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能為啥,業務水平不夠唄?
路人視角看到的是,乙個黑老大欺負老實人被老實人奪刀反殺,黑老大要殺人被反殺,多簡單的正當防衛?這是第一層。
「法律界人士」看到的是,一共砍了三刀,從法律角度而言,第一刀屬於正當防衛,第二刀和第三刀確實是事後防衛,從這個角度而言,確實並不是正當防衛,這是第二層,也是題主所謂「法律界人士」的「共識」。
但是法院的法官看到的是,砍得第一刀砍中龍哥,第二刀第三刀砍偏了,因此第二刀第三刀是沒有作用的。在法官看來,這只是乙個犯意表示行為,沒有導致任何危害結果的產生,而龍哥得死只和第一刀有關係,和第二刀第三刀沒有關係,所以于海明沒有罪,這是第三層。
至於到底是法官自己主動往第三層思考還是被迫向第三層思考,那就不得而知了。
不過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法律是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正著說反著說都可以。
2樓:速動餛飩
都說了是法律界人士,
當然要從法律角度看啊。
看的不爽,看的悲哀,也得從法律角度看啊。
所謂的打臉,其實並沒有打臉。
所謂的進步,其實也並沒有進步。
3樓:zjer
注意,第一出刀意味著威脅傷害,第二,人都是有口的人,回應語言解決紛爭矛盾。第三呢,換作律師的你,受到傷害難道當羔羊嗎?人人之間互相的理解,文明,寬容大度。
一開始就出刀意味著矛盾公升級。
4樓:
這有什麼不好理解的,所謂的法律人士依靠的是經驗,而不是法律條款
如果扣字眼,龍哥自然是該死的,而白衣大俠自然是正當防衛,但在無數的案件裡,大俠基本都進去了,這回認真來執法一次了,見多識廣的法律人士自然容易看走眼...
5樓:怎麼著中堂咱反吶
因為以前被糊一臉稀泥的時候太多了……
各位千萬不要盲目的認為正義的時代就此來臨了。道路還是曲折的。
我覺得那篇「還得靠跑」的文章,如果不是由檢察院這個錯誤的主體,在這個錯誤的時間發的,那還真是幾句良言。
6樓:
1.法院判決正當防衛的例子很少,機率幾乎忽略不計。
2.很多案子不會進入法院環節,檢察院和公安認為事實比較清晰,屬於正當防衛,就不會發起刑事訴訟,就像這次的崑山龍哥事件。
很多法律人士只會告訴你第一項,不會告訴你第二項。
遇見這樣的要小心了,最有效的謊言是只說部分事實,這樣的法律人士最喜歡的就是忽悠。
7樓:
許多法律界人士希望讓各位知道目前實務中對正當防衛的苛刻要求,以此彰顯其荒謬,推動其標準變化。
各位卻覺得這就是專業人士在搞精英統治,故意說些聽不懂的嘲諷民眾,覺得個案的結果就深刻打臉了。
「朋友」與「敵人」都分不清,那只能說各位與目前的法治環境確實是相得益彰的。
集體訴訟在實務中的缺位,懲罰性賠償的罕見,填補規則的濫用,這些和所謂法律界人士想法,有個屁的關係啊?蠢的不可救藥。
8樓:寧靜致遠
因為根據以往的案例,定的都是過失或者故意傷害,從來沒有定過正當防衛,所以公檢法開始都按這個套路來的,但是,大家都忘了海浬剛說要全民打黑,就出來這麼乙個事,定成過失或者故意傷害,叫大家懷疑海浬打黑的決心,不是打海浬的臉嗎,所以北京定調,這個就是正當防衛,而且高法還是高檢還出台檔案,支援民眾遇到不法侵犯時候積極出手自救,要是沒有海浬發話,怎麼可能有這麼快的檔案出台。
9樓:大蔥
這次判決喝法律一毛錢關係沒有。原因只有兩個,第一,全國掃黑。第二,民眾情緒爆發。別扯別的,中國正當防衛條款就是個笑話,這次官方都出來為條款背書,希望這次是轉折點。
10樓:豬哥不揩油
我覺得不是看走眼
而是不符合預判
因為在中國的司法實踐中
類似情況
基本都是防衛過當
這個長期的慣例
導致法律人對這個問題的預期
出現了偏差
即便大家內心都認為
應該是正當防衛
11樓:
很簡單,沒弄清楚事實唄。大家都腦補於某在拿到刀後追砍劉某致死。事實根據勘驗,追砍的那兩刀並沒有砍中。
所以致命傷都是在雙方爭執的短短幾秒內。根本就不存在防衛不適時的問題。本人也慘遭打臉,所以一定要弄清事實!
