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在別人店門口賣早餐合法嗎?城管會不會驅逐?

時間 2021-06-05 09:28:12

1樓:

這個問題的核心就在於前兩個字:「協商」

協商好了跟店主把關係搞好了城管來了也沒轍底商在自己店門口賣點東西是沒毛病的

協商不好店主只管收錢和協議內的事情的話就有點懸了建議你把這類事情和店主協商清楚後在協議中體現出來就基本沒啥問題了PS:排除一種情況就是臨時政策性清理活動這種活動一般是公安、城管、消防三個部門協同作戰,這時候啥協議都不好使。。。。趁早乖乖的收起來規避損失。

(具體示例參照最近帝都和帝都附近北三縣的清理活動)

2樓:人生海海

首先這類問題因地而異,我這邊乙個店是在乙個生活城裡面,不沿街,城管管不著,早點的時候搬桌子在門口營業只需提前跟物業打好招呼徵得同意即可,題主您說的這類好地段要看具體是誰負責誰監管,找到監管的一問就好,另外,想要做大就要所有的資質都具備,要資質都有就起碼要有自己的營業地點

3樓:小明

我們樓下是來領導視察了,建立文明城市了就開始趕人,還有一次是因為市長坐車在這條路上堵了,整頓了半年。城管現在也還好,就是站你攤前面不讓你做生意。

4樓:錢大大

如果他們店門口是規劃的早市,那麼可以這樣。

如果不是的話,賣早飯需要各種執照和手續,最重要的是,他租的或者買的只是鋪面,並沒有租買行人路。他門口他自己擺出來都算佔道經營。何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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