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死不救犯法嗎?

時間 2021-06-01 13:01:42

1樓:仨飽一倒

抱歉,稍偏題,一直想問乙個關於見死不救的社會心理學範圍的問題假如,甲遇到歹徒傷害,乙因為出於怕被報復,而見死不救,不見義勇為但是換個場景,甲乙是關係還不錯的相識,比如一起聚會認識的熟人關係。這個時候,甲如果再遇到歹徒傷害,乙還會見死不救嗎,個人感覺出於熟人間的情面,出於避免下次遇到的尷尬,傾向於硬著頭皮見義勇為。請看看大家看法,不知道大家認為會不會見義勇為

PS,如果遇到見死不救,不見義勇為,如何克服因此對人性的失望,對社會的失望呢

PS,其實我也可能因為怕報復,而不敢見義勇為,有這個可能,可能也是出於對自己的不自信

2樓:jindi

一般情況下,見死不救不構成犯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犯罪。

「在刑法理論中,有一種不作為形式的犯罪。」所謂「不作為」是指犯罪人有義務實施並且能夠實施某種積極的行為而未實施的行為,即應該做也能夠做而未做的情況。

而「不作為」客觀方面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一是行為人負有某種積極行為的義務,這是構成犯罪的不作為的前提。這包括:法律明文規定的特定義務;職務上或者業務上要求履行的義務;由行為人先行的行為而使法律所保護的某種利益處於危險狀態所產生的義務等。

如負有特定義務的公務員、工作人員及法律授權的人員、警察、夫妻關係的、有撫養扶助關係的父母和子女。

二是行為人有履行特定義務的實際可能性而未履行,但由於某種原因而不具備履行該項義務的實際可能性,則不構成犯罪的不作為。

三是行為人未履行特定義務的不作為行為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即不作為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因此,不作為行為若符合上面的三個要件,有能力救人卻見死不救,這不僅僅要受到道德的譴責,更是觸犯了法律,構成了刑事犯罪。

3樓:FFFFFxh

不作為犯罪應該是建立在目擊者和受害人有直接關係的基礎上比如說母子關係,或者目擊者具有職業的特殊性:比如警察或者消防人員等等。這種對受害者有保護責任和義務的人不予以救助是犯罪。

然而單純的路人目擊了受害者,沒有能力救助或者考慮到自身利益不願意出手相助,是可以理解的,也不因予以懲罰。

4樓:

這取決於你是否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如果你只有道德上的救助義務,見死不救從法律上來說並無不妥。

那麼什麼是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呢?這個義務可以產生於家庭關係,如父母對子女;也可以產生於特定職業,如消防員要救火;還可以產生於你的先前行為,比如你抱著乙個嬰兒到乙個人跡罕至的森林裡玩,你把嬰兒丟在樹下自己回來了,這時你就有法定義務去把嬰兒抱回來,否則嬰兒死了你就構成不作為的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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