去,恰為二十四時辰,同現在一天二十四小時時間一致。

十時辰制。出現於先秦。晝夜各五分。

據《隋書.天文志》,晝為朝、禺、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後用五更來表示)。即更點―――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丑時為四,寅時為五更。

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五點。每更就是乙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個小時,即120分鐘,所以每更裡的每點只佔24分鐘。

百刻製。即把晝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其產生與漏刻的使用有關。

可能起源於商代。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幾經反覆,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製的改革,清初定為正式的制度。

「銅壺滴漏」的方法計時,把一晝夜分為十二時辰,即子、醜、寅、卯、辰、巳、午、末、申酉、戌、亥,對應於今天的二十四小時。半夜十一點到一點的時間為子時,一點到三點為丑時,三點到五點為寅時,其餘的以此類推。古代的乙個時辰相當於今天的兩個小時,所以,當鐘錶剛剛傳入中國時,就有人把乙個時辰叫做「大時」,新時間的乙個鐘點叫做「小時」。

以後,隨著鐘錶的普及,「大時」一詞也就消失了,而「小時」卻沿用至今。

刻―――古代用漏壺計時。

漏壺分播水壺和受水壺兩部。播水壺分二至四層,均有小孔,可滴水,最後流入受水壺,受水壺裡有立箭,箭上刻分100刻,箭隨蓄水逐漸上公升,露出刻數,以顯示時間。而一晝夜24小時為100刻,即相當於現在的1440分鐘。

可見每刻相當於現在的14.4分鐘。所以「午時三刻」相當於現在的中午1時。

刻製古代一晝夜劃為十二個時辰,又劃為一百刻。

一刻約15分鐘。

3樓:南國雨

將乙個時辰分成初正兩段是唐代以後的事情,23點到24點是子初,24點到1點是子正。一般情況下,說23點到23點15分是子時初刻,然後是一刻二刻三刻,沒有四刻。古代常說的午時三刻是最接近中午12點的。

過了12點正,叫午正初刻。再早期的準確說法我也說不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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