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砍人被反殺事件?

時間 2021-06-08 15:03:49

1樓:像泥坑一樣思考

上學的時候老師就正當防,衛防衛過當舉過例子說有個人拿刀砍你你一躲倒地上了

手邊正好有乙個磚頭

一磚頭砸頭上死了

OK 正當防衛沒毛病

還是這個例子

拿刀砍你

你倒了有個磚頭砸他

把刀砸掉了

你又拿石頭砸他頭死了

OK 防衛過當

還是那個例子

拿刀看你

你躲倒了

有石頭把他刀砸掉了

他回身就跑

你撿起刀看他

OK 故意傷害

正當防衛講究的是正在進行

如果砍你的人在回去路上大喊

你等著我拿槍去

你繼續看他沒毛病

砍死了也就是防衛過當

因為不法侵害沒有停止

他去拿槍了

2樓:放不羈笑點低

先不說事件發展方向如何,咱們先來說說正當防衛制度的立法精神:

正當防衛緣起於人類的防衛本能,淵源於私力復仇。現代各國普遍規定有正當防衛制度,雖然具體規定的條件不同,但立法旨趣十分相近,均強調正當防衛是天賦人權之一。

據學者介紹,「在德國,一位房屋的所有人可以用刀刺死一名晚上闖入自己住宅的喝醉的男人。」在中國古代刑法上,也有類似正當防衛免責的規定。

對於現行刑法規定的正當防衛制度,應根據社會變遷和立法精神作出準確把握。

一是要認識到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任何公民在面對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遭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時,均有權針對不法侵害實施正當防衛。

二是要認識到正當防衛行為受到法律保護。正當防衛針對的是不法侵害,是「以正對不正」,並非一般意義上的「以暴制暴」,是正當、合法的行為。正當防衛制度的核心要義在於防衛行為的正當性,因此,正當防衛人實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受到刑法的保護,不負刑事責任。

三是要認識到正當防衛是與違法犯罪作鬥爭的積極手段。正當防衛是公民的權利,並非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後手段。換言之,中國刑法並未將正當防衛規定為一種「不得已」的應急措施,並未要求防衛人窮盡一切手段之後才能實施正當防衛。

就我個人來說,我覺得偶爾實施正當防衛,不僅不具有社會危害,反而對社會有益。正當防衛制度不是乙個擺設,當正當防衛制度一直沒有被啟用過甚至歪曲了正當防衛制度,那麼這個制度就沒有了任何意義,也違背了當初設立正當防衛制度的初衷。

所以咱們要適當而有效的啟用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這樣對整個社會都是有利的:

我覺著,一些刑事案件的審判之所以引發民眾高度關注並發表看法,有的甚至嚴辭譴責,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們在思考:「當我遇到這種情況我應該怎麼辦?」作為執掌司法審判權的人民法院和刑事法官,必須要堅定地站在人民的立場上,以切實維護人民利益為己任,向社會明確傳遞鼓勵正當防衛的訊號。

而做到這一點,是不是應當適當放寬防衛限度條件。作為人民的裁判者,要設身處地為正當防衛人著想,而不能對正當防衛人過於苛求,是也不是?

為什麼崑山震川路龍哥砍人被反殺事件,有那麼多法律界人士看走眼?

能為啥,業務水平不夠唄?路人視角看到的是,乙個黑老大欺負老實人被老實人奪刀反殺,黑老大要殺人被反殺,多簡單的正當防衛?這是第一層。法律界人士 看到的是,一共砍了三刀,從法律角度而言,第一刀屬於正當防衛,第二刀和第三刀確實是事後防衛,從這個角度而言,確實並不是正當防衛,這是第二層,也是題主所謂 法律界...

你對崑山震川路寶馬男砍人,後被反殺這一事件怎麼看?

JL Lee 聖經 馬太福音26 52 That those who live by the sword shall die by the sword.凡動刀者,必死於刀下 引自黑幫片奠基電影1932 疤面人 沒想到知乎的人也是情緒化看待問題,其實實話實說,這真的是算防衛過當了,寶馬男後面已經倒地失...

如何看待崑山砍人事件最後通報屬於正當防衛?

毀滅還是復興 這個問題,本身就是公民行駛自衛權的表現,國家有責任有義務保護公民人身財產權益,同時公民個人在面對不發侵害時也是有自衛權的,如果正當的自我防衛權利都沒有,那麼在這個社會是沒有任何安全感的,這個案件之所以備受關注,是因為只這個案件把防衛的間限給確定的,沒有消除危險的情況,是屬於侵害期間 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