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否應該永久儲存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時間 2021-06-02 00:56:06

1樓:章Raymond

沒有這種明確規定,但是儲存合同一般對單位是不會有壞影響的。只是所謂的永久,這個概念本身不是法律概念,世界上也不存在永久都存在的公司,哪怕是國企。

2樓:李凱

沒有經濟糾紛的,儲存兩年就夠了。因為一般的勞動爭議,也就能追溯到2年前,再往前的勞動行政部門不予追究,也就沒有儲存的必要。

加上以前的都是紙質版的合同,如果永久儲存,還占用地方,有的公司人多,員工流動性強的,儲存合同都得是個大工程,浪費人力財力。現在好多都籤電子版合同,可以節省紙張,只要不刪,伺服器夠大,可以給你儲存一輩子,哈哈

3樓:找法網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勞動合同簽訂後,應該發給勞動者乙份。

至於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利弊。

對於勞動者而言:只要他願意,可以一直做到退休,不用擔心合同到期,再去花成本去面試筆試。而離職程式和普通合同並無區別,所以,都是好處。

對於單位而言:

利:維持穩定的勞動關係,降低招聘的成本和人力。

弊:對於一些長期員工的管理,需要更花功夫,避免員工不求上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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