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凌霄氤
喜歡的作者被抄襲。我無法容忍有人利用我喜歡的作者的想法付出為自己獲利。而如果我喜歡的作者抄襲了,那麼當我知道他(她)抄襲的時候,在我心裡他(她)已經不是我所喜歡的那個作者了。
2樓:莉薇亞布蘭度
都容忍不了。
但更容忍不了前者。
被抄襲的話,我喜歡的作者也沒做錯什麼對吧,幫他聲討,支援維權就好。
抄襲的話……
抱歉,脫粉。
3樓:Kester
都。但一定要選的話…後者?
被抄襲的話,聲討,維權,咱們很無辜,但就怕對方厚臉皮死不承認不道歉不說話不了了之然後還生龍活虎地到處蹦躂。自己還處於那種一定要要個結果的心態,感覺很…無力?
抄襲的話,就等他解釋處理,因為我喜歡他,所以他說什麼我都信。然後繼續再看他的作品。沒辦法,已經是喜歡的作者了不是嗎?這時候就會想,那我就是喜歡他說的話他寫出來的字,僅此而已。
後者比前者更輕鬆?怕麻煩,不想給自己找不痛快。
以上個人自私的觀點結束。
4樓:飄渺若塵
喜歡的作者抄襲。
別人抄襲你證明你足夠優秀,別人寫不出來的東西,你能寫出來。而抄襲別人,說明你不行,既然不行還不改正,尋求解脫之法。而是為了所謂的一些藉口,去敷衍自己,敷衍別人,那就是你整個人有問題了,思想出了問題。
有些事一旦開始,便不會結束。這時寫不出來,抄,那下回再寫不出來,反正已經抄了一次了,不妨再抄一次。
更多的是失望吧。
5樓:
當然是更不能忍自己喜歡的被抄
畢竟我覺得是人總逃不過雙標唄
自己喜歡的作者抄襲的話脫粉不知道會不會脫,但絕不回踩,比起抄襲我更不能容忍的一件事是脫粉回踩
6樓:97蕪湖之錘
看情況,一般如果把書中的事情講清楚,那我都不在意,劉慈欣借鑑克拉克不是一點,但其作品依然是精品,馬克思也抄,你不能講他寫的很多與別人類似的東西不好
7樓:我也不知道
準確的說,是前者。
後者只能盡自己所能幫忙聲討抄襲者+心痛太太。
前者真的只能說無藥可救,脫粉拉黑。
這個問題對我而言不只是「如果」,它已經真實發生了。
8樓:白教堂區的黑烏鴉
兩者都無法忍受,或者後者相對能忍受多一些?
後者的話我可能會為喜歡的作者打抱不平,回懟抄襲我喜歡的作者的那位,不過換個角度想喜歡的作者被抄襲說明被抄襲的作品質量夠好。
至於如果喜歡的作者抄襲,那得看程度輕重了,說不定會直接取關。
9樓:無敵大叉燒包
按照著作權法的標準麼?
(笑)我應該不會喜歡這麼愚蠢的作者。
被抄襲,「抄」都不會「抄」能紅麼,還得消除影響賠償損失賠禮道歉,順便給作者炒一波熱度。
10樓:
前者!!!!我就有這種經歷,之前特別喜歡一位作者逢人就安利,結果後來知道她抄了好多部作品……我當場心梗,尼瑪的,感覺被背叛被拋棄了……
真的無法忍受委屈死了,所有氣憋在心裡。唉
11樓:空空主人
抄襲者……先送它一套全國髒話集錦。
非要比,肯定是忍不了前者。
後者的話,我方是神,對方是豬。
前者的話,我方是豬,對方是神。
我願意當神方。
12樓:
如果喜歡的作者被抄襲,那麼我支援他維權。
如果抄襲方太過分讓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必要的話我可以參與眾籌為他提供訴訟費用,或者動用我的社會資源給他找個律師之類的。
如果發現喜歡的作者抄襲,那麼他從此就不可能再是我喜歡的作者了。
對於我來說,只要這個問題有簡單易行的解決方案,就不是無法容忍的了。因為不想容忍那就直接出手搞定它就好了,沒必要忍。
無法容忍,往往源於無能為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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