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生快要結婚了我父母說想要給我們湊錢買房,但是男朋友家裡人不發聲,我應不應該主動跟男朋友說這件事?

時間 2021-06-18 15:54:26

1樓:街角小鋪

結婚前你出首付,房子登記你名下,產權是你婚前的,未來還款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款審批後,男方喊加名字,你爽快答應,然後一起去房管局,被告知:房子不還清還加不了對方名字。

你看,不是你不加的,是政策不讓加的。

離婚時候房子產權歸你,補給他一半還的貸款錢,經濟上看,划算的不是你嗎?然後你還得了個出婚房結婚的美名,還博了個本來想主動加名字的美名。

這是普世意義下男人婚前貸款買房,結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後折算一半的房貸給女方的翻版吧。有的懂法律的男性,打破頭借錢也要搶在結婚戀愛前把房子先買了,談婚論嫁時女性要求其把房子賣了,二人合力一起出錢換好點的房子住都不幹呢,他們拒絕女性一起買房,只讓其負責裝修和汽車陪嫁等損耗品,然後婚後一邊用夫妻共同財產月供,一邊夫妻共同財產換首付借款,最後這個房子產權都是他一人的。

當然,任何算計都是有風險的,你有婚前負債買房,拿婚後共同財產還你個人產權房子的算計,也就有另一半不願和你結婚讓你單身的風險。

就法律風險來看,你男朋友是被自己蠢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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