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明亞保險李俊霞
不用告知,正常續保就可以了,放心吧!
壽險是長期險只要投保的時候做好如實告知就可以了,投保後的情況不用再告知了。
希望可以幫到您
明亞保險經紀內蒙古李俊霞
2樓:劉運強
根據《保險法》第16條,只需要在我們訂立合同時候,進行如實告知即可,我們購買的長期險種比如說壽險、重疾險等,後續即使身體出現狀況了,也不需要進行告知了,每年繳費即可,在達到合同約定的情況,進行理賠。
比如壽險,一般是死亡或者全殘的情況下,可以理賠。
比如重疾險,罹患重疾符合合同條款的約定,可以理賠。
不過很多醫療險是買一年保一年的,很多時候是需要投保的時候再進行告知。
《保險法》第16條
3樓:明亞經紀未雨姐
這種情況下不需要告知的,還能繼續續保哦
定期壽險屬於長期繳費保障長期的險種,這種險種投保前如實做好健康告知,投保後身體情況發生變化是不需要做進一步的健康告知的。重疾險也是一樣,投保後發生心肌梗塞如果沒有達到賠付條件也是不需要補充告知的。
投保審核通過後,只要不理賠就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完成繳費享受保障,直到合同到期。這種產品採用的是均衡費率,保費是由投保時的年齡和身體情況決定的,持續繳納的保費也不會發生變化。
4樓:樊珊
題主三年前買的應該是一款定期壽險,那個繼續繳費就行了,不需要告知。
告知是就投保前的身體情況進行說明。
如果這以後再要買其他保險,則需要對照健康問卷做好如實告知。
5樓:寶馬爹
你這種是什麼險種,這次生病沒用保險嗎。再乙個這個是重疾險還是報銷型的醫療保險,如果是報銷型醫療保險發生了保險理賠,續保週期到了保險公司可能不賣給你了。
6樓:咻咻
壽險,指的是壽命保險。
為壽命投保,主要針對的是身故,就是死亡,給予理賠。
心肌梗塞,屬於疾病。
所以,壽險可以繼續正常繳納保費,
7樓:墨姐姐
題主投的是定壽的產品,保到60周歲,在保障期間身故或者全殘是可以賠付的。在一定程度為家庭的其它成員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也是對家人和關愛之人的另一種照顧。
題主說到保障期間的心肌梗塞,只要不是在投保前有過確診或者醫療就診記錄,在保障期間確診,都是不會影響後期的保障和利益的。
8樓:深藍
保!繼續交錢就行了,只要你主動交費且不主動退保,這份保險直至期滿,當然遇到符合保險責任的事故,會賠的!
別的廢話就不說了。
9樓:保險經紀人-王琴
不需要告知,繼續繳費
你現在發生了疾病,只會影響你以後投保重大疾病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和高保額的壽險產品的等等,以後購買保險就要有問必答不問不答,如實告知自己的身體情況。
10樓:睿睿媽媽探險記
保單已經承保後,後面發現的問題,都不需要告知,可以直接續保,如果買的是健康險達到標準的都可以直接理賠了。
題主買的應該是定期壽險,定期壽險達到全殘和身故可以理賠。
如果想身體發生問題可以理賠的,最好加上重疾險和醫療險。
11樓:天藍海藍
三年前給自己投保了壽險,年交990元,保障到六十歲的那種.去年我生病了心肌梗塞還能續保嗎,需要告知嗎?
回覆:不需要告知。【健康告知】是指投保前的健康問詢,投保前的身體狀況決定了核保結果。
如果投保前身體健康沒問題,每個產品都有等待期,俗稱「觀察期」--從合同生效日起到一定的時間內,被保險人因疾病導致的身故、傷殘不予承擔賠付責任。基本等待期一般為90天、180天、365天。現在已經過了3年,患心肌梗塞不用告知,已經過了等待期,是要承擔責任的。
樓主買的應該是定期壽險,保障至60周歲,60歲前發生合同約定的責任,給付合同約定的保額。60周歲滿期,保險責任終止。關於續保,也不存在。
長期險的交費期是長期的,首年保費繳納後,之後就是續期保費的繳納,按時交費即可,不存在告知問題。
12樓:明亞英子
您買的是保障到60歲的定期壽險,合同一經簽訂,自動每年扣費,身體情況變化不需要告知。
請問您還有其他保障嗎?意外險、重疾險、醫療險,我可以為您做個保單檢視和診斷,讓您清楚自己都有什麼保障。
說在最後好好保養身體,作息規律,按期複查,祝您生活愉快。
13樓:好險有華
定期壽險,只要在投保的時候,滿足健康告知,保障期限內,身體健康發生異常不需要補充告知。定期壽險,確定好保障年限和繳費年限,就是自動扣費
14樓:潘小頑
定期壽險,保障到60歲,期間合同都是有效的,不存在能否續保的問題。
定期壽險的健康告知是按照投保當時的情況來定的,後面不需要再重新告知。
15樓:大公尺蟹蟹
知乎有種氛圍,就是喜歡寫長文。
不管問題複雜程度,也不管自己有沒有話說。
很多問題就是一句話就解答了。
題主買的肯定是定期壽險,不存在續保問題,不需要告知,結束。
16樓:明亞經紀周周
健康告知是投保時的乙份問卷,告訴保險公司自己現在的身體狀況,讓保險公司由此判斷是否接受你的投保。
為什麼健康告知那麼重要?
《保險法》第十六條中,明確了健康告知的範圍和重要性。
未做到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健康告知是投保的時候保險公司對於被保人的健康狀況提出詢問,被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所以保單生效後出現的問題不用向保險公司告知。繼續交保費,合同有效,不影響後期理賠,放心!
17樓:山東明亞 程建波
樓主買的應該定期壽險。
定期壽險屬於長期險,在合同期內長期有效,不存在續保的問題。
長期險承保的保險標的,是投保時的被保險人,只要投保時如實告知即可,
後期的被保險人體況變化,不會影響長期險合同的效力,也無需告知。
不過長期險合同可能會中止、終止、解除,比如1、續期未交費,超過寬限期的,合同中止,2年內可以申請復效;
2、因未交費導致合同中止,2年內未申請復效,或保險公司拒絕復效的,合同終止;
3、投保人未如實告知,合同成立之日2年內,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
4、投保人自己要求解除合同。
18樓:李桂雙
樓主說的是保障到60歲的定期壽險哈,這個長期繳費,合同一經簽訂,自動每年扣費,身體情況變化不需要告知。
像重疾險,連續投保的醫療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年金保險,教育金,養老金,這些長期繳費的人身保險,在買之前要按健康問題如實告知,一旦買完合同生效,身體情況發生變化不需要重新告知。只等出險理賠,或者等到約定年齡領取養老金等等。
祝您身體平安,能夠好好保養。心梗要定期檢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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