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了不對等演藝合同怎麼辦

時間 2021-06-02 20:24:03

1樓:俸紅律師

你好!從合同上來看並不存在不平等條款的情形,我們一直講求「契約精神」「契約自由」,也就是說合同都是雙方在充分協商後,自願簽訂,雙方均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享有相應的權利。

2樓:如履薄冰

可以通過訴訟解除,合同的目的是通過甲方安排乙方的表演獲取經濟利益,甲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表演的場次等,同時以高額的違約金限制乙方以演藝維持基本生活,以至於乙方無法實現合同目的。

詳細可私聊。

3樓:上海周律師

我只能真心建議你這份合同到期以後不論後續跟哪一家公司簽約,都請提前讓律師幫你審核一下條款,而不是,合同已經簽約了,來問解除合同是否划算的問題,好吧

4樓:吐洋吐神伯

賠大幾千,我看你看花眼了吧,8.2違約責任乙方擅自解約賠償100萬!還有8.

1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等!(希望你以後看到「間接損失」四個字時,一定要提起100分的注意力,並給他刪掉!這四個字簡直能讓你賠個傾家蕩產)

這合同列印的時候都錯著行呢,你估計都沒看就籤了吧!

怎麼說呢,推廣其實也不容易,公司肯定也是要有巨大的投入才能捧紅乙個人。

當然啦,紅不紅都不是絕對的,你提出保底也有合理性!

——所以,怎麼辦?

如果只是大幾千,我建議還是解約吧。

個合同既錯行,權利義務還不對等,我對這樣粗糙的合同容易犯職業病,忍不住替他修改,如果已經簽了這樣合同,簡直職業汙點,絕對不惜代價給他解約了!

另外這個公司做事馬馬虎虎。能指望他能給你推廣多成功?

8.2的單方解約賠償100萬,可能也就是嚇唬人用的。實際解約也不會執行這個違約金!

真的主張這個違約金的話,訴訟中也許可以主張顯失公平試一試!總之,沒那麼多收入,沒那麼多損失,也不可能賠那麼多!

也不用找律師了,律師費也得大幾千。主要是這份合同算是權利義務極不對等,日後你要紅啦,在這樣的合同下,牽涉的利益就更大,想解約就更難啦!

換一家,這次的大幾千就當花錢買教訓,下次簽合同之前仔細看合同,吃透合同條款,各種斤斤計較,爭取談乙個進退自如,有保底,有績效,有考核,有獎勵,有懲罰權利義務對等的滿意合同!

另外提醒一下,怎麼解除合同。

你現在不能用法定解除,不能僅以通知的方式解除。

只能用協商解除,要麼收回合同原本當面銷毀,要麼各自在原合同上標註經協商一致同意並辦結解除合同,並雙方都簽字!

5樓:孫航

簽訂合同是不是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現在都沒有了。如果是重大誤解,必須在三個月內向法院訴訟,要求撤銷。這三個月是除斥期間,不因任何理由增加。

6樓:無懈無懈可擊

建議找個律師看看,不過大部分mcn公司都是坑,可以看看之前的B站幾個up和mcn打官司。300粉絲可以考慮換號再做。

全責應該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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