弄清事實!弄清事實!
12樓:精神衰弱君
說實話,蹭熱點的大概都是堅持正當防衛吧~堅持防衛過當≠沒有良知正義感,但為什麼會說防衛過當,因為中國法律的規定和以往案例經驗。還有,七秒五刀,後面全沒中,說明手速快有多重要。
13樓:代表月亮長得黑
因為他們根本不注意形勢啊,現在是什麼形勢啊,當地公檢法得多不懂事啊,說不定這事某委大佬也是過問過的啊,這些人啊,吐奶味啊
14樓:龍城飛將
他們沒有看走眼,中國的正當防衛條件非常嚴格,乃至張明楷教授都在吐槽。
這次判例屬於特例,不是內行人士看不出來,偷偷放寬了條件。
15樓:楚國公子海
就像是巴浦洛夫的狗,條件反射而已。
解釋一下:之前的案例中,否認正當防衛,認定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罪的太多了。所以,這是一種條件反射。
16樓:豬小哼
連普通老百姓都能看清楚的事情,這些專業律師能看不到?
並非是誤判,不過是有的靠揣摩上意求名,有的蹭熱點求利而已。
還有就是,國內有幾個算真正意義上的律師?一切都看錢,黑的能說成白的,贏官司靠的是拉關係,做手腳,還為此自詡不已,遇到跟衙門有關案子,接都不敢接,以事實為依據、維護公平正義的職責哪去了呢?
不過,環境就在這裡擺著,大案講政治,中案看影響,小案靠關係,所以,清官難得。
如何評價秦皇島海港區超市殺人案告破:嫌疑人殺死兩人後畏罪自殺?
從純醫學 純技術角度來看,崑山震川路龍哥被砍事件中,以龍哥的傷勢,如果及時送醫,能否存活下來?
加力 從專業角度來分析,現有網上資料,暫時無法給出乙個明確的評定。單純腹腔臟器暴露還是能救回來的。如果傷到大血管,就不好說了。因為沒有完整的腹壁保護,很容易失血性休克致死。只不過我好奇為什麼會有這種疑問。這種人渣為什麼要來到醫院浪費醫療資源?我看提問題的人本身三觀就有問題 劉肉肉 救不了,腹部大靜脈...
你對崑山震川路寶馬男砍人,後被反殺這一事件怎麼看?
JL Lee 聖經 馬太福音26 52 That those who live by the sword shall die by the sword.凡動刀者,必死於刀下 引自黑幫片奠基電影1932 疤面人 沒想到知乎的人也是情緒化看待問題,其實實話實說,這真的是算防衛過當了,寶馬男後面已經倒地失...
崑山龍哥也會拳擊可為什麼打不過普通人呢?
一路向東DZ 龍哥會拳擊嗎?我只看到過龍哥對著鏡頭一頓肘膝連擊,很明顯是泰拳,他頂多算是個泰拳票友。而且一公尺六的身材,身上大片刺青看起來唬人,但是並沒有戰力加成。而且當晚龍哥是在喝醉酒的狀態,東倒西歪。面對乙個身高超過一公尺八的普通人,他學過的泰拳真的頂用,也不比回身拿刀了 龍哥要真是動動拳腳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