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要求女人和孩子犧牲自己生活,為其母購置一線城市房產養老,這樣的婚姻還能救嗎?

時間 2021-10-15 16:44:12

1樓:必然

只能說你男人情商低!你可以放手讓他去買,我估計他也會猶豫的!你越是不同意,他就會越想做,其實他自己也在猶豫,在拿你當對付父母的擋箭牌!

最後不是落在你身上!懂了嗎?你就讓他買,他絕對不捨得自己

2樓:老舟

不能,千萬別慣這臭毛病,該分就分,為母養老是他當兒子的本份,他砸鍋賣鐵、賣「腎」去養老母親是天經地義的,牽連別人是不對的。

3樓:幸福人生

這女的沒見過男的還是怎麼?是不是沒了男人就活不了?這就是差上門的流程了,如果家裡的財產真的都是女方父母出錢採購的。叫他滾蛋即可。

4樓:起名無能

。。。很無語,很想說離了算了,可你們還有孩子呢,讓孩子承受一輩子無法彌補的傷害是不是值得?

他姐姐們還算懂事,能說出「輪流照顧「也算可以了,他媽媽實在是不可理喻,一點不體諒兒子,太以自我為中心了。他兒子結婚後就不只是他兒子了,還是別人的丈夫、別人的爸爸,甚至後兩個身份的分量更重。這在城市婆婆、準婆婆心中是常識。

想勸你忍,他媽畢竟是老人,能活多久?可以後你們心裡沒有陰影嗎?

或者換個思路想想,如果給他媽買房用你的名字,就當投資了,小戶型將來也好出手。而且只寫你乙個人的名字,雖然在法律上沒什麼區別,依然是夫妻共同財產,但你老公心裡能難受點,你心裡能好受點是不是也是一種補償?你們有孩子,將來可能還會再生,孩子大了,多一套房子總是好的。

按這個思路想是不是可以忍了?就當給孩子投資了,選位置的時候考慮一下學區,說不定能有大用。

5樓:小丑王導

趁早逃離,不要再等到失望積攢到極限。媽寶男罷了,養老標準是老家最低生活標準來說的,那條法律規定養老必須在一線城市?每個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大清早就亡了,沒有法律規定女兒不需要養老。

為救自己,犧牲孩子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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