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層面看,外賣小哥是否該為其買單?

時間 2021-06-02 03:15:01

1樓:QZH

瀉藥,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誰來承擔,關鍵是要看有沒有完成交付,交付需要雙方基於交付的合意移轉占有。放在校門口但是還沒去取的話,難以認定占有已經轉移,原理就跟放在豐巢的快遞一樣。此時,外賣被他人取走的風險就應由商家承擔,注意是商家,因為商家才是這個買賣合同的當事人。

所以在法律上,同學是無權向外賣小哥要求賠償的。但是,向商家索賠後,商家會基於他跟外賣小哥的運輸合同,要求外賣小哥承擔相應的違約損害賠償責任,最終的賠償還是會由外賣小哥承擔。另外,如果是同學同意放在校門口的話,同學本身也有責任,根據過錯相抵原則,可以減少賠償。

2樓:青嵐

在你同意把外賣放到校門口的情況下,讓騎士買單是不合理的,這不是他的行為導致的後果,沒道理他來承擔。

他之所以主動承擔,還是怕被你差評罷了

所以希望你還是能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3樓:暖心

如果是顧客同意了將餐品放門衛發生丟餐,顧客應當自行承擔一切後果。

如果騎手未經顧客同意將餐品放在門衛發生丟餐,騎手應承擔一切後果。

餓了麼對"提前點送達"解釋對於騎手表示主動為丟餐買單,不過是怕顧客給差評罷了,餐品多少錢,差評帶來的後果值多少錢,權衡利弊,我相信每個騎手都會做出正確的選擇!再說,騎手也可以回去校門口請求校方調監控。以上

你們對外賣小哥是弱勢群體怎麼看?

甘文亮 弱勢個雞毛,工資高不說,熟悉社會規則,靈活的要死,送外賣一年,多是做生意的,腦袋靈光的一匹,若不是沒有好的路子,誰會出來送外賣,要是擱幾年前網購沒那麼盛行,你看到路邊一兩塊錢的東西賣三四十就是這批人。 David 按照這個問題的思路說的話,應該是因為外賣小哥社會地位不高,所以被認為是弱勢群體...

如何看待外賣小哥等餐時看《西方哲學史》?

今夫佩虎符 坐皋比者,洸洸乎干城之具也,果能授孫 吳之略耶?峨大冠 拖長紳者,昂昂乎廟堂之器也,果能建伊 皋之業耶?盜起而不知御,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禁,法斁而不知理,坐糜廩粟而不知恥。觀其坐高堂,騎大馬,醉醇醴而飫肥鮮者,孰不巍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也哉?今子是之...

當下社會是否對外賣小哥,環衛工人太過寬容?

葉落 花殤 不要用因個人素質問題去否定外賣小哥,環衛工人這一勞動群體。同時我也反問一句 當下社會真的對外賣小哥,環衛工人以及廣大基層勞動人民寬容嗎?這所謂的 寬容 有用嗎? 凡事都要講究個度。物極必反。任何勞動者都應該被尊重,畢竟靠自己的體力去賺錢,不偷不搶的。但是也別太過於保護 誇大。畢竟做這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