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討要丟失愛狗未談攏酬金,寵物狗疑被撿狗人丟下樓摔死」失主該如何維權?

時間 2021-05-06 02:45:43

1樓:夜中君子

這個事情很無奈,狗主就算法院起訴贏了,也就得個5000元左右,就是是告何興麗敲詐也沒什麼用,畢竟沒有成功,而且拋開一切因素,如果何興麗起訴狗主侵犯名譽權,很大機率會勝訴。

很無奈,確實事實。

2樓:angus1980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狗主能證明科技的價值超過5000元,該女子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同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樓:張三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又根據《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我省敲詐勒索罪具體數額執行標準的通知》一、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如果賀莉敲詐勒索金額在3000元以上,則小吳可向公安機關報案。

其次,如果根據賀莉敲詐勒索金額不足3000元,則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小吳可向公安機關投訴。

第三,小吳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其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較難獲支援)。

4樓:長安執金吾

【主人飼養的 、具有回到原處能力或習性的寵物 ,不管寵物處於何處 ,都應認定為飼主占有】

從理論上分析,如果對方明知或應知狗是有主之物,依然抱回自己家中那就是非法占有,簡而言之屬於盜竊。怎樣能判斷對方應該知道此狗有主呢,舉個例子,此狗戴著狗牌。

所以說給狗辦狗證、戴狗牌很重要啊,不然你怎麼能證明狗是你的,別說告對方盜竊了,連主張要回狗都難——我在大街上撿到的流浪狗憑啥給你?

沒有狗牌就算你能證明狗是你的,對方堅持不歸還也只能去法院起訴,而無法借助公安機關力量幫你討要,因為這屬於侵占,純自訴案件。

摔狗的行為在法律上如何評價,不牽扯盜搶騙的情況下摔狗屬於損毀公私財物,想走刑事案件就必須對狗進行估價,價值達到立案標準那就可以說對方涉嫌犯罪了。如果摔盜搶騙來的狗,那只是不可罰的事後行為,摔狗與否不影響案件性質。

如何看待「女孩討要丟失愛狗未談攏酬金 ,柯基狗被撿狗人丟下樓摔死」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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