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有什麼義務管我們公民離不離婚啊,為什麼要降低離婚率,哪有什麼意義?

時間 2021-05-30 19:54:16

1樓:兩點水同學

因為從大資料分析,單親家庭比例高或者未婚生子比例高的對社會穩定及孩子發展沒有正面促進作用。盡量說得委婉點,怕牧犬,因為那些人覺得離婚是自由權力,越高代表權利越大。

2樓:六月

社會穩定發展是基本面,穩定是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個人適當讓步,做點犧牲也就成必然的了。古今中外,都是國佳利益高於個人利益,很難理解嗎?和諧,穩定,才能富強

每個小家都是社會的乙個細胞,細胞穩定繁殖,創造價值才是最優解。規則制度下,所有人都會受約束,你只能權衡利弊,預估風險,選擇自己能接受的玩法,不觸犯自己不能接受的。但不管你接受與否,規則都會存在。

比如你對婚姻沒信心,反感離婚冷靜期這個規則,感覺自己進入婚姻風險太大,收益低,那只能選擇不進場。

3樓:微微

你離婚國家有把你抓起來來槍斃嗎?

你找不到工作國家會給你分配個嗎?

國家又不像你媽一樣整天指點你招你煩。社會要向好的方向發展,肯定要形成社會好風尚。

4樓:瑞克

簡單點說就是通過一些方法,把一些因為「一時衝動」而離婚的人勸退。

你說的「國家管公民離不離婚」,應該是指的「民法典中設立30天離婚冷靜期」吧?

沒錯,大部分走到離婚這一步的夫妻,其中大部分也都是因為各種複雜的原因導致感情耗盡,婚姻走到了盡頭。

但你不得不否認,還是有一小部分,是因為一些大大小小的事一時衝動,而選擇離婚。

吵架的時候,很多人都會腦子發熱,衝動,一衝動提離婚,另一方鬥氣,離就離!

以前沒有冷靜期,往往很多夫妻一氣之下就去民政局給辦了,離婚成為事實,也就這樣了。

現在有冷靜期,再怎麼吵也無法持續30天吧?人冷靜的時候至少還能思考一下,真離婚了有什麼好?對孩子有什麼影響,伴侶真的就很糟糕嗎?

是不是在一起也有好的,開心的一面?想一想其實也沒那麼糟糕,平平淡淡過日子才是真嘛。

然後一部分想通了,想明白了,覺悟了的夫妻,就下了離婚的車。

你看國家並沒有阻止我們離婚,只是強制我們決定離婚時能夠有機會有空間能夠理性的思考一下,實在不行(30天過後)再確認離婚。

一句話就是:能勸退一對是一對!

以前這個工作是民政局工作人員做的,很多一時衝動的夫妻現場就要離,工作人員也沒辦法(當然也會通過,電腦壞了呀,印表機壞了呀,蓋章機壞了呀,等等小手段進行效果較差的勸退!手動狗頭,用心良苦……)

以前看了個帖子,民政局工作人員回答的,意思是,通過這種方法,有一些小夫妻後來就沒去了!

你看,還是有一些效果的嘛,當然效果有限。

總之,我個人覺得,物慾低一點,寬容一點,不要試圖去改變伴侶,能平平淡淡過好日子的夫妻,一般比較難離婚。

5樓:只有半杯

如果未生育就離婚,各自再婚就是了,但如果已經有了孩子再離婚,那麼孩子就要被迫承受離婚的後果,以下種種都是可能帶來的問題:

1.單親帶孩子困難,要掙錢就沒法帶孩子,孩子得不到好的養育和教育,可能生病了都得不到及時照顧,學壞了家長也沒有時間發現和糾正。

2.單親爸爸或媽媽可能心理不成熟,會導致其向孩子灌輸對另一方的仇恨,導致孩子夾在中間左右為難。

3.單親孩子容易受歧視,容易出現心理問題,擇偶時要承受偏見。

4.單親家庭的孩子更容易婚姻破裂,導致悲劇延續。

離婚要慎重,生孩子要慎重,生孩子後再離婚尤其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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