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那誰又有資格審判人呢?

時間 2021-05-06 07:02:40

1樓:騏駿笑西風

西方法官為什麼要帶假髮套呢再帶上假髮套的那一刻他不是乙個自然人而是法律賦予他審判權力的工具

換個通俗說法:你把法官等同於虎頭鍘一樣法官就是乙個審判工具和虎頭鍘一樣但是他是有自然人來組成的!

你所謂「誰」是個自然人概念你把他換成社會人概念就ok了

2樓:

平等,是基於社會化的概念。

所以你的問題也許是我們認可什麼樣的社會(關係),這個社會中的評判體系我們可以接受。

作為社會,必然包含了各種處理矛盾的體系。所以審判的存在是必然的。

乙個社會的審判體系建立在統治權力的基礎上。以社會強制力為依託,它對於個體的審判資格來自於權力。這個「資格」既不建立在個體認同上,也不必須具備正當性。它反映的是乙個社會的關係。

所以,當提到「資格」時,習慣認識上的褒貶屬性都是片面的,它只是某種社會關係而已。

最終,如果你認可平等應該是人類參與社會(活動)的基本條件,那就從建立什麼樣的社會關係能支撐平等考慮吧。

審判這個環節能什麼樣,是這種社會關係的必然結果。

「乙個公正的人」,似乎很有道理,但「公正」自己又成了乙個問題,怎麼才算公正?

最終還是要回到「平等」這個基本原則上。

而我們也知道『』平等『』是原則也是結果,以平等為目標,實現平等的手段是非常關鍵的。保障每個人有同樣權力的「民主」體系的建設才是「審判」等一切問題的解決根源。

3樓:Jaya

不是法律出生,不是政治、人文出生,只說一下自己的想法。

我覺得人的平等是有前提的,「人」在社會的環境下才被成為是「人」,因此「平等」也是受社會約束的,無論是道德上還是法律上,都約束著「平等」。

當乙個人掙脫了社會的約束,他享受了所有受約束的人所不享有的權利的同時,也自動放棄了「平等」權力,或者說社會收回了給予他的「平等」,這個時候,社會自然可以用既定的規則去「審判」他。

4樓:陳凱瑞

人的平等是人權的平等。 君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才是平等。

古代皇帝犯了法沒事。而百姓被處以酷刑。這就是不平等。

而人人平等,還在全世界各國的努力實現中。

任重而道遠。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意識,每個人都是每個人,如果說意識就是意識,那麼為什麼我就是我,我為什麼不是你?

乙個學佛人 問的好根本沒有乙個我,我們認為有乙個我,這是為什麼?如果細細分析你在眾因緣合合的法中根本找不到乙個我。於是有個問題,我真的有嗎?答案是沒有的。人的主觀感覺。乙個人一套。每一套都差不多。人有乙個乙個的個體。記憶也是個人獨有的。每個人都有一套。總結所有我們得出結論。我就是我,他就是他。概括說...

每個人都是自私的嗎?

sshuangl 是的吧,其實如果是小孩子,都是爭著搶著自己的吃的玩的,這才是人的本性。只不過我們在長大的過程中被各種教條和教育理念所規範,就變得不那麼自私。但是我認為我們應該首先是快樂的,不能為了各種教條而失去自我。當然還是不能自私吧,不過也分事 搞得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了哈哈哈 郭日天 自私...

既然每個人的眼睛和大腦都不是絕對的相同,那麼有沒有可能我們每個人看到的跟實際是都是有差別的?

Antares 在小學三年級體檢之前,我一直不知道自己是色盲。如果色盲症沒有被發現,有一部分人永遠不會知道他們看到的世界和別人是有差別的。 薛定餓了喵 同乙個物體,對不同的人來說看到的是一樣的,但大腦對你所看到的解讀是不一樣的。你所看到的物體無非就是物體將光線反射到你的瞳孔,通過晶狀體 玻璃體再到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