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未婚先孕要選擇當單親媽媽還是引產?

時間 2021-05-05 16:49:13

1樓:xoo

自己沒經濟能力養活他,建議引產,我情況跟你一模一樣,給拖到月份大了,已經不能打了,選擇生下來後我就把他送福利院,自己真的沒那能力去養活他

2樓:素白羨魚心

我秉持沒有結婚就讓女性懷孕的男性不可靠和那個女性是個250的理念

勸別生別害人別害你父母更別禍害孩子

先把自己整明白吧

3樓:胡楊

己懷孕了,再說你已28歲了,歲月不等人,孩子都懷了,應該與對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礎?為什麼不與男方協商結婚?如果無結婚的條件,就看你的經濟條件,如果自己乙個人有擔負起養育孩子的能力,建議生下孩子。

如果否就引產吧。

4樓:Miaowu

我在另乙個問題裡有回答,當然要問我個人建議,我會建議你留下來,因為我把胎兒看作生命。

答案:沒有簡單的對與錯,需要自己權衡。

婚姻風險很大,超過你的想象,那個人你永遠琢磨不清楚。

孩子是自己的,是對是錯親生的。

有沒有能力單獨撫養?和孩子的連線有多深?你多大了?孩子多大了?你如何計畫將來?

不要說為了孩子好所以不要他,生命有生之本能,腹中的孩子也是生命,他現在唯一的願望是活下來!

不要說沒有父親的孩子有多可憐,沒有過父親其實無所謂,而被母親拋棄殺害的孩子才真的可憐。

不要擔心閒言碎語,這個世界上除了你,沒有人知道你的感受。

不要擔心政策問題,現在基本上都可以搞定的。

這是你自己的決定,你的身體,你的孩子,你們的將來,你可以自私。

5樓:不董小姐

不要留,順便糾正一下,你現在解決掉叫流產,12周以後才叫引產,那才是真的痛苦,你想像不到的痛苦。

喜歡孩子沒什麼問題,但是你還年輕,你明明還有機會和乙個你愛並且愛你的人擁有乙個你們都愛的孩子,何必僅僅因為喜歡孩子,就留下乙個今後相當於沒有爸爸,並且會讓你一生都和這個不愛你不負責的男人糾纏在一起的孩子呢,趁現在還只是乙個細胞,乾淨利落的處理好肚子裡的以及自己和這個男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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