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再婚後把千萬財產幾乎都想留給後面孩子,作為前子女還用跟父親走動盡孝嗎?

時間 2021-05-06 18:09:42

1樓:眼淚不哭

應該走動,並且盡孝。

這個父親做的已經非常好了,這個母親太偏激了是真的,但是可以理解,乙個女人,是需要男人關愛的,如果長時間乙個人,真的會有很偏激的想法,特別是看到前夫過的好的情況下。

2樓:清晨

有個提到走動,不為錢,只為愛,明顯你父親是愛你的,但你在母親的影響下,對父親沒多少感情,除去感情情面,我想說的是,你母親很愛你,付出很多,但她有自己的問題,因為恨,因為報復,她已經嚴重影響到了你,其次是你的父親,他能越來越好,有他自身的優點,你年齡也大了,以後除了學習,還會遇到很多很多事情,人生的路需要你父親這樣的來指點,怕傷害母親可以瞞著她,或者想出別的辦法,你父親他能教你很多你課本上學不到的東西,不要小看乙個人的財富創造力,多觀察他,有困難多請教他,他會給你不一樣的答案,這麼小的年齡不要去糾結財產繼承問題

3樓:錦兮

這個母親是武則天吧,啥都要掌控在手裡,掌控不了老公,只好掌控女兒。

首先,父親已經跟她母親離婚了,他的財產是他跟後面妻子的共同財產,他把屬於他自己財產的一部分留給原來的女兒,已經是非常的難得,我看到過的很多父親再婚的案子,撫養費都不給,還留財產給你?這個母親我不知道有什麼立場指手畫腳。

第二,父親每月按時給撫養費,很明確是有盡了撫養的義務,那麼等到他老來,這個女兒就有義務要贍養,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而且看上去父女感情挺好的,如果女兒長大願意贍養父親,這個母親我不知道有什麼立場指手畫腳+1。

第三,父親雖然和母親離婚了,但是有法定的探視權,限制女兒自由不讓父親探視,這個母親我不知道有什麼立場指手畫腳+2。

對於孩子來說,離婚並不一定是傷害,但父母的態度卻可能帶來很多傷害,通篇看下來這個母親對孩子並不愛,而是把她當成承載自己怨恨的工具。女兒是乙個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感情和自己的人生,我真不知道這個母親有什麼立場指手畫腳!

4樓:非典型法律工作者

「她母親聽說她父親已經做了財產公證,只留了一套房子和一部分錢給她(房子市值100錢100),剩餘全部乃至今後所得均留給後面孩子,」~我們公證處可不背鍋哦,哪個公證員用哪個公證事項敢做」今後所得」這種不確定的財產分配?我很好奇。

走動啊為啥不走動。如果不走動的原因是父親錢給少了,這明顯不對吧。

父親打算再婚,並且把所有財產給繼母,還是學生的我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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