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仲夏無眠
文筆這個東西很主觀,每個人理解和感受不一樣。
我認為的「略顯稚嫩」是這種:
文學積累豐富,但表達過於矯作,以至於行文不流暢,累贅不堪。
舉個例子,下圖是一本蕭紅傳記,整整兩頁其實只說了一句話:蕭紅出生於2023年的端午節。
作者描寫的讓我窒息。
抒情不帶這麼搞的,好歹是本傳記,麻煩把重點放在蕭紅本人身上好嗎?白落梅都沒這麼囉嗦。
感覺作者把讀者丟在一邊,沉溺於自己的文字世界無法自拔。
這是第14-15頁,前面13頁都是這個風格,只說了一件事:蕭紅出生於呼蘭小鎮。
後悔買這本
2樓:
哈哈哈,給你看我初中的日誌,這可能就是稚嫩。無病呻吟有之,刻意做作有之,內容空泛有之,但是我當時感覺自己寫的可好了!
北方下雪了,我站在迴廊上看他,他的衣衫有些單薄,那些雪就落在他的肩上,化得很快。
我猜,他也許不會好了。
我曾經問過他,他是否有愛過什麼人,或是去過什麼地方。他有些茫然的搖頭說忘了。所謂上天的懲罰,不過是讓人永遠記得自己的罪惡,忘記自己的摯愛,可是他說什麼都不記得了,愛忘了,罪忘了,忘了過去,現在很近,未來很遠。
許多人都愛江南,愛那小巧玲瓏的精緻山水,可他偏來了北方,來看草原大漠。我問他是不是想找回什麼記憶,他說他雖忘記許多,可是夢裡也曾有過草原踏馬,大漠落日,壯烈豪邁。
他說這些的時候已是六七分醉,酒杯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你去麼?他醉眼朦朧的問我
我愣了一下。
直到他俯在桌上睡著,大雪落了滿身。我才微微笑了,喝進了最後一口酒。
你又知道些什麼?我說。
他走的時候,大雪剛停,他終於穿得厚重,站在路上朝我揮手,他身旁那棵古樹光禿無葉,落滿白雪。可是我卻恍惚看到那樹剛抽新芽時樹下的他,蒼翠挺拔時樹下的他,落葉枯黃時樹下的他,還有現在雪落滿頭時樹下的他。身影重合,衣裝雖不同,可神情相同,這樣充滿希望,充滿未來,帶著再不回顧的勇氣與決絕。
他轉身離去的瞬間,我有些頹敗,我終究沒有把那些話說出口的勇氣。萬物靜默,天地皆白。這世界本就是乙個圓,他逃不出去,不管多少次,這裡,永遠是他的開始,也永遠是他的歸宿。
3樓:凝視深淵的橘貓
完全不會追女孩子的,叫呆子
敢去追女孩了,但是不懂得保護自己的感情和尊嚴,這叫舔狗追到乙個頗有好感的女孩子,但其實不了解她,不能把握她的情緒和想法,只是撞大運般一天天那麼過,這叫普通人
十分懂得撩妹,聊著這個,玩兒著那個,這叫渣男只有懂得撩妹,又能擇一人度一生的,才叫情聖
4樓:
可能就是有點裝,流露出不成熟不自然。寫熟了的作家,隨手就來,恰到好處,不會剛寫完自嗨的很,覺得文章有多麼好,過半月一看狗屁不是。
魯迅的雜文好不好呢?下半夜寫完,許廣平早晨起來,馬上抄送給編輯,接著發表,連隔天修改一下,都來不及。周作人更是寫完了不要改的,只檢查一下有無錯字算完。
他們憑依著很強的文字駕馭能力,只要思想清晰,感情真摯,下筆絕不含糊。
但小孩和初學者,恐怕忍不住琢磨怎樣才是好文筆,越琢磨越一面謹慎,一面愛裝,結果都是自慎自嗨。
5樓:陽光下陪你
讀者覺得稚嫩的話,說明不適合自己看。一般人讀書是沒有什麼評價的,有所評價,又不是刻意評價,說明讀者與作者之間有品的出來的隔閡。我個人看書從不覺得作者文筆有什麼問題,因為不挑文風。
但是真的讓我說,我能說很多。我自己寫東西,偏愛簡單利落的文風。但是想打動人心的話,醞釀一下,也是可以。
一般書讀得多了,掃一眼就明白作者什麼水平,這不是什麼值得誇耀的事情。
6樓:Cooolaaa
為賦新詞強說愁↓
好想回到與你初次相遇的那天,
緋微晚風,霞光剛好。
可那時我沒意識到,這竟是我之後時光裡無法忘卻的美好回憶。
進化↓又想起同你的初見,
緋微晚風,霞光剛好。
可惜,僅剩回憶了。
7樓:orchimike
我仰天長嘯「天下之大,唯我獨尊!」
