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產權房,七十年後房子歸誰?

時間 2021-06-01 07:39:13

1樓:

能看看新聞嗎?到期以後自動續期。

但費用按照當地規定徵收。

另外,第一,這七十年說的是地,不是房子。

第二,以我對房地產的了解,還沒有七十年的房子。

只是最高七十年。不是你買到手就是七十年。

比如人家2023年買的地,20年起的樓。你買到手就剩50年了。

2樓:人安合和社群

70年到了後,房子的產權還是你的,但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已經到了70年,已經歸國家所有了,那麼你在裡面住只是暫時居住了,在拆遷的時候,給你一定的土地出讓金。其實重本質上來講沒什麼大的區別,只是你的交易許可權已經沒有了,也就是說房子的產權一直是您的,這個70年的使用許可權就是房子的土地使用許可權,就算許可權到期啦只要您想地方交納土地使用稅那麼,還是可以繼續居住的。

3樓:賣房的大叔啊

房子產權是永久屬於個人的,但是在其房屋土地到期後可以續期,但是國家要是收回土地,則土地和所屬建築都歸國家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登出登記。

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現在的房子只有七十年產權,開發商會不會把房子蓋成只能住七十年,七十年一過就成了不能住人的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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