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被拒,投保卻成功,之後又被勸退保,請問我維護我的權利?

時間 2021-06-03 14:59:54

1樓:初安北秋

有健康問題,在投保的時候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核保得時候發現了,肯定是要求退保的,合同裡都寫的很清楚,只有核保通過了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承保,保險公司這點做的沒錯,這是自己的問題,有健康問題就要按照保險公司得規定去體檢,體檢沒問題的話,再重新投保,這樣核保通過率就會大。你應該感謝保險公司核保的時候比較嚴格,還給你全額退款,要是保險公司核保不嚴格,等到你交了幾年保費後,生病需要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一查,發現你在投保前沒有如實告知疾病史,那麼保險公司直接就拒賠了,而且你交了幾年的保費也打水漂了

2樓:復衡保險經紀

理由是:保險法第16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

其實,這次事件,關鍵問題,不在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是按法辦事。

問題出在了你找的2個平台,他們直接將你的材料給了保險公司核保,而不是先幫你把關能不能買,有多大概率會被拒保。

(ps:這需要他們有核保專家才能提供專業建議,如果接待你的是純業務人員,很容易出現為了業績不顧購買者的利益)

--以上望有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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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王紅答保

核保被拒的問題先不說

樓主第二次投保的時候,健康告知頁面第一項就不符合要求,如圖而且核保、投保都是同一家保險公司,被保險公司發現也是很正常的。

一般核保通過也會有時間限制,比如說核保通過後要求在30天以內投保,超過這個時間限制又會要求重新提交報告進行核保。

4樓:

小鄒,仔細研究保險法第十六條,投保的時候保險公司明知道你延期了還能成功投保根據保險法規定是不可以解除合同的,而且投保的時候你告知了把這個情況除外承保了,所以保險公司是沒有權利解除合同的

5樓:周周

什麼鬼系統,,應該你在延期之後投保直接會自核不通過,系統都有記錄的呀。

要讓你退保不是正常的麼,本來你這個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騙保

6樓:武漢保險經紀人婁

先說結論:退!

看了題主跟別的回答的交流,其實從始至終投保的都是——復星保德信的星悅重疾險,並不存在第二家保險公司!

首先跟題主普及一下郵件核保:

郵件核保是我們常說預核保方式的一種,即在投保行為發生之前,先交給保險公司預判健康告知狀況,如果能夠通過,即可以購買!

預核保一般只會在自己公司的系統中留有審核的記錄!(同一公司,不限產品,核保結果基本一致)

如果說第二次進行郵件核保同一家公司的產品,但是未更新核保資料,一般保司的回覆是

所以,第二次題主是沒有再次進行核保的!

二:溝通出現問題

題主第二次跟小幫規劃進行溝通的時候,重點不在於是不是同一款產品或者有沒有告知郵件核保被拒!

而是您接觸的業務員對於您身體健康狀況的預判不對!並未能正確的解讀身體異常與健康告知之間的關係,所以誤判,使得您直接投保成功,並未盡心核保

既然題主第一次選擇了郵件核保,所以我還是比較傾向於題主的問題健康告知有問到,但是智慧型核保系統中沒有該選項,所以只能郵件核保!

三:保司的問題

限於目前的技術對接的問題,郵件核保路徑的結果,並不能在第一時間反饋到保司的核心風控系統,所以即使郵件核保不通過,自己直接鏈結購買產品也是有很大可能的!

但是對於網銷渠道的產品,各家公司也是會進行「回頭看」,進行資料核查,所以就查出了當時曾經被郵件拒絕投保過!

現在的處理方式,就是退保!

即使不退,保司也是有權利解除合同的!

所以,選擇乙個合適的保險規劃人員是很重要的!

至少,他們能夠幫你合理進行判斷能不能投保!

而不是一味地為了自己的業績,什麼問題都說不要緊,只想讓你趕緊買!

以上即使退了,不代表買不了別的產品,各家公司的核保尺度都是不一樣的

而且題主維護權益找錯了物件了

7樓:山東明亞彭娟

投保被拒記錄的確是健康告知的一條,

不管你是有意還是無意,都屬於不如實告知。退保退款是最好的選擇。

同時網際網路產品核保比較嚴格

多試試幾家核保寬鬆的產品。不用只關注復星聯合星悅這個產品。

森林這麼一大片,為什麼只在這一棵樹上呢?

8樓:笑是莞爾的

梳理一下:核保未通過-承保-糾紛需要退保。

核保未通過:題主是因為什麼疾病或身體異常導致核保問題的?星悅重疾這類高價效比的為了控制風險核保本身會比較嚴格。

承保:題主明確說明了自身疾病不在健康告知內,保險的健康告知的的確確是一件非常專業的事,這裡面需要有乙個判斷,如果是因為自己的過失沒有如實告知,也是有可能可以全額退款的。

糾紛需要退保:

①按照保險公司執行(全額退款)

②題主之前已經提交過詳細的資料被拒保,如果不是投被保人的不如實告知,還是有可能和保險公司爭論一番,但希望不大。

③退保,選擇其他產品,網際網路產品因為價效比,核保會更嚴謹。特定疾病,不同保險公司的核保口徑是有一些差別。

9樓:險商Mr Yang

無論你第二次投保是不是有意隱瞞之前投保健康保險被延期的事實和既往病史,很明顯,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提出投保申請的第二家保險公司復星保德信已經知道了這件事情。

根據保險法第十六條,投保人故意也好,因為自己過失也好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且合同生效兩年內被保險公司知道,這時候保險公司是有合同解除權的,假如這個時候它還不行使解除權,那麼自知道有解除事由起30日之後解除權會喪失。

所以,如果你不接受全額退保,保險公司會強行解除合同。

投保時健康如實告知被拒保?

人人幫 一般健康告知是所有保險合同成立之前的必經之路,但保險分兩種,一種是確診一把賠付型的,另一種是看病報銷型的。一般一把賠付型的是主保多少種重大疾病,交個二三十年費用,保障終身或者規定到多少歲,只要之前沒有被確診過這些重大疾病裡的任何一種,其他的都不影響,頂多就是增加保費。像看病報銷型的就不一樣了...

這種情況投保是否會被拒保?

Jake 您的情況可以投保重大疾病保險。但是否能最後承保不一定。投保重大疾病保險都會有乙個健康告知,保險公司會要求如實告知被保險人的健康情況,保險公司的核保人員會根據您的告知情況,判斷您的身體狀況是否滿足保險公司的投保條件,因為保險公司希望的投保人員都是身體健康的人員,對於身體有恙的人,保險公司會根...

投保後,過了猶豫期,做增補告知,被拒保。退現金價值合理嗎?不是應該退所交保費嗎?

根據中國 保險法 第十六條規定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也就是說,過了猶豫期再做增補告知,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即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