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打著科學的旗號保衛某些人的既得利益這種行為?

時間 2021-08-12 01:04:28

1樓:郭向東

把既得利益按字面,解讀為「已經獲得的利益」,是二百五的認知水平。

既得利益的英文譯名為vested interest,亦即特權,其準確的概念,是超級國民待遇

注意,是占有或享用公共資源,而不是比較私權的大小

公共資源是國民共同分享的,共同分享的權利是國民待遇;但如果法律和政策或特別授權規定,一部分人分享的公共資源比常人平均分享的公共資源更多,這個特殊權利,叫超級國民待遇,又叫特權,又叫既得利益

舉個例子,有人持有寶馬汽車,你只持有Jetta汽車,並不代表他比你有特權。

然而,道路是公共資源,如果有人獲得特別許可,可以在某一時段占用某段道路,而你不能使用,他獲得的權利,就是特權。

教育、醫療、交通,各種公共資源都是國民共同享有的,但只要規定了某一身份的人享有特權,例如戶籍、官階等身份可以獲得自己或近親屬有上學、就業、就醫、乘用公共運輸等特別待遇,這就是超級國民待遇。

超級國民待遇,與VlP還不一樣。VlP是花錢買得來的,而超級國民待遇是你花再多的錢也買不來的。

現代文明秩序的社會,是嚴格限制超級國民待遇的出現的。因為,超級國民待遇是真正意義上的不公平,而且它的存在危害了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轉。

所以,科學並不賦予超級國民待遇,賦予超級國民待遇的,只有乙個出口,那就是權力

所以,題主把題出錯了!

至於金權派生出的私權,與國民待遇無礙,但事關貧富分化。但這是另外的問題。

2樓:王不知

不論「攻陷巴士底獄」正確與否;不論過程中是否有多少罪惡;不論人們如何瘋狂,亦或是理智……

畢竟是一種潮流!文明程序中的乙個大事件。背後的形成非一人之力可為。

所以,以一人之得失否定潮流,就是扯TM烏龜蛋!

3樓:小菠蘿

這種路數在很多年前集體被使用過,而且造成了巨大的後果,雖然後果是壞的,但是不知道這個集體還在不在,還會不會讓悲劇重演。

但是有一點我是一定確定的,他們用的招數如出一轍

當年燕王朱棣造反靖難,用的不就是清君側?朱允文不是已經把奸臣乾掉了,為什不願意退兵?

郭松齡叛變,用的不是清君側?他們表面都是在用合法的藉口,滿足自己非法的需求。

這是乙個很可悲的事實,在舉乙個最為最為典型的例子:蘇聯解體

蘇聯的解體是誰造成的?是外部歐洲大陸?還是內部叛亂?在我看,蘇聯的解體是自己內部某些人得到權位之後,為了保住自己的權力,出賣自己的國家,換取財富。

試想,讓乙個月薪幾千塊的人打理數百億的財產,有幾個人不動歪腦筋?有幾個人能守住初心?

4樓:牧之

我不明白給拉瓦錫辯駁和給既得利益者說話有什麼關係?

莫非法國大革命全是優點?那為何後面有王朝復辟?

不可以反思嗎?

拉瓦錫之死和科學無關,只和科學家拉瓦錫這個人有關。

在我看來拉瓦錫罪不至死,他只是舊制度體制下的一員而已,剝奪其「不義之財產」就是懲罰。

法國大革命最大的錯誤就是殺得太多了(這幾乎是史學界共識),導致需要建立新制度的時候無人可用,最後只能按照著舊制度進行管理,從而給王黨分子有機可乘。

不應該有人會反對法國大革命,但我們需要反思法國大革命。(上面是新加的分割線)關於法國大革命,託克維爾是真的研究者,《舊制度與大革命》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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