我轉過了頭,左手一揮右手一抓。
對面數百萬人,如斷線風箏線,飄上空中,再重重跌落。
「不好了,這人已經練成那一招!」「那是什麼武功?」
「驚天泣地的一招,快逃!」
我邪魅一笑,說「這就是傳說裡三大金仙絕技,再看我下一招!」
右手手指抖動,眾人被一道道白光擊中,頓時口吐白沫,手腳抽搐。
「沒錯了,就是那招!」乙個白鬍子老人臉色蒼白道「抓胸龍爪手,加藤金手指……但願他還沒學會光電剪刀功!」
8樓:威猛炒股人
文筆有點點稚嫩的意思是什麼啊,我覺得就是,應該就是說很奇怪的意思,就好像乙個小丑氣球一樣飄到天上,就像我說話這樣對不對,可是稚嫩也有成熟沒有的天然美感哇
9樓:灰溜溜
我寫了幾年的日記,平時沒事兒的時候也會胡謅八扯些小故事聊以自娛,讀的書也是千奇百怪種類繁多。在我看過的文字裡,那些偏好用生晦僻澀的單字或典故的,是略顯稚嫩的。文字的韻味應該從平凡樸素的筆調裡展出,而不是從乙個個「這是什麼字啊?
」或「這是什麼意思啊?」的疑問裡。
對,那個人就是我。Orz
10樓:葉偉民
很多人有文筆迷思,盡用一些難詞怪詞,其實是不成熟的表現。不過這個毛病源遠流長。
近300年前,清人沈德潛,不忍見詩歌的沒落,寫下了《說詩晬語》,裡面有言:「古人不廢練字法,然以意勝,故能平字見奇,常字見險,陳字見新,樸字見色,近人挾以斗勝者,難字而已。」
注意最後一句,懟得清新脫俗了。它告訴我們乙個道理:愛用難字唬人裝C的,封建時代就已遭雷劈了。
再上溯一千多年,《文心雕龍》(成書於公元501—502年)裡也留下練字四誡:一避詭異,二省聯邊,三權重出,四調單復。意思是一不要用怪字難字,其次偏旁相同的字不要放在一起,三是乙個句子裡不要有重複的詞,四是筆畫字形簡單和複雜的字要交替使用。
這些規則,有些已經不那麼講究了,有些仍是金科玉律。我們起標題或行文,相鄰的句子裡,如果不是刻意反覆,重音重字,大多是文氣不足的體現。不過,這些禁忌和微操,似乎知道的人越來越少了。
剛好前些天,有人向我諮詢「文筆」,他在一家技術裝置公司做文案,時常要撰寫一些使用說明。他在行文的微處理上有不少困惑,例如「……的話」,「……的情況出現」,「那些……」這類口頭禪,知道它們囉嗦,但寫起來又像牛皮糖那樣甩不掉。
他舉了三個例子,都是他正在寫的——
一、……的話
按照理論最高速度做對比的話。
二、……的情況出現
因為並口不支援熱插拔,經常會有工作人員不小心碰掉並口線,造成印表機主機板燒毀的情況出現。
三、那些……
那些標配千兆乙太網和USB 2.0的機器,由於採用了全新的傳輸技術……
很顯然,以上表述是有欠精緻的。漢語是崇尚節制的語言,精髓在短句,只是近代西化了之後,長句才盛行起來,且多了翻譯腔等混血兒。即使是技術說明類文案,只要遵照一些基本法則,也能變得清爽優美。
例如以下幾點:
除非你想表現人物的某些特點,一般敘述裡盡量不要用口頭禪,例如上述」的話」和「的情況出現」。
又分承前省、蒙後省。承前省是上文已出現或者有所交代,下文即可將有關詞語省去,蒙後省即後文已經出現,前面就不再寫出。例如:
我不見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見了(他),(我)精神分外爽快。——魯迅,《狂人日記》
行文囉嗦,很大程度上與不懂運用省略有關。漢語的承前省、蒙後省是相當普遍和靈活的。我們可以通過句式變換,達到省略的條件,從而精簡。例如:
她長得很好看,男士們常常和她搭訕。
後半句改被動句,統一主語,則可省略為——
她長得很好看,常常被搭訕。如前人告誡,乙個句子裡不要重複用字用詞(疊字除外),例如網紅句:
我也想過過過兒過過的生活。
真是逼死老外的節奏,雖然這麼多「過」各司其職,河水不犯井水,美感卻負分(搞笑滿分)。如果要改,大概可以這樣:
我也想經歷過兒這些年的生活。
濫用副詞(含狀語)和形容詞,只會讓語義模糊不清,應該多用名詞和動詞。
比如「他朝牆上狠狠地打了一拳」就不夠好,到底咋樣才是「狠狠地」啊?
