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男 女朋友以後,遇見了更讓你心動的人,你會怎樣?

時間 2021-06-09 06:53:57

1樓:

我匿名問了乙個女生(有男友):你有遇到讓你心動的其他人嗎? 她回答說:有是有

我不太知道這是什麼意思?我還有機會嗎?在有物件後,對人心動是個常見現象嗎?她會不會有點渣?

2樓:囿午

這是你的選擇問題如果你真的遇到乙個你特別心動的人(讓你覺得可以放棄你的女/男朋友)說明你對你的男/女朋友並不是真正的喜歡那就向現任坦白不要隱瞞與曖昧一生中總會遇到很多讓你心動的人就看你選擇忠誠於哪乙個

3樓:Tracy

首先。我沒遇到過。不知道。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人都特別濫情。專一深情的人越來越少。我們習慣性說不行就分。換個男朋友or女朋友嘛這麼簡單。不就是說一句我愛你嘛反正你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愛你。

我從來沒想過乙個人可以對很多人動情。在我看來那都不是真的愛。愛是感情與責任的雙重加持。

只有感情或者只存在責任都不是愛。所以如果有責任。怎麼會允許自己對兩個人動情。

搞不懂。

所以如果。在有物件的前提下你發現愛上了別人。ok可以不是你的錯。但是一定要坦白。一定要先分手。選擇喜歡誰都是乙個人的權利。道德與人品想考慮考慮不想就算了。

這種問題沒有什麼標準答案。

4樓:任奈何

雖然我現在還是單身,但是不一定我一定會去這麼做。

不要噴我。

大部分人認為,我既然跟你是戀人關係,並不是夫妻關係,我大可以分手再去追求我喜歡的。

而另一部分人認為,這種行為被稱作渣。

但是你站在兩方面的角度想一下。

好像那種都不過分而且在理。

如果和男(女)朋友出去,自己或者男(女)朋友被惡意辱罵,是該還口還是退讓?

涼生 有一句話說的好,你父母現在不教育你,日後會有人教育你。其實就是這個意思,遇到事遠遠的躲開,並不是慫,而是不想給自己找麻煩,而有的人找事,是給自己找麻煩, 作為乙個文明人,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講道理,你說講不通怎麼辦?學耶穌。馬太福音 第五章 有人打你左臉,你就把右臉伸過去讓他打,以保持臉型的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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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分手,似乎搖搖欲墜,所以暫稱現任吧。去年九月她來學生會面試,我是部長。最初僅有好感的驅使,我開始翹課去操場看她晚訓。大燈下的方陣裡人頭攢動,雖然找不出,我知道一定看見她了。背地做過很多小動作 改到她會去的食堂吃飯,安排她和我共事,教她做題.藉口等她下課,試探著約她散步,約她吃飯,越陷越深。想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