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被車撞了,除了肇事者,還有誰需要為此負責?

時間 2021-05-06 07:16:08

1樓:一天到晚打遊戲

施工方是否承擔責任,要看施工方是否盡到提醒義務,很明顯,打圍就是乙個很醒目的提醒,無需多言告訴別人這裡在施工。並且施工方負責的是施工中的行人路,如果人掉進去坑里可以找施工方,打圍外面的和施工方完全就無關。你不是在施工區域發生的事故,為啥能找施工方?

然後就是佔道問題,這個屬於市政規劃部門的範圍。首先要明白一點,一條路如果因為施工佔道或部分佔道,那麼原先的行人路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的劃分,不一定還作數。行人路被佔,那麼相鄰的非機動車道就要成為行人路,這個再正常不過,因此非機動車應當且能夠知道非機動車道是人車同行。

除非是市政部門明確立牌說是禁止行人通行。

那麼你說的事故,明顯能看出來責任在三輪司機。至於道路劃分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這裡明確告訴你,道路存在安全隱患是很客觀很正常的事,有些道路沒有非機動車和機動車道的區分,難道發生事故都能找市政嗎?顯然不能啊。

市政部門受限於道路本身,進行道路規劃本身就不可能完全消除隱患,在道路已經打圍的情況下,行人及車輛均已經得到提醒,市政部門已經盡到了告知和提醒的義務,自然不會承擔賠償責任。而施工方作為實際施工人並非工程設計規劃一方,對於發生在施工現場外且並非由施工行為及施工場地內因素引起的事故,更不應該承擔責任。

2樓:油炸二踢腳

從以下方面來給你分析,估計你就明白了。1、像類似的案件,你可以追加其它被告進來,例如路政部門、施工方,規劃方,但是最終法院會不會認定責任,要看各方面的證據和論證,此案判決書已經認定其它方是無責的。2、不管你追加幾個被告進來,他們只是根據你外公實際的損失,按照責任比例分攤賠償總數,並不是追加乙個被告進來,就額外多乙份賠償,這條最重要,希望你能看懂。

3樓:追憶華年1990

只要三輪車賠付到位就行了,這種情況沒必要糾結施工方有沒有責任。如果三輪車沒錢,賠付不夠醫療費,這種情況你可以起訴施工方,由施工方賠付不足的部分

4樓:扛著掃把沿路走

「但是我覺得,是因為道路施工才導致我外公不得不走在非機動車道上的,所以才會發生車禍。既然有道路施工,那是否相關部門有責任去設立指引牌來指引或者安排一條可供行人通行的路線呢?而不是讓行人被迫走在非機動車道上。

」目前城市市政道路的施工中,受制於交通情況、減少擾民、現實因素等是無法做到面面俱到。施工方已經對施工地點進行圍擋了,這就是一種警示措施,已經盡到了提醒警示責任。既然涉及圍擋了,應該是對行人路進行開挖施工,那麼更不可能說在邊上開闢臨時便道供人行走,畢竟讓行人離施工場地太近這個安全風險誰都不願承擔。

「仔細閱讀這個判決書後發現「無明顯界限標誌對非機動車道和行人路進行區分」這條所說是否就是道路規劃本身的漏洞呢?是否有道路規劃的不合理的因素?」首先通過你的描述,這條道路是已經設有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行人路了,那麼規劃可以說是沒有問題的了。

只是因為行人路施工造成行人需臨時借用非機動車道而已。不可能道路規劃時還建設備用行人路。

5樓:

題主,我覺得你的問題描述中,還應該新增「民法典」的標籤,詢問一下對法律熟悉的知友。

當然,我更覺得,你詢問的問題,更應該諮詢當地的專業律師,這樣才高效。

關於交通事故,交警已判定肇事者付全責。如題主覺得還不夠,可以將肇事司機與道路施工方作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

因為是民事訴訟,題主必須有證據證明道路施工方未在工程施工中未盡到安全提示與告知義務,未合理規劃施工期間行人及車輛的臨時路線。誰主張誰舉證,證據很重要。

但是,我要說,題主都能拿住法院的判決書了,應該有律師等法律專業工作者介入案件了,我這個外行人能想到的,專業法律工作者不應該想不到。

建議題主將完整的判決書上傳,只憑部分判決書來判斷與分析的方式是不可取的。

還有,打官司是非常耗費時間與精力的,委託專業法律工作者去解決,聽取他們專業的意見,如無必要能和解就盡量不要走到庭審。

6樓:

你外公被撞了,很不幸。

但如果因為找肇事者要不到賠償,就開始胡亂找責任人,就有點可笑了。

你外公出門是幹什麼去的?是誰讓他去的?

按照你的責任他們是不是都有責任?

這場事故的責任是誰引起的?誰就應該承擔責任。而不是去賴著無關因素!

你外公明明可以繞路,那他為什麼不繞?又沒有逼著他走,現在出事了還想規責任於道路規劃?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肇事者全責?

按你的說法沒有交強險,是不能上路的,而且也是過不了年審的,既然他有商業險為什麼沒有交強險?因為沒有交強險,商業險沒有用,不會賠, 就算有交強險醫療費用也是1萬,既然現在超過一萬剩下醫療費用由商業險賠,你可以拿出2 3萬作為醫療費,今天花2萬醫療費用發票找商業險報銷,拿到2萬用作明天醫療費用,如此類推...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如何找到肇事者

俞2嘚瑟 你這是扯淡 乘客不說出司機,一口咬定是黑的,車牌什麼的一概不知道,你沒抓到人前,他的筆錄無法證偽,警察能怎麼樣?嚴刑逼供? 白首一城 首先說肇事車的乘客和事故無關,所以交警只能詢問或者做完筆錄後放人。這個沒有問題。如你所說為真,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有姓名身份證號的可以公訴並網上追逃,不...

我是交通肇事死亡家屬,現在肇事者已經自首,下一步我應該如何處理?

不負韶華 個人覺得 法檢公 說得很好。附原文 1.公安機關辦案不需要家屬在現場,合法。2.既然已經去了醫院,說明就不是在現場死亡,如果是現場死亡,醫生會直接在現場宣布死亡,那就只會拉去殯儀館。3.現場不是很複雜,交警處理現場一般30分鐘 60分鐘就能處理完,複雜的就要1 3小時。4.不是當場死亡就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