如果改為「他一拳打在牆上,傳來骨頭爆裂的聲音」就更明晰和有代入感了。
最終,我給了那位星友如下的修改建議:
一、按照理論最高速度做對比的話。
(改)若與理論最高速相比
二、因為並口不支援熱插拔,經常會有工作人員不小心碰掉並口線,造成印表機主機板燒毀的情況出現。
(改)(因為)並口不支援熱插拔,常意外被碰掉,導致印表機主機板燒毀。
三、那些標配千兆乙太網和USB 2.0的機器,由於採用了全新的傳輸技術……
——」那些「要看語境,如果是泛指,可以省去,如特指某個群體的一部分,可留下。
寫作是一場沒有終點的長跑,可以很巨集大,也可以很細微,但積累是永恆的,只有點滴盡收、顆粒歸倉,才能用時間換空間,讓寫作不再成為困擾且內化為你的綜合能力。
11樓:流星劃空
以我的理解,所謂略顯稚嫩,是用字用詞不夠精準,稍帶些許作者思維不夠成熟的原因。
何謂不夠精準?分析很麻煩,簡單講,就是短句不夠好,所用的字詞在感情上不到位,在立意上不達標——「小明看見女朋友與別的男人走在了一起,他的心情很憤怒啊,他大呼小叫,一拳把男人打倒了」,這句描寫就是典型稚嫩,即使僅是稍微挑剔的人都會看得很難受,這個例子在斷句上毫無意義,用詞莫名其妙,口語和書面語分不清等等,改成「小明看到女朋友跟別的男人走在一起,憤怒得大呼小叫,一拳將那個男人打倒在地」,這就不稚嫩了。
解決的辦法有幾種很常用的:
1. 盡可能精煉。
2. 語氣詞之類盡量少用,分清什麼是口語,什麼是書面語。
3. 斷句講究方法,不是天才別隨性斷句。
4. 多看看字詞典,充分理解字詞的意思。
總之除了繼續學習,別無他法。
12樓:李雷
春天到了,天氣很好,太陽很大,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感覺像是在媽媽的懷抱裡。
春天來臨了,風和日麗,萬陽高照,照在身上暖洋洋,不經讓我想起了媽媽的懷抱。
春風,微笑著吹過;Sunny,灑脫的點滴在身上,透露出的溫暖,那是母親的懷抱呵。
春的氣息,是風的羈絆,是Sunny的灑脫,是溫暖中透著母親味道的懷抱。
文筆的好壞個人覺得還是以遣詞造句的功力為主,表達同樣的內容,有著不同的用詞語序方式,至於【略顯稚嫩】這個問題,個人覺得是乙個主觀評斷並且要結合上下文,全文通觀之後考慮的問題,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魯迅先生的名句「我家門口有兩棵樹,一顆是棗樹,另一顆也是棗樹」,是作者為了表達他當時情感的寫法,如果現在換成乙個小朋友寫「我家門口有兩棵樹,一顆是棗樹,另一顆也是棗樹」這樣的寫法,老師估摸著只會說挺有童心。
什麼樣才叫朋友?
私汝 分享一段很喜歡的李誕說過的話,可能是,紋理脈絡相似的價值觀吧,我很認同。我似乎從來沒有過為了什麼一定要怎麼怎麼樣的時候,從來沒有那麼熱烈過,即使是給你寫的情書,也是壓著手腕寫的。我是說,話不能說得太滿,人活得也不能太滿了。當然你很好,你這樣理直氣壯的很好,我喜歡你這樣,但是我不行,我就做你的退...
什麼樣的才叫喜歡?
芋兒雞 我也不知道喜歡你什麼 只是你不在的時候就會想你 想到你的每乙個分鐘我都會變得開心 這就是我最單純的想法 如果只是單純喜歡你的某一點的話 那就是有條件的喜歡而已 假使有一天那個條件突然發生了改變 那我對你得喜歡是不是應該就會變 所以我喜歡的不是你的某個什麼 而是你的一切和每個和你在一起的瞬間 ...
什麼樣的才叫情商高?
拼過 很多人認為,所謂情商高,就是指乙個人世故圓滑,做事面面俱到,能顧及別人的感受。實際上,這種認知是非常不準確的。情商的主體不在於 關注別人 而在於 控制自己 情商是乙個人情緒 情感 意志 耐受挫折的能力或品質等方面的綜合體現,可以說,在人際關係中,情商所反映的其實就是一種與人交往時的合作態度。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